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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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一、二标段 )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偃公建【 2017】 057-3号 招 标 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十二月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总则 . 8 2招标文件 . 9 3投标文件 .10 4投标 .12 5开标 .13 6评标 .13 7合同授予 .1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9 1、评标方法 .21

2、2、评审标准 .22 3、评标程序 .22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图纸(另附) .44 第六章 技术规范与要求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1 三、授权委托书 .52 四、投标保证金 .5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4 六、技术与管理 .54 七、项目管理机构 .55 八、资格审查资料 .57 (一)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57 (二)资格证明 文件 .58 九、服务承诺 .59 十、其他材料 .60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3、招标公告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招标编号:偃公建【 2017】 057-3 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行政路改造工程;该工程西起文化街,东至 310 国道,为东西走向道路。全长约 383 米,宽约 10 米。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两侧边沟、地砖、路面改造等。 二标段:行政路

4、310 国道交叉路口改造工程;该地块面积约 1977 平方米,施工内容主要 包括现有小广场改造成为交通环岛,中心建设圆形绿化地带,面积约 300 平方米,交通道路路面为沥青结构,宽度约 8 米。 三标段:岳安路改造工程;该工程从文化街到杜甫大道,全长 1500 米,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两侧边沟进行改造,铺设排水管网 2800 余米,对原有损坏路面进行改造,面积约 3000 平方米。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5.预算金额:约 700 万元; 6.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8.建

5、设地点:偃师市岳 滩镇寇圪垱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部五大员证书齐全(市政专业施 工员、市政专业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7.须提供 201

6、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及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 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 2014、 2015、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9.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 10.不接受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7、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11.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每个投标单位只可针对其中一个标段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08:30 分至 17: 30 分;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 )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

8、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51;请所有投标企业自行前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办理 UK 证书,办理 UK 证书资料请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工本费 500 元 /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 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第一、二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1 月 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偃

9、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本项目第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1 月 9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一、二标段) 2018 年 1 月 9 日上午 10 时 00 分(三标段) 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10、台(河南省偃师市)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8638853772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 D 座 501 联系人:邢先生、李女士 电话: 0371-86258832、 86258830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8638853772 1.1.3 招标代理机

11、构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 D 座501 联系人:邢先生、李女士 电话: 0371-86258832、 86258830 1.1.4 项目名称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岳滩镇寇圪垱村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

12、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部五大员证书齐全(市政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7.须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及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

13、同协 议书、竣工验收材料; 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 2014、 2015、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9.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 表人、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 10.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11.投标人须在“河南

14、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8 日上午 10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自澄清文件发出后 24小时内 2

15、.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自修改文件发出后 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 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天下午 17:00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指定账户 : 户名: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1705 0270 0904 5196 740 开户行

16、:中国工商银行偃师市支行 在开标时提供原始转账凭证 和开户许可证原件 ,否则按废标处理。 备注:投标单位退保证金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附表),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 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四副,电子文档( U 盘)一份。 3.7.5 装订要求 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1.1 投标

17、文件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在 2个包装袋内,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电子文档随正本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项 目名 称: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1月 8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开标程序 ( 1)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 2)监督

18、人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 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及投标人; ( 4)由投标人或其集体推选的代表和监督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5)经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按其递交 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唱投标书主要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 6)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 7)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从符合条件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

19、1-3 名中标候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由中标单位按照洛采购 2015 10 号文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2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1017000 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 1120000 元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10.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转帐。 10.4 付款方式 按照施工进度付款,施工达到总工程量的 50%。经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

20、的 3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5%;审计结束后支付所有工程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后无息返还 。 10.5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4.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5.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6.按

21、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

22、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23、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美丽乡

24、村建设试点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10.3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图纸(另附) (6)技术规范与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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