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南沙开发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工程 勘察设计 合 同 文 件 合同编号 : 业 主 :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建设管理单位 : 承 包 单 位: 二 年 月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1 篇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1-1 第一章 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 补充或修正文件 (另卷 )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2 篇 合同协议书 2- 1 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下称业主)、 公司 (下称建设管理单位)与 (下称承包单位)于201 年 月签署。
2、鉴于业主拟修建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并通过 201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编号: )接受了承包单位为本工程的 勘察设计 单位,以人民币(暂定为) 万元 (大写:人民币 元 整 )(其中,设计费暂定为 万元 ,勘察费暂定为 万元 )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上述勘察设计费用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为此各方 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 ,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 ,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 合同实施期间各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如果有的话); (2) 本合同协议书; (3)
3、 中标通知书; (4) 合同条款; (5)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问题澄清; (6) 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8) 投标文件; (9) 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 (10)勘察设计承诺; (11)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 实施计划、勘察设计人员分工表; (12)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3.考虑到业主将按合同规定付款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在此与业主互立约,保证全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2 篇 合同协议书 2- 2 面按合同规定进行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 4.考虑到承包单位将进行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业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币种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单位作为工程勘察、
4、设计和相关服务等工作报酬。 5.合同签订时的银行账户及账号为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的唯一账户及账号。 6本合同业主方中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为资金提供单位,只负责筹措资金。本合同签定后的有关土地开发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的责 任、业务和权利由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承担。 为此,合同各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本合同即生效,正本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业主各执 份,建设管理单位执 份,承包单位执 份,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以下无正文)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2 篇 合同协议书 2- 3 业 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业 主: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
5、公室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建设管理单位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4 篇 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4-4 第三章 中标通知书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
6、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4 篇 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4-5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无)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5 篇 合同条款 5-1 第五章 合同条款 本合同的专有名词定义: 以黑体字印出的词均为被定义的术语: 1、业主: 指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 建设管理单位: 是指接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并雇用承包单位实施本工程的单位。 3. 承包单位: 指其实施工程的投标文件已被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接受且与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订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勘察设计单位。 4. 设计审查人(方): 指由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委托的承担本工程的设 计审
7、查和勘察监理的单位。 5. 设计咨询人(方): 指由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委托的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咨询和勘察监理的单位。 6. 合同: 指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为实施、完成并跟踪服务本工程所订立的合同。 7. 中标价格: 指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所发中标通知书中所列的价格。 8. 合同价格: 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并在此后根据合同条款调整的价格。 9. 工程概算: 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委托的工程造价审查单位及 /或政府规定的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文件,并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10. 工程预 算: 指以通过设计咨询单位 /或施工图审
8、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具有相关工程造价审查资质单位审查通过的文件。 11. I类设计变更: 指按照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制定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在施工图完成并经设计审查、咨询单位评审,经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由于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审定意见;虽未变更审定意见,而一次变更设计使工程造价增减工程造价超过单项中标合同价的 10(含 10)或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者。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5 篇 合同条款 5-2 12. 勘察工作量: 指以 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勘察工
9、作大纲中的规定内容和由非承包单位原因发生 I类变更设计而需调整的勘察任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及其委托的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确认的勘察工作数量。 第 1 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中标通知书。 第 2 条 本合同概况、任务、阶 段、范围及设计依据 2.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 , (具体规模) 。 2.3 预计勘察工作量:
10、根据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确认的勘察工作大纲中规定内容,按本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所需进行的勘察工作。 2.4 项目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承包单位对本合同项目进行初测、初勘、定测与详勘。按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6-2012),并参考公路勘测规范( JTGC10-2007)、公路全球定位系统( GPS)测量规范、岩土工程勘察 规范( GB50021-200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C20-201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D63-2007)等规范及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勘察。 2.5 项目设计阶段: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比选和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11、(含施工组织方案比选和预算)及施工期服务阶段,在施工图设计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应有施工方案设计。 2.6 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包括本合同项目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的设计与所有相关工程的概、预算及与本 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 2.7 设计依据: (1) 建设管理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及工程技术要求; (2) 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2.8 承接方式:根据招标文件之规定承接。 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第 5 篇 合同条款 5-3 第 3 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3.1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并互为补充解释 ,如
12、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 (1) 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如果有的话); (2) 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合同条款; (5)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问题澄清; (6) 招标文件 ; (7) 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8) 投标文件 ; (9) 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 (10) 勘察设计承诺; (11)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实施计划、设计人员分工表; (12)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3.2 当合同文件内容有含意不清或有矛盾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第 4 条 建设管理单位向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4.1 中标通知书; 4.2 项目投资批文、有关规划用地批文、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 4.3 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及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但不免除承包单位自行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责任; 4.4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大纲; 4.5 建设管理单位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相关部分。 第 5条 承包单位向建设管理单位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 承包单位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及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