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SDTASJ2017-1501-00 采购人: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 10月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2.1 总则 . 4 2.2 采购文件 . 8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0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4 2.5 响应文件递
2、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 . 14 2.6 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 . 15 2.7 纪律和监督 . 22 2.8 质疑与投诉 . 22 第三章 评审办法 . 25 3.1 初步评审 . 25 3.2 谈判 . 26 3.3 确定成交供应商 . 26 第四章 合同条 款和格式 . 27 4.1 签订合同 . 27 4.2 追加合同金额 . 27 4.3 质量与验收 . 27 4.4 合同主要条款 . 28 第五章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32 5.1 交货期 . 32 5.2 交货地点 . 32 5.3 货物验收 . 32 5.4 质量保证 . 32 5.5 售后服务 . 32
3、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33 6.1 项目说明 . 33 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3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9 7.1 报价部分 . 40 7.2 商务部分 . 45 7.3 技术部分 . 60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公司: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 特邀请你单位 参加谈判 。 1、项目编号: SDT
4、ASJ2017-1501-00 2、项目名称:交警支队 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 科目二控制中心改造;科目二 C1 考车改造( 23 辆);科目二 C2 车型改造( 1 辆);科目二大型车改 造( 12 辆);科目三控制中心改造;科目三车型改造 (19辆 );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 4、预算控制价: 172.589 万元。 5、采购文件获取 5.1 时间:自 2017年 10 月 17日起至 2017 年 10月 19 日止,每天 8 时 30 分 至17 时 00分 (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3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
5、综合楼三楼; 5.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5.5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6.1 递交时间: 2017 年 10 月 23 日 13 时 30 起至 14 时 30分止; 6.2 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6.3 递交地点
6、: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厅; 6.4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 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泰安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地址 :泰安市东湖路东段 电话 /传真: 0538-8281869 联系人: 许主任 7.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园园 地址 : 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E-mail: 电话 /传真: 18953895077 8、公告媒
7、体 :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 。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 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指采购的货物来源渠道唯一、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以及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等原因,按照法定程序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
8、料、设备、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4 项目内容 科目二 控制中心改造;科目二 C1考车改造( 23辆);科目二C2车型改造( 1辆);科目二大型车改造( 12辆);科目三控制中心改造;科目三车型改造 (19辆 );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 5 预算控制价 172.589万元,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超出预算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
9、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一下资料并将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
10、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提出采购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 10月 18日 10时 30分前 。 10 采购 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18日 14时 30分 。 11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三万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
11、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 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6、账号: 8110 1010 1421 0065 38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18953893296 1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6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内容: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
12、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7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 18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2、响应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7年 10月 23日 13时 30分起至 14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3日 14时 30分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第 五 开标厅 。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 39号 。 21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项目名称
13、: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22 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 2017年 10月 23日 14时 30分 ; 评审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构成: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24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供货并安装改造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5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 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
14、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6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1.2、当事人 2.1.2.1 “采购人”系指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1.2.2 “供应商”系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经财
15、政部门核准后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 2.1.2.3 “采购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采购小组经谈判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人员配置 和服务 满足要求 且报价合理,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3、采购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2.1.3.4山
16、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供应商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1.4.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
17、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2.1.4.5除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6符合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1.4.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 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
18、.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 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
19、.1.8答疑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 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发给供应商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9 偏离
20、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 款 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10.2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
21、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采购文件 2.2.1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 1)总则; ( 2)采购文件; (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 6)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 7)纪律和监督; ( 8)质疑与投诉;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8588685 2.2.1.3评审办法; 2.
2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采购文件后 24小时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
23、应商有义务对采 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对采购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 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采购文
24、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 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应商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