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德 育 银 行 是 模 拟 银 行 工 作 模 式 , 在 学 校 成 立 德 育 银 行 总 行 , 各 班 级 成 立 分 行 , 学 生 为 储 户 ,班 级 分 行 长 对 学 生 的 “道 德 资 金 ”进 行 核 算 , 文 明 行 为 记 为 收 入 ( 加 分 ) , 不 文 明 行 为 记 为 支 出( 减 分 ) , 以 学 生 的 “道 德 存 款 余 额 ”作 为 学 生 品 德 操 行 评 定 的 重 要 依 据 , 对 学 生 德 育 情 况 进 行评 价 的 一 种 德 育 活 动 。“德 育 银 行 ”活 动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学 生
2、 的 日 常 行 为 , 培 养 学 生 良 好 的 思 想 道 德 品 质 ,储 蓄 美 德 , 积 累 道 德 资 产 , 引 导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道 德 实 践 , 使 其 树 立 正 确 的 人 生 观 、 价 值 观 和 道德 观 , 实 现 道 德 意 识 和 文 明 素 质 的 全 面 提 升 。(一)加分(收入)标准: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1 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各种竞赛、体育运动获三等奖。拾金不昧 10 元以内,拾物不昧价值在 10 元以内的。期中、期末考试或考核一门及格合格。大胆揭发他人的违纪行为扣分标准在 5 分以下的。校报上发表作品(每篇) 。 连
3、续一个月无扣分。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2 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各种竞赛、体育运动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拾金不昧 30 元以内,拾物不昧价值在 30 元以内的。期中、期末考试或考核一门获得 80(含)分以上或良好成绩。大胆揭发他人的违纪行为扣分标准在 10 分以下 6 分以上的。连续二个月无扣分。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3 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竞赛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参加县级各种竞赛获得第三名或三等奖。参加学校举办的运动会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参加县体育运动会获 1-3 分。拾金不昧 100 元以内,拾物不昧价值在 100 元以内的。
4、参加期中或期末考试考核一门获得 90 分以上或优秀成绩。大胆揭发他人的违纪行为扣分标准在 11 分以上 20 分以下的。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4 分。参加县级以上文艺汇演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 参加县级运动会获 4-5 分。参加县级各种竞赛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拾金不昧 200 元以内,拾物不昧价值在 200 元以内的。参加期中或期末考试考核一门获 90 分以上或优秀成绩且为班级第一名。评为学校各类先进优秀个人。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扣分 50 分(含)以下 21 分以上的。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5 分。参加县级以上文艺会演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市级文娱汇演获第三名或三等奖。拾金不昧
5、 200 元以上,拾物不昧价值在 200 元以上的。 评为县级以上三好学生。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6 分。参加县级运动会获 10-20 分。 参加市级文艺汇演或各种竞赛获第二名或二等奖。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 7 分。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作品。 参加县级运动会获 21 分以上。参加市级文艺汇演或各种竞赛获第一名或一等奖。8、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事迹突出的视情加 2-10 分。29、主动参加学校的义务劳动,根据劳动贡献情况加 1-3 分。10、维护学校声誉视情加 3-10 分。11、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视情加 5-10 分。12、维护校园文明卫生有突出贡献视情加 3-10 分。13、
6、积极参加学校的服务工作(如学生会、护校队、团委)视情加 2-10 分。14、积极按时完成各项费用缴纳视情加 2-10 分。15、爱护学校公物和财产事迹突出视情加 2-10 分。16、按学校的要求及时上缴回收用过的课本教材等学习用品视情加 5-10 分。17、 “雨露计划”等扶贫学生按学校要求及时回收上缴用完的棉被等生活用品视情加 5-10 分。18、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贡献突出的视情加 2-5 分。19、积极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被学校采纳的视情加 2-5 分。20、积极参加学校各种考证取得证书的视情加 5-10 分。21、某一单项成绩特别优秀或某一方面特长突出被评为“校星”的,如“数学之星” 、
7、 “文学之星” 、 “模具之星”等,视情加 2-5 分。22、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事迹突出的视情加 2-5 分。23、在校园文化、德育建设等方面有创意创新且卓有成效的视情加 5-10 分。24、参加省级以上名种竞赛获奖的视情加 8-15 分。(二)减分(支出)标准:1、集会迟到、早退 1 次每例均扣 1 分。讲小话、乱鼓掌、喝倒彩、拥挤起哄、扶肩搭背、做小动作、未按队形站、坐,每例扣 2 分。旷会每例扣 3 分。2、出操迟到、早退一次每例均扣 1 分。背背包、拎提包、带球进入队列、穿拖鞋、高跟鞋、猫鞋、打赤脚、交头接耳、玩笑逗乐、推推搡搡、拥挤起哄、做操时动作不按节拍,每例扣
8、1 分。旷操每例扣 2 分。3、就餐不排队、插队、 “搭车”买饭菜,瞎起哄,每例扣 1 分。端饭菜出食堂、往食堂地面倒水乱扔杂物,盗用他人餐具,不尊重食堂工作人员,每例扣 1分。用现金购买饭菜,每次每例扣 1 分。 提前就餐者每例扣 3 分。将饭菜乱扔在桌上或吃完饭后不清理干净桌上的剩饭菜等杂物,每次扣 3 分。4、用水用茶杯口缸从茶桶中直接舀水,剩茶到处乱泼,从楼上往楼下倒水,将洗衣、洗发、洗澡、洗脚水到处乱倒每例均扣 2 分。5、就寝提前起床每例扣 1 分,推迟起床每例扣 2 分。熄灯铃响后再开灯、讲话、进出寝室,起床后不折被子,日常用品胡乱摆放每例均扣 1 分。就寝铃响后开录音机、随身听
9、、打接电话、单独一人进入寝室、在寝室里洗头、洗脚、洗澡、洗衣、晾湿衣服、往寝室地面倒水、乱丢垃圾、抢吃他人食物每例均扣 2 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每例均扣 2 分。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热杯、电热水器、电饭锅、生火、用蜡烛照明;男生进入女生寝室、女生进入男生寝室、夜不归宿、留宿外人每例均扣 3 分。6、上课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打瞌睡、递纸条、讲小话,每例扣 1 分。旷课一节,每例扣 3 分。 上课开手机,接听电话均每例扣 3 分。3擅自换动座位每例扣 1 分。上课(包括体育课、自习课、实习课等一切课程)时间内到超市(包括洗衣房、电话亭、食堂)等处逗留、购物者每例扣 3 分。7、作业迟交、缺
10、交作业每例扣 1 分。8、实训迟到、早退、中途退场每例扣 1 分。缺席一次、不服从实训指导老师安排、占用他人的器材、争抢座位、不填写、不递交实习报告、实训后不整理场地每例均扣 2 分。偷窃实训工具或器材,按盗窃论处,每例扣 20 分(损失的财物按实价的 3 倍赔偿) 。9、考试考试时不按老师的要求入座或不将书籍放在指定的地方,缺席、拒交试卷,有抄袭、翻书、夹带等舞弊行为,每例扣 3 分。威胁监考老师的每例扣 5 分。 无故缺席考试每例扣 5 分。10、考核中途退场、不交考卷,每例扣 3 分。故意损毁考核设施、器材扣 5 分(损毁的设施按实价的 3 倍赔偿) ,舞弊、请人代为考核的每例扣 5 分
11、。 无故缺席考核的每例扣 5 分。11、出入不规范佩带校徽者每例扣 1 分。 不佩带校徽的每例扣 2 分。请假外出逾假不归的每例扣 5 分。 不请假外出扣每例 10 分。爬墙外出、通宵上网的每例扣 15 分。12、语言讲粗鄙话、喊别人不雅的绰号,侮辱他人人格的每次扣 2 分,情节严重的每例扣 4 分。在课内外顶撞老师每例扣 3 分。 侮辱老师视情节每例扣 5-10 分。13、举止不经允许,随意进入老师办公室、宿舍每例扣 1 分。在非运动区进行体育活动,外宾来校时围观、指指点点、出言不逊,在校园内追追打打每例扣 1 分。用脚踢门者每例扣 2 分。在校园内骑单车、摩托车的每例扣 1 分。参与赌博的
12、每例扣 10 分。14、着装及佩带在校区不穿校服,在校园内寝室以外的地方穿拖鞋、猫鞋、打赤脚、穿背心、内短裤、衣服不拉拉链、不扣扣子、将衣服角打结,每例均扣 2 分。15、仪容男生留长发(有下列情形的视为长发:前面遮盖眉毛、两侧遮盖耳朵、后面发际扫衣领) 、剃光头、剃怪发型、蓄胡须,男女生染发、烫发,女生披头散发,男女生戴头饰、耳环、项链、手饰、涂口红、留长指甲、纹身的每例均扣 3 分。16、护校人离不关水、电者,每例扣 1 分。往大便器里丢杂物,乱动开关者每例扣 1 分。过失损坏公物者扣每例 1 分。 (损坏的公物照实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每例扣 10 分。 (损坏的公物照实价的 3 倍赔偿
13、)故意涂抹、篡改、撕毁公告、通知、标语者每例扣 3 分。在墙壁、课桌、坐凳、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者每例扣 2 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践踏草地、攀枝摘花者每例扣 1 分。17、交际4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大吃大喝,交酒肉朋友每例扣 5 分。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强迫他人请客,强行向他人借钱、借餐票者每例扣 10 分 。敲诈他人财物者每例扣 20 分。孤男寡女离群独处,男女之间过分亲昵,动手动脚甚至搂搂抱抱者每例扣 10 分。在校外和异性同居同宿者,每例扣 30 分。18、劳动劳动时迟到、早退每例扣 1 分。 无故缺席劳动者扣每例 2 分。不爱惜劳动工具,不打扫劳动场地卫生,不收拾劳动工具
14、者每例扣 2 分。19、卫生在墙壁上留下脚印、球印、不按要求摆放课桌、坐凳,不经常洗澡、洗脚、袜子、脏衣服不及时洗涤者每例扣 1 分。校内嚼槟榔乱扔者每例扣 2 分。 抽烟、喝酒者每例扣 10 分。20、治安不服从管理,擅自移动寝室公用物品位置每例扣 1 分。私拆电器开关,私自移动电器的每例扣 2 分。20 元以上的现金或价值 20 元以上体积小的贵重物品(生活用品除外)没有存放到学校校园卡中心或老师手中每例扣 2 分,丢失了的每例扣 5 分(学校明文规定:学生手上的现金超过 20 元者应存放学校制卡中心或班主任手中,由于学生问题丢失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一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未到寝室开门时间
15、,强行要求寝室长或寝室老师开门的每例扣 1 分,独自 1 人进出寝室的每例扣 2 分。偷盗学校和他人少量钱物的扣 20 分,数额较大的每例扣 60 分,并送公安机关处理。翻爬寝室和校区的护栏、围墙、屋面、雨外墙的,攀爬护栏悬挂衣物的,在寝室床位间跨越的,擦抹窗护时跨越窗台的,每例均扣 5 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的每例扣 5 分。在校内携带或收藏管制刀具和长度 0.1 米以上的铁棒、铜棒、铜管以及铁锤、扳手等的每例扣 20 分。勾结社会青年在校外或来校敲诈,殴打、侮辱我校学生的每例扣 10 分。在校期间下池、下河、下塘、下坝游泳的每例扣 5 分。21、休假学校放假复课后无特殊情况要求请假回家的每例扣 3 分。无特殊情况,上课时要求请假外出的每例扣 2 分。22、其他与同学打架未造成伤人事件的,对挑起人扣 20 分,主要责任方扣 15 分,次要责任方扣 5 分。打群架导致发生伤人事件者,对挑起人扣 60 分,主要责任方扣 20-30 分,次要责任方扣 10分。学校开放放假不按时返校每次扣 3 分。十、奖惩办法:1、奖励到毕业时累计储蓄额评为基本储户和银卡会员的学生,学校准予毕业并负责安置工作。2、处罚(1)评为负债储户,由班级分行行长当月向家长电告情况。到毕业时为负债储户的学生,学校不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