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防护学 核医学诊疗的防护,一、核医学概述,定义:核医学是一门利用开放型放射性核素诊断、治疗疾病和进行医学研究的学科。几十年来核医学已得到相当大的发展,核医学科都已成为现代化医院中的重要部门。,核医学的分类,肿瘤治疗中使用的放射性核素,核医学仪器,显像用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SPE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PET)非显像用常用的有甲状腺功能测定仪、肾图仪、心功能仪、局部脑血流测定仪和骨密度测量仪等。体外诊断用,SPECT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仪,美国GE最新一代 Infinia VC Hawkeye4 SPECT-CTsystem-3000全数字化双探头符合线路、同机4排螺旋CT,可实
2、现正电子显像(经济型PET),向患者体内引入特定示踪剂(或显像剂),核医学显像设备,SPECT,PET,乳腺癌18F-FDG PET显像,化疗前,五周化疗后,Xiejiaming P0086,核医学工作特点及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辐射源项),制剂由生产、接收、贮存到分装、注射多空间位置改变 多使用相对短寿命的核素,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和剂量随时间衰减已给药人体成为活动的“辐射源”,在核医学科内移动,在核医学科外公众环境仍剩有一定活度的“人体源”,人体代谢物中带有放射性制剂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除外照射外还存在固、液、气态放射性“三废”污染及相应的内照射,需要保护的对象包括: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施予放射性
3、制剂的人员患者核医学工作场所及周围的公众与患者家属环境制剂“流水”动态消耗与衰减,要求有严格的流水帐,剩余量和保安管理,要求正确、准确地按需要量施用于受检者或患者。,有关国家标准及讨论,标准,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标准 GB16361-1996 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GBZ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相关标准 GBZ179-2006 医疗照射防护
4、基本要求GBZ/T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GBZ167-2005 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地开放的基本要求GBZ/T10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GB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代替GB14500-1993)GB9133-1995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代替GB9133-88),不同标准的应用原则,向基本标准GB18871-2002靠拢以要求最严的控制注意更新的版本与更新的内容,以最后版本为有效以主管部门对问题与内容法规、标准、要求为法律依据,二、核医学工作防护的基本原则1.优选核素与活度 要选择毒性最低的放射性核素,并将使用量(放射性活度)控
5、制在需要量的最小值。这样即可将该核素造成内照射的危害降至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程度。2.内外照射防护兼顾 有些核医学工作场所,使用的放射性核素是混合辐射体,既放出高LET(传能线密度的)的或粒子,又放出低射线,因此,既要防止内照射,又要防护外照射。,3.防护设施为主,个人防护为辅 对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贮存、运输和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固定防护设施,包括工作场所地址的选择、分区、分级建造标准,操作设备,储存运输容器,以及废水废物的处理设施等,这是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污染的主要措施;操作者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帽、眼镜、口罩、防护服、手套等)以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防止个人污染必
6、不可少的防护措施。,三、核医学的防护,工作场所的分级 根据所操作的放射性核素的权重活度大小将工作场所分为三级。见下表,(一)核医学工作场所的防护 1.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分级和分区,临床核医学工作场所分级,放射性核素分级:根据放射性核素内照射对于人体的危害程度,如核素的半衰期(half-life period)、发出的射线种类等,将有关的放射性核素分为4个毒性等级,并分别规定其毒性系数。,极毒组 毒性系数为10210Po、230Th、231Pa、232U、233U、234U、237NP、238Pu、239Pu、241Am、243Cm、252Cf 等。高毒组 毒性系数为1,32Si、44Ti、60F
7、e、90Sr、94Nb、144Ce、210Pb、226Ra、232Pa、235Pa等。中毒组 毒性系数为0.122Na、28Mg、32P、35S、45Ca、55Fe、59Fe、60Co、63Ni、65Zn、86Rb、89Sr、90Y、94Nb、99Mo、124I、125I、131I、137Cs、141Ce、147Pm、170Tm、169Yb、192Ir、198Au、203Hg、204Tl、232Th、234Th、235U、238U、14C、56Ni等。低毒组 毒性系数为0.0199mTc、113mIn、51Cr、64Cu、67Ga,气态核素:3H、35S、85Kr等。,2、对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要
8、求第一类单位的放射性工作场所应设在单独的建筑物内,第二、三类单位的工作场所可与非放射性工作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但应集中在一层或一端,并设单独的出入口。各类放射性工作单位的工作场所不得与托儿所、宿舍、食堂、食品库和易燃、易爆物品库建在一起。,对放射防护监测区的要求各类放射性工作单位的防护监测区范围是,第一类150 m,第二类30150m,第三类30m。在防护区内不能有永久性建筑物,特别是住宅、学校、托儿所、医院、工厂和机关等。新建的居民区应设在防护监测区外。,核医学操作性质的修正系数,对不同级别的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要求,根据开放型工作场所的不同级别,对建筑物内部设施有不同的要求。甲级和乙级场所,
9、应按照“三区”原则布置。第一区为高活性区(high-activity area),是直接操作和贮存放射性物质的场所。第二区为测量和密封操作的低活性区(low-activity area )。第三区为卫生区,是工作人员的办公室和休息区。各区之间要有明显的标志,应有更衣室、洗浴室、厕所等卫生设备。,工作场所的分区 依据管理的需要将核医学工作场所分为三区,即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 控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超过年限制3/10的区域,如制备、分装放射性药物的操作室、给药室、治疗病人的床位区等。 监督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制3/10的区域,如
10、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标记实验室、显像室、诊断病人的床位区、放射性核素或药物的贮存区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区等。 非限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制1/10的区域,如工作人员办公室、电梯、走廊等。,不同类别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室内表面及装备结构要求,(二)核医学工作人员的防护 核医学工作人员在受到外照射辐射危害的同时,由于放射性核素的表面污染或挥发及其他原因,有可能把放射性核素摄入体内,造成内辐射危害。因此,核医学工作人员受到的照射既有外照射,可能也有内照射。对外照射的防护依然根据时间、距离和屏蔽防护的三种基本方法减少受照剂量。对内照射的防护一方面要按操作制度认真操作,防止或减少
11、放射性污染,另一方面要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或减少放射性核素摄入体内。,1.内外照射危害的来源 (1)外照射危害来源 核医学工作人员在操作放射性核素时会受到射线的外照射或由放射性污染引起的外照射。 放射性药物准备时受照包括开瓶、分装、装柱、洗涤、测量等过程。 给患者药物时受照 包括分药、注射等过程。 来自用药后患者的照射包括对患者的测量和护理等过程。,(2)内照射危害来源 内照射来源于直接摄入和由于污染引起的间接摄入的放射性核素。 核医学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核素操作时,尽管十分小心,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使放射性液体洒落、气体泄漏造成工作台面、地面、设备表面的污染和室内空气污染。一
12、般发生在放射性核素的开瓶、分装、给药、注射和制作敷贴器等过程。特别是对于具有挥发性的131I,在隔离不完备的情况下操作,容易污染空气,继而被吸附于固体表面上,造成表面污染。,病人排泄物处理不当,也会给病房及其他场所造成污染。尤其在刚口服过放射性药物的患者,如果管理不善,唾液对地面的污染相当严重。 工作人员不良的工作习惯也可能造成工作环境污染,甚至直接摄入。,2.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 (1)屏蔽防护 各种放射性药品的操作应在有屏蔽的情况下进行。并根据放射性核素发射的射线的种类、能量选择合适的屏蔽材料。如射线用铅或铅玻璃防护,射线用有机玻璃防护。在选择具体屏蔽防护用品时还要考虑经济方面的因素,同时要
13、考虑方便操作。否则,给操作带来麻烦,延长操作时间,可使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增加。,(2)距离防护 距离增加1倍,可使受照剂量减至1/4。所以操作时尽可能增大与放射源的距离。比如,开瓶时使用长桶开瓶器;分装时采用远距离移液管;注射时采用长的注射筒等。 (3)时间防护 受照剂量与受照时间成正比。所以,迅速准确地操作和检查,缩短接触放射性核素和患者的时间,将会减少受照剂量。这就要求操作者要技术熟练、情绪镇定、物品准备齐全、操作迅速准确、并尽量采用较先进、快速的检查方法。,(4)控制污染 污染的限制 操作放射性物质难免发生污染,因此要把它们限制在一定的区域,与办公室、休息室、资料室、仓库等非放射性房间分
14、开。即采取三区制原则(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各区内的使用物品不能互相换用。 放射性核素的分装和制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尤其是使用气态放射性核素133Xe,85Kr和具有挥发性的131I时。 已被污染或疑被污染的用具要专门收集,单独保存在指定的地方。,隔离 操作时要穿隔离衣或在普通白大衣外面加袖套和围裙,带橡皮手套、口罩、帽子,穿专用鞋,防止污染日常衣物和头发以及吸收放射性气体;严禁用口吸移液管转移放射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美容化妆、进食和存放食物。 去除污染 发生意外污染时要及时正确处理,避免污染扩散。并对污染成分不同的物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去污时要先用合适
15、的去污剂和去污方法,并要适可而止。必要时采用放置、撤换和覆盖的方式。 污染监测 定期监测各处污染情况,把污染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导出限值水平以下。,各类表面污染的导出限值Bqcm-2,核医学患者防护的三原则,核医学诊疗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施用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控制,1、核医学诊疗的正当化,做核医学诊疗:利益大于辐射危险不做核医学诊疗:损失将大于辐射危险多因素综合考虑后,核医学诊疗的利益与风险比最大,核医学治疗的正当性,患者体征及相关诊疗信息患者的个人和家庭条件(妊娠、哺乳、婴、幼儿条件及居住条件等),2、核医学诊疗检查的最优化,诊疗程序最优化,如选用核药物质量佳,纯净,半衰期短,能量低,测量准确
16、;以最适的核素活度获得最佳诊疗结果;尽量避免对孕妇、儿童实施核医学诊疗;授乳妇女接受核医学诊疗后,应予不同的停止授乳时间,保证婴幼儿免受辐射影响。,质量保证,施用量活度计测量制剂的核素、活度、比活度、体积等标签和登记及衰变校正患者信息核对检测装置的校验接受审管要求的按期装置性能检测生产制剂符合药物生产的要求,使用制剂防污染要求的施用量偏差小于5%施用量应结合所使用的装置并考虑医疗照射指导水平(GB18871),3、控制用药活度 (剂量指导水平),放射性核素治疗平均处方活度MBq,核素与X线检查脏器所受剂量当量比较(mSv),1.核医学诊断中患者的防护(1)临床医生和核医学医生的职责(2)放射性
17、药物的选择及检查程序监督 选择放射性药物时要考虑药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选择能使患者受到的吸收剂量和其他危险性最小,而又能给出所需的诊断信息的放射性药物。(3)减少患者的吸收剂量 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措施就能明显减少放射性药物所致的吸收剂量。,(4)对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和家属的防护 育龄妇女 对育龄妇女,需考虑其怀孕的可能性,必须仔细询问患者,以估计其怀孕的可能性。若育龄妇女在提请核医学检查时月经已经过期或停止,那么为审慎起见应当假定其已经怀孕,或做妊娠试验确定。,孕妇 对孕妇来说,胎儿受到的照射或许是由于放射性药物通过胎盘传输进入人脑儿体内构成内照射危害;或许是由于母亲的器官和组织内的
18、放射性药物对胎儿构成外照射危害。因此,在给孕妇施行核医学检查之前,应当非常小心地确定这种检查是否确实需要;在膀胱已有了部分充盈时给药而不是在排尿之后即刻给药;在给药之后应当鼓励她频繁地排尿。,哺乳妇女 对哺乳妇女当给予放射性药物时,放射性核素可能分泌到乳汁中,导致人乳哺育婴儿受照。因此应当在婴儿受照射危险和母亲的疾病得到诊治所受利益之间作出权衡考虑是否确实需要做核医学检查或把这种检查推迟。 患者家属 由于大多数诊断用放射性药物的有效半衰期都比较短,所以他们受到的辐射照射剂量通常是比较小的。患者家属只要在用药后的最初几个小时内减少与患者的密切接触,可以避免这种照射。,(5)杜绝给药的失误 主要是
19、由于缺少分类管理,或管理不够严格;或鉴别患者的标记及放射性药物的标记不正确导致给错放射性药物或把放射性药物给错病人;发生给药失误,造成严重的后果。核医学科内要建立一套组织上和制度上的防范措施,以便避免此类失误。,2.核医学治疗时患者的防护 (1)权衡利弊,优选治疗方案 在给予患者放射性核素治疗之前,应根据所有诊断信息,运用最优化原则分析,只有患者应用放射性核素所获得的利益大于因应用放射性核素所引起的辐射危险时,且又没有其他更好的治疗方法,才能给予放射性核素治疗。在权衡儿童应用放射性核素治疗时,更应特别仔细地估价这种利益与危险,这是因为儿童的组织或器官对射线较敏感,以防组织损伤可在较长的预期寿命
20、中表现出来。,(2)对育龄妇女、妊娠妇女和家属的防护 育龄妇女 在给予治疗量的放射性核素之后,在妇女体内留存的放射性活度致使胚胎和胎儿所受的吸收剂量超过大约1mGy之前,似乎不宜怀孕。如在用131 I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后,需隔大约6个月才可以怀孕。 妊娠妇女 对妊娠妇女不使用放射性药物治疗。除非需要这种治疗以换救其生命,在此种情况下应考虑终止妊娠。,患者家属 给予患者治疗量的放射性药物后,患者就变成了一个放射源。接近身体的家属在几天内受到的照射剂量就可能超过对公众成员规定的限值,可达数10mGy。因此,住院患者在预期将会使家属成员受到的吸收剂量大致超过5mGy之前,不得出院。应当劝告进行核素治
21、疗的患者在出院后的相当时间内不要抱儿童,避免同其家属成员密切接触。,(3)避免患者间的相互照射 接受放射性药物的患者最好住在加以适当屏蔽的单独的房间内。如果条件许可盥洗室和类似的设施也应单独使用,而且要经常从病房内清除放射性废物。,(4)给药失误的应急处理原则利用催吐、洗胃、泻剂或灌肠来迅速排除口服的放射性药物;通过饮水、利尿、螯合疗法(随情况而定)来加速排泄静脉注入的放射性药物;对于不能自动排尿的患者利用导尿管插入使之排尿;使用诸如KI或KCIO4等阻吸收剂来减少对甲状腺、唾液腺和胃的吸收剂量;收集和监测排泄物,以及对全身或选定区域的体外计数测量以帮助确定滞留的程度;同有资格的专家共同商议,
22、提出估算计量的方法、有效的治疗措施和追踪观察的方案等;立即告知患者及其家属,以确保患者家属成员或探望患者的人员不致受到过度照射;还应当通知建议检查的医生、医院领导。,三、对核医学诊疗单位的要求,合格的人员:配备与其服务项目相适应并且结构合理的各种专业人员,同时对有关工作人员加强包括防护知识在内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合格的建筑:必须具备与其服务项目相适应并且符合防护要求的各种实验室和候诊区、检查室、注射室或治疗病房等。,场所布局,依制剂的活度和可能的污染,自低至高排列;区分人流(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通道,物流(制剂制取与接收、贮存、施用、废物贮存与处置);工作人员入口;受检者入口与出口;,综合的核医学
23、诊疗工作单位的项目分区单元及分区单元内的布局;小型核医学诊疗工作单位及改建项目的布局应尽可能相对合理;注意邻近处对核医学诊断检测装置的工作可能的影响,检测装置准直器的取向避开辐射剂量率相对高的区域,建筑屏蔽,一般原则:屏蔽目标应为核医学工作相关人员管理目标的一个较小分额(如取管理目标5mSv/a 的1/5);习惯上T1/4 处按2.5Sv/h 控制,但不应苛求,如注射室和受检者卫生间;对于T=1处,满足公众0.5mSv/a,职业人员1mSv/a 的同时,剂量率应小于2.5Sv/h。,合格的设备:必须配备与单位服务项目相适应并且性能合格的核医学诊治设备、有关质量控制方面的检测设备及防护用品。 合
24、格的源:配备医用放射性核素活度计及各种检验所需的校准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定。质量保证:必须制定核医学质量保证计划,建立健全包括加强患者防护在内的质量管理制度。,申请医师的职责,正当性判断: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化验结果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在比较可供选择的各种诊治技术之后,决定是否提出相应申请。 申请理由:在申请单上写明患者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其他的诊治结果、建议采用核医学诊治的项目和目的等。 特殊人群:对育龄期女患者应注意其怀孕的可能性,并在申请单上作必要说明。,正当性:有责任同申请医师联系明确核医学诊治的必要性。 最优化:选取物理化学特性等合适的放射性药物及恰当的诊治程序和技术。
25、 新技术:及时将新的核医学技术通告临床医师,以便采用最好方法处理临床问题。 减少重复检查:如果患者近期做过相同核医学检查时,核医学医师应对残存的活度是否会干扰本次申请检查的诊断质量作出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核医学医师的职责,技术人员的职责,明确要求:仔细核对申请要求和诊治程序。 严格操作:对放射性药物进行活度测定,严格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 仔细核对:患者是否与申请单上的姓名相符;准备施予的放射性药物名称、化学形式和活度是否与要求的相符;是否准备使用非常规程序; 患者是否已做好准备,如已禁食或施用阻断剂;安排多项检查时的先后顺序。,静脉给药:注射放射性药物时注意静脉周围有无泄漏,药量是否已全部
26、注入。口服给药:检查患者能否正常吞咽,服药时应观察药物是否吞下,是否呕吐。 及时记录:必须记录每一次给予放射性药物的全部情况(包括患者反应和副作用等)。避免给药失误:建立避免给错放射性药物或把放射性药物给错患者的防范措施。上报制度:完成核素显像后必须请核医学医师进行复查,四、临床核医学防护要求,诊断用场所的布局应有助于工作程序,如一端为放射性贮存室,依次为给药室、候诊室、检查室。应避免无关人员通过。给药室与检查室应分开。如必须在检查室给药,应具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候诊室应靠近给药室和检查室,宜有专用厕所。仅为诊断目的使用放射性核素的受检者,进行手术时不需特殊防护措施。,1、诊断防护要求,特殊患者
27、的防护原则,育龄妇女:应考虑其是否怀孕,检查时如果月经已经过期或停止,一般应作为怀孕看待。孕妇:有确实正当的理由。特别要控制能通过胎盘的放射性药物的检查。哺乳妇女:权衡一般情况下推迟对哺乳妇女施行放射性药物用于体内的核医学检查如接受核医学检查,根据情况确定暂停哺乳,儿童的核医学检查核医学医师必须注意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和患儿的体重与体表面积确定最佳放射性药物用量。对儿童施行核医学检查应由儿科医师协同进行,检查时可根据情况谨慎地采用有效的镇静方法和各种固定措施。,2、治疗防护要求,使用治疗量药物的区域划为控制区,病人床边1.5m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时控制区。控制区入口处设有辐射危险标志,无关人员不得
28、入内,病人也不应该随便离开该区。配药室靠近病房,减少放射性药物和接受治疗的病人通过非限制区。根据放射性核素的形态、活度,确定病房的位置及其屏蔽防护要求。病房应有防护栅栏,与普通病人保持距离。病人应使用专用便器或专用洗手间。,病人的被服和个人用品应经常去污。使用过的注射器、绷带等,应作放射性废物收集。131I治疗者,出院时体内允许最大活度1.1109Bq。近期接受放射性药物治疗病人,做外科手术时应遵循下列原则:尽可能推迟到病人体内放射性活度水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且不需进行放射防护时再作手术;手术中外科医师及护理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手术后的手术室应进行辐射监测和去污,敷料、覆盖物等其他物件的污染情
29、况,无法去污的物件作为放射性废物收集,待处理。,近期使用过治疗量放射性核素的病人,死后尸体的处理应遵循如下原则:,核医学治疗中患者的防护原则,普通患者:是否采用放射性核素治疗,应根据所患疾病引起的危险与辐射损伤的危险相比较全面权衡。儿童:应特别注意估价其潜在的利益和危险。育龄妇女:应考虑其是否怀孕。孕妇:一般不宜施用放射性核素治疗。必需施用时,应当考虑终止妊娠。,确定施用放射性核素治疗,必须根据治疗特点和临床需要逐例进行治疗剂量设计。可以通过少量试验来获取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分布及代谢资料,以更好地帮助制定治疗计划。接受治疗的育龄妇女,以其体内留存的放射性药物不致使胚胎受到约1mGy吸收剂量照射
30、作为可否企求怀孕的控制限。例如用131I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的育龄妇女,一般需经过6个月后方可怀孕。哺乳妇女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后应在一定时期内停止授乳。,患者监护患者及家属需知及防护指导与伴侣和子女的接近污染与清洁预防呕吐等用药及呕吐物处置患者意外情况注意事项,3、给药失误的应急处理,原则立即采用可利用的一切手段来减轻不良效应 措施口服药物:催吐、洗胃、泻剂、或灌肠 静脉药物:饮水、利尿、螯合疗法(随情况而定)用KI或KClO4等减少甲状腺、唾液腺和胃的吸收收集和监测排泄物,确定滞留的程度共同商议,估算照射剂量、治疗措施和追踪观察告知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探视者过度照射通知相关医生、负责人、告知审管
31、部门作好事情经过及处理记录,4、放射性药物操作的防护要求,放射性药物有操作专门场所。给药用的注射器应有屏蔽。放射性药物应在衬有吸水纸的托盘内操作。工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碘化物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注意甲状腺保护。,在控制区和监督区内不得进食、饮水、吸烟,存放无关物件。 为体外放射免疫分析目的而使用含3H、14C和125I等核素的放免药盒可在一般化学实验室进行,无需专门防护。 操作后离开工作室前应洗手和作表面污染监测,如污染水平超限值,应去污。从控制区取出任何物件都应进行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生产和操作放射性核素或药物的通风橱,在半开的条件下风速不应小于1m/s。排气口应高于
32、附近50m范围内建筑物屋脊3m,并设有活性炭过滤装置或其他专用过滤装置,排出空气浓度不应超过有关限值。,5、放射性物质贮存的防护要求,贮存容器应有适当屏蔽。放射性物质的放置应合理有序,易于取放。 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贮存和运输时应使用专门容器。取放容器中内容物时,不应污染容器。容器在运输时应有适当防护。贮存的放射性物质应及时登记,包括生产单位、到货日期、核素种类、理化性质、活度和容器表面擦抹试验结果。,6、辐射监测,对控制区内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常规个人剂量监测。对监督区内的工作人员仅在需要确定工作场所是否安全和对个别操作安全性进行验证时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计应佩戴在左胸
33、位置,必要时可在手指、腕部加戴监测局部剂量的剂量计。剂量监测应有专人组织实施。,(1)个人剂量监测,在使用挥发性或放射性气体的操作区应进行气体、气溶胶活性浓度常规监测。在验证防护屏蔽效果时应进行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的外照射水平监测。实验室、病房、洗涤室、给药间应经常进行表面污染监测。 各项监测结果应记录在案,包括地点、日期、使用仪器型号和监测人员姓名。,(2)场所剂量监测,放射性废物定义:生产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预期不会再利用的任何物理形态的废弃物。,7、放射性废物处理,含天然放射性核素(铀、钍、镭等)的废物,
34、其比放射性活度大于3.7103Bq/kg(大于110-7Ci/kg)者,含人工放射性核素(198Au、60Co、131I等)的废物,其比放射性活度大于该核素露天水源限值浓度100倍(半衰期小于60天者)或大于10倍(半衰期大于60天者)者,均属于放射性废物范围。,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定义:包括废物的产生、预处理、处理、整备、运输、贮存和处置在内的所有的行政和技术活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总目标:保护现在和将来人类的健康环境,不给后代造成不适当的负担。,半衰期小于15天的固体废物可采用放置衰变法,存放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应标明核素种类、放置的时间,加以屏蔽防护措施和电离辐射标志。放置10个半衰期后,用仪器测
35、量已无放射性时或放射性比活度降低至7.4104Bq/kg以下后,可按一般非放射性也废物处理。 对于半衰期较长的放射性核素,可采用集中贮存方法,由专门机构妥为保管。,放射性废物储存罐,放射性废物储存箱,哈尔滨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外观,放射性废物处理应分类收集、统一处理。 控制区和监督区都应备有收集放射性废物的容器,容器上应有放射性标志。放射性废物应按理化性质分别收集,如半衰期、固液态等,并给予适当屏蔽。,液体或固体放射性废物应及时从工作场所移去。固体废物如污染的针头、注射器和破碎的玻璃器皿等应贮于不泄漏、较牢固、并有合适屏蔽的容器内。 级工作场所和有放射药物治疗任务的单位应设有污水池,存放放射性污水
36、直至符合排放要求时方可排放。废原液和高污染的放射性废液应专门收集存放。,固体废物:分类、分批(时)、分强度包裹。在有通风的贮存室暂存,放置衰变。按GB18871 经审管部门确认后按医用废物处置。,废水:按环保部门审管要求处置。131I 治疗宜设置三个分立的贮存池室循环使用,需设液位报警及排放泵。99Tcm SPECT 检测,可使用多级串联的自流式贮存衰变池。设核素衰变常数为,每级池的体积为V,注入速率为v,n 级池出口衰减因子为18F 等核素PET 检测的废水是否有可能直接排放,此问题可以讨论。,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的分类核医学场所分级、分区?放射性废物的定义、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放射性药物操作的防护要求?如何灵活应用核医学患者防护的三原则?对核医学诊疗单位的要求?给药失误的应急处理?,思考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