临海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67988 上传时间:2018-09-27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79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海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临海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临海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临海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临海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临海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一农药案件 序号 违反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自由裁量情形 自由裁量标准 1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生产经营农药价值在 1 千元以下 且农药属市场上允许流通 的农药品种,无质量问题,未产生相关后果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倍至 2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 千至 5 千元罚款 再次违法;虽初次违法,但生产经营农

2、药价值达 1 千至 5 千元,或是质量有问题的农药品种,对农业生产有较大威胁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 倍至 5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千至 2 万元罚款 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生产经营农药价值达5 千至 1 万元,或该农药质量有较大问题或引发了较大后果,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 倍至 8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2 万至 5 万元罚款 违法次数 3 次以上, 屡教不改;或违法行为在3 次以下,但生产经营农药价值达一万元以上,或农药质量有严重问题或引发严重后果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 倍至 10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至 10 万元罚款 2 生产、经营产

3、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未因标签问题产生相关的后果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 1.5倍以下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5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因标签问题引发了一定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 1.5 倍至 2.5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5 千元至 1 万元罚款 2 违法次数为 3 次或以上 ;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因标签问题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 2.5 倍至 3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1 万至 3 万元以下罚款 3 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 万元 以下罚款 未造成后果的 警告,可以处 1 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一定后果的 警告,可以处 1 千至 1 万元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可以处 1 万至 3 万元罚款 4 生产、经营假、劣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假农药的,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

5、量标准 30%(含 30%)或者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 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 70%(含70%)但高于 30%的,或者产品标准中乳液稳定性、悬浮率等重要辅助指标严重不合格的 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高于产品质量标准 70%的,或者按产品标准要求有一项重要辅助指标或者二项以上一般辅助指标不合格的 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

6、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净重(容)量低于标明值,且超过允许负偏差的 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 5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0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10初次违法,且未造成相关后果的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造成一定后果的 没收违法

7、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5-7 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5 万元至 7万元罚款 三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7-10 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 7 万元至10 万元以下罚款 6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 并处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农药过期不超过六个月,过期农药总价值低于一千 元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 并处处 5 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农药

8、过期 6个月至 1 年或过期农药总价值 1千至 5千元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 -2 倍罚款;无违法所得 并处处 5 千元至 1万元罚款 违法次数为 3 次以上 ;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农药过期一年以上或过期农药总价值达 5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2 倍 -3 倍罚款;无违法所得 并处处 1 万至 3 万元罚款 7 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责令停止分装, 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擅自分装农药产品价值 5 千元以下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 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并处

9、 5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擅自分装农药产品价值 5千元至 1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 倍至 4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并处 5 千元至 2 万元罚款 违法次数为 3 次以上 ;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农药产品价值 1 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4 倍至 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并处 2 万至 3 万元罚款 4 二种子案件 序 号 违反行为 处 罚依据 处罚标准 自由裁量情形 裁量标准 1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

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初次违法,假、劣种子总价值不超过一千元或种子质量问题较轻)。 无违法所得的 ,并处 20 二千至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五至六倍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 但假、劣种子总价值达一千至三千元,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无违法所得的 ,并处一万至三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六至 -八倍罚款。 违法情节较重(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种子质量问题较重或假、劣种子总价值达三千至五千元或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 无违法所得的 ,并处三万至四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八至九倍罚款。 违法情节

11、严重(多次违法,屡教不改;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种子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假、劣种子总价值超过五千元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无违法所得的 ,并处四万至五万元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九 -十倍罚款。 2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 违法情节较轻(初次违法,非法生产、经营

12、种子的价值不超过三千元)。 无违法所得的,处一千至五千元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再次违法;虽初次违法,但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的价值达三千至五千元)。 无违法所得的,处五千至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至至二倍罚款。 违法情节较重(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的价值达五千至一万元)。 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至一万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罚款。 5 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屡教不改;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的价值达一万元以上)。 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五千至三万元罚款;有违 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罚款,可以吊销

13、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违法情节一般(再次违法;虽初次违法,但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存在一定问题或产生了一定的危害)。 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二倍罚款。 3 未按规定包装种子、经营的种子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伪造涂改标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初次违法,且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 2个以下,未产生后果的)。 处一千至三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初次违法,但违法经 营的种子违法经营种子品种数量 2-3 个的)。 处三千至五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较重(再次违法;或虽初次 违法, ,但产生较大后果或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数量在

14、 3-5 个的), 处五千至七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屡教不改;虽初次或再次 违法,但 产生了严重后果或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数量在 10 个以上的)。 处七千至一万元罚款。 4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初次 违法,未产生后果的)。 处一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产生了一定后果的;)。 处一千至三千元罚款。 6 违法情节较重(违法次数为 3次;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产生较大后果的;)。 处三千至五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次数

15、4 次以上,屡教不改;或 违法次数在 4 次以下,但 产生严重后果的;)。 处五千至一万 元罚款。 5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五千以下 并处一万元罚款 再次违法;虽初次违法但违法所得五千至一万元 并处一万元至二万元罚款 初次或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一万至五万元 并处二万元至三万元罚款 屡教不改;或违法所得一万至五万元 并处三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6 未经同意擅自从省外引种,或在适宜种植区域以外推广主要农作物种子

16、。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三十八条。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初次违法,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数量在 2 个以内,且未产生危害)。 处二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再次违法;初次违法,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数量在 2 -5 个,未产生危害或危害较轻)。 处二千至五千元罚款。 违法情节较重(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数量在 6 -10 个或已产生较重危害)。 处五千至一万元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屡教不改;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违法经营的种子品种数量在 10 个以上或已产生严重危害的) 。 处一万至二万元罚款。

17、7 种子经营者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四十一条。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责令后限期改正的)。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情节一般(责令后限期未改的)。 处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7 违法情节较重(屡教不改的)。 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肥料案件 序号 违反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裁量情形 裁量标准 1 生产、 销售 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 假冒、仿造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号的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8、 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 法 所得 的, 处10000 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未造成后果的 有违法所得的,处 1.5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0000 元;无违法所得的,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造成一定后果的 有违法所得的,处 1.5 以上 2.5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无 违法所得的,处 5000 元以上8000 元以下罚款 三次以上违法(含三次),或三次以下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违法所得的,处 2.5 以上 3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无违法所得的,处 8000 元以上1

19、0000 元以下罚款 2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续展登记而继续生 产 该肥 料产 品的 ;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 元;没有违 法 所得 的, 处10000 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未造成后果的 有违法所得的,处 1.5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00 元;无违法所得的,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造成一定后果的 有违法所得的,处 1.5 以上 2.5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 20000 元;无违法

20、所得的,处 5000 元以上8000 元以下罚款 三次以上违法(含三次), 或三次以下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违法所得的,处 2.5 以上 3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 20000 元;无违法所得的,处 8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款 8 四兽药 案件 序号 违反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自由裁量情形 自由裁量标准 1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其违法生产、经营额可以查清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 2 倍

21、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 初次违法,生产经营兽药 数量不大且 属市场上允许流通的兽药品种 ,未产生相关后果 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二倍 至三倍 罚款; 再次违法;虽初次违法,但生产经营的兽药 数量较大或 对牧业生产 造成一定后果 处违 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三 倍 至四 罚款; 违法次数为 3 次以上 ;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 生产经营的兽药数量很大或 对牧业生产产生了严重后果或具有其他 严重情节 的 处违 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

22、值金额四 倍 至五倍 罚款 ,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 的 ,没收其生产设备 ; 2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货值金额可以查清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初次违法, 涉案违法产品数量不大且 未产生后果的 处 兽药货值金额二倍 至三倍 罚款(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 再次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 涉案违法产品数量较大或 产生了

23、一定后果的 处兽药货值金额三至四 倍罚款 9 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 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违法次数为 3次 ;虽初次或再次违法,但涉案违法产品数量很大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 处兽药货值金额四 至五倍罚款 ,生产经营 假、劣兽药的 ,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3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 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其违法生产、经营额不能查清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

24、六条第一款 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初次违法未产生后果的 处十万元罚款 1 次以上 3 次以下 次违法;或初次违法,但产生了一定后果的 处十万元以上十五 万元以下罚款 3 次以上违法或虽 3 次以下违法但产生严重后果的,或其他情节严重的 处十五万元 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生产的并 没收生产设备,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并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4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

25、准证明文件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 条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行为实施后,尚未应用于生产经营 一万元罚款 违法行为实施后,虽已应 用于生产经营,但对社会和农业生产未产生明显后果 一至三万元罚款 违法行为实施后,对社会和农业生产产生了明显不良后果或构成了较大的威胁 三至五万元罚款 10 违法行为实施后,对社会和农业生产产生了严重后果或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五至十 万元罚款,并吊销 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

26、明文件 5 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 兽药 管理条例第六十一 条 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直接销售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初次违法,销售兽药的价值在一万元以下 五万元罚款 再次违法,销售兽药的价值在一万元以下,或虽初次违法,但销售兽药的价值在一至三万元 五至六万元罚款 多次违法,或销售兽药的价值在三至五万元 六至八万元罚款 屡教不改,或销售兽药的价值在五至十万元,或为国内控制使用药品 八至十万元罚款 6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或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初次违法,未产生后果的 处一万元罚款 1 次以上 3 次以下 违法,或虽初次违法,但在生产中产生了一定的后果 处一至二万元罚款 违法次数为 3次 ;虽 3 次 以下违法,但在生产中产生了较严重后果的 处二至三万元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