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务业 企业 统计报表 ( 2017 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印制 2016 年 12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服务业统计 报表 制度 - 3 -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
2、: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 国统制 (2016)153 号 单位详细名称: 年 1- 季 有效期至: 年 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季 1 本季 甲 乙 丙 ( 1) ( 2)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其中:外省市户籍 人 69 1、在岗职工 人 05 2、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3、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1、在岗职工 人 09 2、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3、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千元 13 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3、18 3、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9 四、离岗职工期末人数 人 66 离岗职工平均人数 人 67 离岗职工生活费 千元 68 五、 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 期末人数 人 96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 电话 :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日、二季度季后 7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4、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2)01 69 (3)08=09+10+11 (4)12=13+18+19 5.其他:本季:时点数, 1季度指: 3月 31日人数; 2季度指: 6 月 30 日人数; 3季度指: 9月 30日人数。 1-本季:时期数, 1季度指: 1-3月; 2季度指: 1-6月; 3季度指: 1-9月。 财务状况 表 号: F203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 国统制 (2016)153 号 单位详细名称: 2 0 1 7 年 1- 月 有效期至: 年月 指标
5、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月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一 、期末资产负债 本年折旧( 指 本年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 ) 千元 211 资产总计 千元 213 二、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千元 301 营业成本 千元 3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指营业税 +消费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等) 千元 309 销售费用 千元 312 管理费用 千元 313 其中:税金 (指房产税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千元 314 财务费用 千元 317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号记 ) 千元 322 营业利润 千元 323 利润总额 千元 327 三、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
6、 贷方累计 发生额 , 即企业 当年发生的 全部用工成本 ) 千元 401 应交增值税 千元 402 四、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按 “ 谁用工,谁统计 ” 原则 ,包括正式工、 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人 6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 “ 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2.审核关系:管理费用 (313)其中:税金 (314)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表 号: 205 5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
7、码 批准文号 : 国统制 (2016)153 号 单位详细名称: 2 0 1 7 年 1- 季 有效期至: 年月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季 上年同期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费量 消费金额 (千元 ) 消费量 消费金额 (千元 ) 甲 乙 丙 1 2 3 4 丁 电力 千瓦时 (度 ) 01 0.1229 千克标准煤 /千瓦时 煤炭 吨 02 0.7143 吨标准煤 /吨 焦炭 吨 03 0.9714 吨标准煤 /吨 煤气 立方米 04 0.5714 千克标准煤 /立方米 天然气 立方米 05 1.33 千克标准煤 /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 吨 06 1.7143 吨标准煤 /吨 汽油 吨
8、07 1.4714 吨标准煤 /吨 煤油 吨 08 1.4714 吨标准煤 /吨 柴油 吨 09 1.4571 吨标准煤 /吨 燃料油 吨 10 1.4286 吨标准煤 /吨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0.0341 吨标准煤 /百万千焦 润滑油 千克 26 1.4143 千克标准煤 /千克 石蜡 千克 27 1.3648 千克标准煤 /千克 石油沥青 千克 30 1.3307 千克标准煤 /千克 其他石油制品 千克 31 1.4 千克标准煤 /千克 能 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补充资料: 除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外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 建筑面积( 58) 平方米; 2、上年同期: 建筑面积
9、( 59) 平方米。 电信业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 电信业务总量( 75) 万元; 2、上年同期: 电信业务总量( 76) 万元 限交通运输业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 期末车辆拥有量( 69) 辆; 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 70) 万公里; 民用航空总周转量( 73) 万吨公里; 2、 上年同期: 期末车辆拥有量( 71) 辆; 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 72) 万公里; 民用航空总周转量( 74) 万吨公里。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
1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 一、二季度季后 7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 独立自行 网上填报 。 3.本表 “ 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 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 1 升 =0.73 千克 =0.00073 吨 (2)轻柴油: 1升 =0.86 千克 =0.00086 吨 (3)重柴油: 1 升 =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 1升 =0.82 千克 =0.00082 吨
11、 (5)燃料油: 1 升 =0.91 千克 =0.00091 吨 5. 液化天然 气 与气态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 =1.38 立方米气态 天然气 天然气 包括气态天然气和液化 天然气 。 6.能源合计各能源品种消费量折标准煤系数 非工业能源季度消费及水情况 表 号: 205- 5 - 2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 国统制 (2016)153 号 单位详细名称: 2 0 1 7 年 1- 季 有效期至: 年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期 上年同期 消费 量 消费金额 (千元) 消费量 消费金额 (千元) 其中: 外省市 其中
12、: 外省市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煤炭 吨 02 焦炭 吨 03 煤气 立方米 04 天然气 立方米 05 汽油 升 07 煤油 千克 08 柴油 升 09 燃料油 千克 10 液化石油气 千克 06 润滑油 千克 26 石油沥青 千克 30 石蜡 千克 27 其他石油制品 千克 31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电力 千瓦时(度) 01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40 自来水 立方米 81 补充资料: 限交通运输业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期末车辆拥有量( 69) 辆;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 70) 万公里; 2、上年同期:期末车辆拥有量( 71) 辆;运营里程(限城
13、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 72) 万公里。 除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外法人企业填报 (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仅限重点连锁法人企业填报 ) 1、本 期:建筑面积( 58) 平方米,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 2、上年同期:建筑面积( 59) 平方米,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 101) 平方米。 电信业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电信业务总量( 75) 万元;上年同期:电信业务总量( 76) 万元。 限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教育、卫生企(事)业单位填报 1、本 期: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96) 平方米; 地源热泵系统装机容量( 98) 千瓦; 2、上年同期: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97) 平方
14、米; 地源热泵系统装机容量( 99) 千瓦。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除 205-5 表填报范围以外的重点耗能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独立核算服务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数在 50 人及以上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 2.本表中“消费量 其中:外省市”指标的填报口径为重点连锁法人企业在外省市消费的各类能源品种。 3.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由市统计局从
15、上年同期有关报表中复制 ,调查单位不用重复填报 ,但可以修改 (未复制数据的由调查单位填报 )。 4.补充资料中“建筑面积”的口径 包括企业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的面积。 5.液化天 然气 与气态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 =1.38 立方米气态 天然气 。天然气 包括气态天然气和液化 天然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表 号: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6)153 号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年 月 有效期至: 年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 501 投资主管代码 02 项目名称 13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16、管平台统一代码 - - - - 104 报表类别 报表类别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204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7、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320 中外合作经营 03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省 (自治区、直辖市 ) 地 (区、市、州、盟 ) 县 (区、市、旗 ) 乡 (镇 ) 街 (村 )、门牌号 区划代码 04 联系电话 05 项目行业编码 06 控股情况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07 隶属关 系 10 中央 20 省 (自治区、直辖市
18、 ) 40 地 (区、市、州、盟 ) 50 县 (区、市、旗 ) 90 其他 08 建设性质 1 新建 2 扩建 3改建和技术改造 4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恢复 7单纯购置 09 项目类别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 月 11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年 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1在建 2 全部投产 3全部停缓建 续表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代 码 1 本月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 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计 划 总投资 万元 101 施工项目个数 其中:本年新开工 本年投产项目
19、个数 上年末结余资金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国家预算资金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中央各部门自筹 市自筹 区县自筹 国内贷款 债券 利用外资 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来源 各项应付款合计 其中:工程款 个 502 自 开始 建 设 累 计 完成投 资 万元 103 其中:本年新开工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上年末结余资金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国家预算资金 个 503 本年完成投 资 万元 107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个 50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按构成分: 国家预算资金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中央各部门自筹 市自筹
20、区县自筹 万元 304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中央各部门自筹 市自筹 区县自筹 万元 328 安 装工 程 万元 109 中央各部门自筹 万元 505 设备 工器具 购 置 万元 110 市自筹 万元 506 其中:购置旧设备 万元 111 区县自筹 万元 507 其他 费 用 万元 112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其中: 旧建 筑物 购 置 费 万元 113 债券 万元 306 其中:建设用地 费 万元 114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
21、31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单位负责人 : 统计 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 12 月月后 8 日, 1、 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日 12: 00 前网上填报 。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
22、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 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 107 (2)107 140 (3)107 118 (4)107 108 109 110 112 (5)110 111 (6)112 113 114 (7)130 131 (8)132 133 (9)134 135 (10)303 304 305 306 307 311 318 (11)304 328 (12)320 321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 号: 国统字 (2016)125
23、号 单位详细名称: 年 1- 半年 有效期至: 年 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一、在建工程 千元 101 按构成分: 千元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二、固定资产原价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其中 :购置房屋、构筑物 千元 206 三、无形资产 千元 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千元 302 四、其他资产
24、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六、累计折旧 千元 601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 上半年 7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月 18日 18: 00前 独立自 行 网上填报 。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
25、,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本年借方发生额 -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 203 (5)205 206 (6)301 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表 号: 表 组织机构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 号: 国统字 (2 0 16 ) 12 5 号 单位详细名称: 年 1- 季 有效期至
26、: 年 月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 02 电商 平台详细名称: 电商平台网址: 03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万元 上年同期 万元 04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万元 上年同期 万元 05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上年同期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合计 对单位( B2B+B2G) 对个人( 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 本季 上年 同期 1- 本季 上年 同期 1- 本季 上年 同期 1- 本季 上年 同期 1- 本季 上年 同期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台 交易额 万元
27、201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万元 202 天 津 万元 203 河 北 万元 204 山 西 万元 205 内蒙古 万元 206 辽 宁 万元 207 吉 林 万元 208 黑龙江 万元 209 上 海 万元 210 江 苏 万元 211 浙 江 万元 212 安 徽 万元 213 福 建 万元 214 江 西 万元 215 山 东 万元 216 河 南 万元 217 湖 北 万元 218 湖 南 万元 219 广 东 万元 220 广 西 万元 221 海 南 万元 222 重 庆 万元 223 四 川 万元 224 贵 州 万元 225 云 南 万元 226 西 藏 万元 227 陕 西 万元 228 甘 肃 万元 229 青 海 万元 230 宁 夏 万元 231 新 疆 万元 232 国 (境)外 万元 233 2.对国 (境 )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万元 23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 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日,二季度季后 7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 3.审核关系: ( 1) 1=3+5+7+9 ( 2) 2=4+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