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主体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临时配电箱 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ERP 编号合同主题 买卖合同 签约日期甲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主体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临时配电箱等材料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供货周期(详见附件 1) 1、以上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含但不限于下列全部费用在内:(1)采购标的物的成本费、制作加工费;(2)包装费、运保
2、费、装卸费、损耗、利润、税费;(3)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5)一切与采购标的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所需之费用。2、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以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单为准,结算时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工程量为准。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配电箱配置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要求;2、配电箱开关品牌为: 。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箱体表面刷黄油漆做防腐处理。 (配电箱外
3、观要求见附图)4、室外一级及二级配电箱应为固定式安装,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室内(地下室及楼层配电箱)应为移动式配电箱,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0.81.6m。5、一级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6、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同时一级配电箱额定动作电流必须大于二级配电箱额定动作电流,一级配电箱额定动作时间必须大于二级配电箱额定动作时间;7、
4、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8、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必须同时具有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39、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板上电器元件的间距,垂直方向应不小于 80mm;水平方向不小于 20mm。10、电表箱要求:开关品牌:施耐德、常熟;电表:等级 1 级,广州仪表厂生产;互感器:0.2 级。11、电箱质量等级:合格品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采购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无瑕疵的、优质的原装合格正品、服务,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使用和安全的要求,能满足当地质监部门现场抽检且合格产品。13、乙方应保
5、证其供应的采购标的物在正确使用、正常安装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或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14、验收后,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或服务本身的缺陷所发生的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要求1、交货时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供货通知单要求供货,最终以货物实际运送到本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按约交货。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货物供到以下指定工程的施工地点:(1)工程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主体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 (2)建设单位: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3)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
6、局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4)施工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塔台以北,T2 航站楼以南,紧邻交通中心地面停车场。 (5)施工范围及部位: 施工临时用电 3、运输方式及要求:(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在车上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保证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或仓库的货物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并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退回乙方;(3)乙方同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 、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7、验收及交付方法、标准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约定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4由乙方承担。2、乙方将每批货品送至指定的地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根据需要可单独或会同与该批货品使用有关的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结论。3、对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货品,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货品已交付;对经检验检测不合格货品,甲方拒收该批货品,乙方应及时予以换货;如乙方不予更换或不及时更换或更换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及时予以换货且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不予更换或不及时更换或更换仍不合格,甲方有权
8、解除本合同。4、乙方交货时,须完整提供货品的合格证、质检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质量保修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配电箱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赶到现场察看情况,无须更换的,在察看情况后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使用方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
9、方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因此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乙方保证: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材料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6、乙方保证: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本合同约定所购配电箱的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保修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项目、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 9、保修责任:乙方
10、保修范围内,造成甲方和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10、保修款:双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截留 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付清。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5第六条 甲方工作1、根据甲方现场需要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单。2、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完成后,由甲方指派 (项目材料员、施工员、劳务队材料员)三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工作。3、在货物检验出现问题后七日内通知乙方。4、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并支付货款。第七条 乙方工作1、按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单的要求,7
1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的货物保质、保量、齐备配套资料及时供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货车能进入的地点) ,在车上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进场的货物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包退、包换。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阶段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确认非现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以同等规格、型号以上的合格产品予以无偿更换。3、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乙方人员人身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应遵守由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5、甲方的供货需求通知单如因工程施
12、工需要进行修订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修订后的通知及时供货。6、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两方协商解决。7、货物在保质/修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如配电箱配件厂家提供质保期超过一年的,按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计算,乙方应无条件免费维修及更换;乙方应无条件免费维修及更换;因甲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支付材料成本费。8、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四十八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立即修复的,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问题所在、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间安排。如甲方急需使用该故障采购标的物的,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标的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标
13、的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完全修复。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1、本合同数量和总金额为暂定,以实际送货量按本合同单价结算。2、货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乙方应凭据按时申报,经甲方审核后支付。3、货款结算:(1)进度结算:每月 25 号前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结算上月 20 日到本月 19 日所6供货物数量和金额。月度结算仅作为当期付款依据。(2)最终结算:本工程供货完毕后一个月内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结算书经甲方公司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4、货款支付无预付款,当月乙方供货到工地经甲方、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在送货的次月 15 日前,支付当月材料款的 90%,安装完毕货品使用 6 个月内不出现质量问题,且
14、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两个月内支付至材料款的 95%,余留 5%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5、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甲方以网上银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收款帐户,若因特殊原因需更换收款帐户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每更换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1000 元。若因乙方提供帐户有误,导致甲方不能成功支付款项的,每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500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名称: 账 号: 6、乙方按照月度结算金额总额开具发票,甲方凭乙方开据当月实际应收(付)款的发票金额付款。如乙方不出具发票、延期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有
15、瑕疵,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延迟支付或减少支付。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则乙方须尽快提供真实有效发票,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虚假发票金额的 10%罚款,单张发票最低罚款 1 万元。7、因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手续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8、乙方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产品随附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延迟支付或减少支付货款。9、在甲方按合同履约付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供货要求;如甲方资金不到位影响供货的,乙方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书面报告通知原因。10、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税收改革,则
16、乙方应按照下列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未能按照下列条款的要求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完成自身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会就此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时限退场及双方办理结算、违约扣款等条款的效力。7(1)、实行营改增后,甲方有权根据新税法规定对发票抬头进行调整。乙方开具专用发票所需的甲方相应信息资料,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确定,不得随意填写或空白不填,否则引起甲方不能正常抵扣税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或在税局门前代开) ,并按税务规定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等资料,以满足甲方正常抵扣增值税的需要。上述资
17、料在发票开具后 5 个工作日内一并送达甲方。第九条 违约责任1、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供货并安装完毕,致使甲方不得不从外部市场购买并自行安装时,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双倍购买及安装差价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2、乙方所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可按质论价;如果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如因提前供货、延迟供货、质量不合格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及损失,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承担;4、乙方所供货物虽经甲方验收,但仍须承担因规格、质量等级与要
18、求不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重新采购费用及其他损失等;5、上述违约事项发生时,乙方另应承担 5000 元/次违约金;严重违约或超过 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甲方材料需求通知单供货的或明确表示不供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该供货通知单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7、如因甲方问题不能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供货。8.如甲方在非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 2%/月的滞纳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第十一条 其他1、通信地址: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信息港 C1 栋 6 楼 609特快专递收件人: 杨 颉 8邮政编码: 510220 电话号码: 020-85530156 传真号码: 020-85554929 传真收件人: 杨 颉 乙方: 通讯地址: 特快专递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收件人: 2、双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和传真准确无误,合同中记载的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3、基于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各类书面文件,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将通知乙方领取,乙方应派有书面授权的人员按规定领取并签收。如果乙方不领取或不
20、按甲方规定签收,则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按本合同地址邮寄送达或传真送达,如因合同中地址/传真错误或地址/传真变更没有书面通知造成送达不能的,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如果向甲方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金额的 10 倍处罚,若造成甲方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赔偿,同时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清除公司合格分包商、供应商资格。甲方人员主动索贿,乙方可直接向公司监察室、纪委举报,同时一经查实符合事实将给予乙方一定金额奖励。举报电话:监察室 尚佃芳手机:137 1080 5866;纪 委 孙建文手机:133 1285 4817。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款项结清后自行失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合同签订地:广州市天河区。9十二、附件: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主体土建施工总承包 项目临时配电箱计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