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JLBTZBF2017-CG22 招 标 人: 东 丰 县 人 民 法 院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2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JLBTZBF2017-CG22 招 标 人: 东 丰 县 人 民 法 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或盖章) 二一七年十月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3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分方法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6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一、投标函 . 34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35 三、开标记录表 . 37 四、投标保证金 . 38 五、投标报价说明 . 39 六、资格审查资料 . 40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40 (二)投标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 41 (三)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42 (四)拟投入人员基 本情
3、况表 . 43 (六)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 45 (七)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46 ( 八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 47 七、 服务工作计划方案 . 48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49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已由东丰县财政 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编号: 2017-21
4、0。招标人为 东丰县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东丰县人民法院。 2.2 项目地点:东丰县人民法院(东丰县西城区)。 2.3 项目预算: 59.30 万元。 2.4 服务期:合同订立后 30 天内完成。 2.5 服务内容: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挂接、目录编辑、数据移交及数据备份。(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部分)。 2.6 质保期:一年。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服务商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5、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它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经营范围应符合此标段招标内容)。 ( 2)投标人具备保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格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 3)近三年内至少有 二 项档案数 字化项目成功案例。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服务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
6、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报名时间为 2017年 10月 12 日起至 2017年 10月 18 日止,每天 9:0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人报名地点: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 1010 号)。 4.3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一套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果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5 法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和被 授权 代理人 身份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格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注: 外埠企业 提供 入吉企
7、业备案手续)、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期间 )、近三年类似档案数字化项目业绩 至少提供二项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吉 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 7 楼 777 号会议室(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 七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东丰县西城区 联系方式:魏庆林 17604372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经理 1384371843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江城大路 1010 号 2017 年 10 月 12 日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采购单位:东丰县人民法院 地 址:东丰县西城区 联系方式:魏庆林 1760437210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
9、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兰 电 话: 0437-6215548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 JLBTZBF2017-CG22 1.1.5 项目地点 东丰县人民法院(东丰县西城区) 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 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服务范围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3.2 服务期 合同订立后 30 天内完成服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一、 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10、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其它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经营范围应符合此标段招标内容)。 ( 2)投标人具备保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格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 3)近三年内至少有 二 项档案数字化项目成功案例。 三、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服务
11、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9.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 14 时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盖公章后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发传真至 0437-621554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马兰 1.9.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 16 时 00 分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无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2.2.3 投标 人确认收到
12、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上述证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 原件 名称及份数, 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原件 名称与装袋内容不 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2) 银行 开户许可证 原件 3)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 资质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原件(注:外埠企业提供入吉企业备案手续) 4)
13、2016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5) 投标 保证金票据原件 6)近三年 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招标文件中提及的 其他 证明材料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应在 2017 年 11 月 12 日 15: 00 时前递交收款人。 (以到帐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转帐须从投标人的基本 帐户中转出) 收款人全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分公司 帐 号: 2200 1637 0380 5500 0471 开户银行:
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支行 联系电话: 13843718439 注:进帐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以便核对查。 各投标人在交保证金时请认真填写及核对收款单位及帐号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一年( 2016 年 )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8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 3.6 是否 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正本
15、文件与 副 本文件不一致时,以 正 本文件为准。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 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 A4规格纸打印,不允许活页装订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4.1 封套上写明 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密封包装应标明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 2017 年 11 月 3 日 10: 00时之前不得启封 4.1 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即开标一览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装订,还需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时同时递交,作为现场
16、唱标时之用。 4.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 7 楼 777 号会议室(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收 件 人: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 2017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3 日
17、10 时 00 分结束(北京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吉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 7 楼 777 号会议室(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9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评委: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18、7.2 中标公 告媒介 同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7.4 履约担保比例及形式 无 10 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10.2 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 合同 10.3 采购预算 59.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废标) 10.4 付费说明 付费方式按照 中标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投标人报价时,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文件规定 ,报价包含税费、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费用,以及管理费用、日常维护、保洁费、保安(护管)等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 东丰县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0 附页 投标疑问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