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梅县区梅州坑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首期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县区梅州坑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首期场地平整工程 ,已由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 2017193 号文 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 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 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总则 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2.2 项目概况: 工程 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绿化边坡、临时排水工程等,其中:
2、该项目场地平整面积 501.63 亩(含林地 264 亩),挖方约 167.34 万立方米,填方约 229.43 万立方米,其中道路需压实约 13万立方米;边坡 绿化约 5.3 万平方米,临时排水沟约 2800 米。 2.3 本次招标范围: 按设计文件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 74,986,266.42 元; 2.5 工程地点: 梅县区白渡镇梅州坑; 2.6 建设工期: 120 个日历天 。 2.7 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 具有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
3、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1 名(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 建造师 【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时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发函至招标代 理机构处进行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 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专
4、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C 类人员 ” 证书; 注册造价工程师 1 名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施工员 2 名 须具有施工员证 ;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名 均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 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 号的
5、要求,省外企 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不低于 3000 万元的 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3.3 信誉要求: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 “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4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6、并提供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 3 年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3.5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7、: 资格后审,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 3.9 现场踏期 要求 :工作因本项目施工场地情况较为复杂,部分采用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平基石 (10%爆破 ),为使各潜在投 标人顺利开展工作,确保施工方案可行,保证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潜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造价工程师在自身企业报名前到工程所在地(梅县区梅州坑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现场踏勘,拍摄点为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门口(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然后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 注册 证、职称证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单位委托证明书原
8、件、现场踏勘证明(格式附后)(上班时间)到业主办公室进行核验及踏勘证明盖章。联系人:廖工 0753-2390068;邹先生 0753-2620838。 说明:投标人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法定工休日、
9、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窗口报名(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 4.2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报名须提交按本公告附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2承诺书、附件 3投标人声明格式要求制作并装订的报名资料一套;附件 1投标人基本情 况表所列
10、证件须核对原件(附件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下载),填写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此表不装订 )。 项目负责人持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所列证件须核对的原件 、其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项目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 ,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购买招标文件。 4.3
11、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 1000 元、图纸及相关资料费 1000 元。合计 20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年 5 月 4 日 9时 00 分 ,递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 天润路 333 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18年 5 月 4 日 9 时 00 分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 天润路 333 号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应准时参加。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
12、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整。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62083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江南裕安路 50 号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38936367 / 13822110934 日期: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
13、件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总部注册地址 上级主管部门 (母公司) 企业性质 联系方式 总部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总部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单位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授权委托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人数) 企业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人数)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人数)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人数) 经营范围 为本次投标指定的投标事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附投标人资料 1.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 营业执 照副
14、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 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6. 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 C 类人员 ” 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 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7. 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提供
15、相应的注册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8.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提供企业不低于 3000 万元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10. 投标单位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 3 年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11. 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 则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
16、公章) 12. 现场踏 勘证明 原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 2: 承诺书 致: (招标人) 若 工程由我公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人员进场,且不进行更换。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我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2、 如果我单位中标,从双方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开始履行其在该项目的 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所有人员常驻工地进行管理,且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 80%,如果该项目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充分到位,则视为我方违约,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我方必须赔偿此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接
17、受招标人对我方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投标人 声明 致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 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 的记录(在
18、三年内,至投标报名时间)。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 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和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4 梅县区梅州坑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首期场地平整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本项目拟派 项目负责人 ,身 份证号: ; 本项目拟派 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 本项目拟派 安全员 ,身份证号: ; 本项目拟派 造价工程师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已对 梅县区梅州坑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首期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