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弱电施工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经过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应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短裤、和赤背进入现场和上岗作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临边作业超过 2 米(含 2 米)必须正确佩戴、拴挂安全带,高挂低用,严禁佩戴不合格的安全帽和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安全警示牌等严禁擅自移动、拆改、损坏或挪作它用。 5、未取得相
2、应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电气焊工) ,严禁从事特种项目的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专业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再经安全专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7、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办理动火手续制度,坚持“动火证”一天一办,一事一办的原则。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施焊点周边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水。使用电焊机前必须对焊机进行检查,一、二次必须安装防护罩,必须安装一、二次线漏电保护器,施焊作业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使用乙炔氧气,两瓶必须保持 5 米以上安全距离,两瓶与火源必须保持 10 米以上安全距离。8、施工
3、中,严禁翻越防护栏杆和穿越挂有“禁止通行”的部位。严禁在无任何防护设施的危险部位施工。 9、施工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外观良好,经电气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绝缘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中严禁将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接长使用。 10、施工人员使用的移动配电箱,必须保证一箱一闸、一机一漏,每次作业前对移动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进行接地测试,灵敏可靠后,方准使用。 11、使用各种切割机切割各种材料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 12、严禁机械设备、机具、电动工具“带病 ”工作。严禁使用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设施的机械设备、机具、电动工具。操作的设备、机具,规程规定要求佩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必须穿戴齐全。 1
4、3、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14、临边高处作业,严禁从高空往下扔工具、材料和垃圾。 15、超过 2 米(含 2 米)高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工搭设。作业面必须满铺跳板并固定牢固,严禁使用单块跳板,严禁使用探头跳。 16、使用门架作业,作业面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栏杆。架子移动时,架子上严禁有人。 17、登高作业使用的单面梯子,必须放置牢靠,人字梯必须在两腿之间设置保险绳,施工时严禁俩个人同时在同一梯子上作业。 18、严禁使用无齿锯代替砂轮机打磨各种材料、工具,严禁将无齿锯上的夹具拆除使用。 19、已完工部位特别是检修口、检修孔、检测孔等部位,需要到这些部位进行调试、调整、检测
5、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认真的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在未经允许,未采取可靠安全作业措施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楼层顶板内。 20、因工程增项和设备技术改造施工要求,需进入楼层顶板内作业的,作业前单位负责人必须事先到作业场所勘察作业环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物的不安全状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不得损坏周边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交底上亲笔签名。在施工现场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在现场作业,并不断的与进入顶板内人员联络,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1、正在施工的顶板内,严禁送电进
6、行设备调整和调试。 22、在已完工部位需要进行变更和增项作业前,必须到总包单位咨询该部位隐蔽工程和已完工项目情况。尤其是强弱电项目,必须咨询清楚后方准进行施工,避免发生触电安全事故。 23、在穿线、整理弱电线路作业中,施工人员严禁骑在电缆桥架上作业,严禁攀爬、蹬踏顶板、吊杆、龙骨、电源线穿线管等,以免发生坠落和触动事故。 24、发生多单位、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情况时,下面施工的人员要及时向自己所在单位领导反馈情况,避开交叉作业点或由单位领导统一进行协调解决,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如果单位领导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施工人员可以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举报你
7、单位的违法行为。总包单位将给予违规单位罚款和停工处理。 25、施工人员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 ”、 “安全作业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施工。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杜绝违章作业。26、班组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天安全讲话活动,每天的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当天的施工任务、施工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填写“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并要求参加活动人员每人必须亲笔在“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上签名。未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进场公
8、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1、 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是生产工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这条规定指明了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向、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安全工作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要努力做到群众化,经常化,科学化,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避免伤亡事故和消除职业危害。 2、 公司的管理理念、追求的目标及发展方向。公司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做守法企业。通过过程管理
9、的方法,采用先进的技术,全员参与,精心施工,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创建精品工程。主动征求相关方的意见,通过全员的不懈努力,不断追求卓越,交给顾客满意的精品工程。客户的满意是企业成存和发展基石,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3、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1) 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 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及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3) 力争全年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轻伤及以下安全事故5 人次/年 4)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垮)塌事故为零。 4、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应不低于: 1) 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 力争全年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轻伤及以下的安全事故控制在 5人
10、次以内 3) 杜绝严重未遂事故 4) 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5) 安全设施设置合格率 100% 6) 安全责任制落实率 100% 7) 项目工程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率达 100% 4、 建筑企业安全事故特点: 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 40-50,物体打击约占 20,触电伤亡约占 20,机械伤害约占 10-20,坍塌事故约占 5-15,特别是近年来,关于脚手架坍塌事故时有发生,人员伤害较多,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 职工意识: 企业职工、合
11、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 6、 法律法规教育: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 、 建筑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93 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12、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企业标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管理手册编号:JLJZ/QEO/SC-2010、 程序文件 (一、二) 。 7、 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1) 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在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合同中,不得含有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内容。 2) 从业人员有了解作业场
13、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将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因素如实、全面地告诉从业人员。 3)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告知从业人员。 4) 从业人员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5)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
14、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避险的权利。即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 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安全生产有基本要求和保证。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有义务认真遵守。 2)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15、 3)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防护保护用品或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5)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项目部二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人员进场要求 1、 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是一个露天的、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环境,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的生产场所。因此,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多发的作业场所。 2、 应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
16、和工地守则 、 现场文明施工条例 。 3、 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正安全工作的意见,从而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4、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 高空作业,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年龄未满 18 周岁的儿童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 7、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体。 8、 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9、 在施工现场行走要
17、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架的吊篮严禁乘人上下。 10、 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工地打架斗殴、嬉闹、猜拳、酗酒、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11、 施工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班组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12、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等,未经工地安全员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3、 在工棚吸烟时,应该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照明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 30cm。 14、 拆除井架和倾倒土头杂物,必须有专人监护。 15、 防止触电事故
18、发生,要做到:a、非电工、机械人员,不得乱动电和机械设备;b、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c 、不要把衣服和杂物挂在可能触电的物体上。如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a、切断电源,如拉下闸刀、保险丝等;b、用木棒挑开电源; c、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开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棍、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16、 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架的防护栏杆,严禁坐人和挤压。 17、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体,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 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19、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0、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悬挂灭火器,工地一旦发生火灾,无论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