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 )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备用名称 1 备用名称 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企业住所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出资额 从业人数 出资方式 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
2、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 经营范围 2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其他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_ 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登记、变更(备案)、注销,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 发
3、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投资人签字: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 权 出 质 ( 设 立 变更 注销 撤 销 ) 其 他 手续。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4、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 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 1“投资 人信息”、附表 2“联络员信息”、附表 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
5、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 1“投资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注销)分支机 构” 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 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
6、办理 企业设立 登记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 填写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不 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 “基本信息”栏及“注销” 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申请人在填写“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4.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