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 HNSX-采 -2018031 采 购 人: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八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第 三 部分 磋商办法 . 9 第 四 部分 评审标准 . 21 第 五 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 25 第 六 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29 第 七 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3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的委托,就其 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 项目 进行竞争
2、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 项目名称: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HNSX-采 -2018031 三、项目内容: 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 四、 采购预算 :131727.75元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政策 : 国办发 2007 51 号文件、财库 2004 185 号文件、财库 2006 90 号文件、 财库 2011 181 号文 件、财库 2011 124 号文件、财库 2014 68 号文件、豫财购 2012 9号文件、国权联 2006 1号文件、豫财购 2010 26 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3、 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全国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 处罚;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八 、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 1.报名时间: 2018 年 8月 10 日至 2018 年 8月 1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 17:30
4、 时,在济源市凯旋城东区 C2-221 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元 /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其他资料; (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九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地点: 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8月 20 日 09:00整; 3 2.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济源市凯旋城东区 C2-221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 、公告发布的媒体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 二 、联
5、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 88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91-6621033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源市凯旋城东区 C2-221 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91-6623030 监督电话: 0391-6639237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0 日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采购人名称: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 88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91-6621033 2 采
6、购代理机构: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济源市凯 旋城东区 C2-221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91-6623030 3 项目名称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第 五 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工期 : 4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两年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采购预算 : 131727.75元 ;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
7、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全国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处罚;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磋商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 60 日历天。 5 9 1.报名时间: 2018年 8月 10日至 2018年 8月 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 17:30 时,在济源市凯旋城东区C2-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费用:人民币 300元 /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
8、下资料: 1) 营业执照;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其他资料; (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0 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元整 保证金的交付时间: 2018年 8月 20 日 09:00 前。 在转账汇款凭证中备注: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艺术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HNSX-采 -2018031。 11 首次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 , 副本 贰 份 1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 8月 20 日 09:00整(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济源市凯旋城东区 C2-221 室 13 磋商评定成交的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
9、见第 四 部分) 14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 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评审专家 不少于 磋商小组成员 总人数的 2/3。 评审 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5 结果公告:竞争性磋商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 时公告。 6 第一章 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 货物、 服务 、工程 。 1.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 方式。 2、定义及解释 2.1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而为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服务 。 2.2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而为 济
10、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而提供的货物、仪表、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 采购人: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 2.4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5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 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纸质文件。 3、保 证 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磋商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
11、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经发售磋商文件或者已收取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无息)。 4.3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 198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 )【 2011】 534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 299号等文件精神7 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第二章 磋商文件构成 5、编制
12、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发售 7、磋商文件的异议、澄清或修改 8、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10、磋商有效期 1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12、磋商程序 12.1开启首 次响应文件 12.2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2.3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2.4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2.5磋商评审 1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2.7确定成交结果并公告 12.8签订采购合同 12.9其他事项 8 第 三 部分 磋商办法 第三章 磋商文件编制与发售 1、总则 1.1 本磋商文件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
13、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 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本磋商办法是指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磋商文件要求在明确采购需求后,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邀请供应商方式 通过采购人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 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磋商文件的编制 3.1 本次磋商文件是为规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政府采购竞
14、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经采购人同意而制定。 3.2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 1)竞争性磋商 公告 ( 2)供应商须知 ( 3)磋商办法 ( 4)评审标准 ( 5)磋商项目要求 ( 6)合同条款 ( 7)响应文件格式 9 4、 磋商文件的异议、澄清或修改 4.1 磋商文件的异议 4.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日之前 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作出的答复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1.
15、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同意。 4.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2.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 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不再另行通知,各潜在供应商应注意随时关注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澄清)公告”栏目 。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四章 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5、响应文件的编制 5.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响应文件构成 5.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或 服务标准及 价格。对所提供的 货物或 服务,应作简要介绍。 5.3.2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1)磋商承诺函 ( 2)磋商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