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 工的安全意识,落 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 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 电突 发事件处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眉山大地之屋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五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半年组织员工学习一次消防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 传教育,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 备的安全防范
2、知 识。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 办公区域内配 备消防设施设备,并 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有交往,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第七条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 “注意 ”、“禁止”标牌、 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上 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关掉一切电 源,并利用附近 灭火设备灭火。第三章 财产安全管理第九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
3、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 门总监应全面负责本部门 配置资产的安全, 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任造成 丢失或损坏,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第十条 每天下班及节假日应关好门窗、 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公司定期 对下班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了抽屉,钥 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 锁门。第十一条 财务部、档案室等重要部 门应安装防盗门窗, 财务 部门的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 额资金的存取 应保证在保安不少于两人及专车护送的条件下,由财务人员专人办理; 帐面资金
4、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 输,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应分开存放(具体参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司机及驾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行国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违 章行为,服从交警指 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关窗锁门、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具体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员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遇加班超时至深夜,尽量避免 单人独行。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
5、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第十七条 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第十八条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 规程操作。第一十九条 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 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纠纷引起的重大堵门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财产事故、员工
6、人身伤害等。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 、措施到位;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第二十二条 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由公司迅速成立危机处理小组,危机 处理小组由事故相关管理部门的分管副总裁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 门全力配合。公司 处 理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危机处理小组负责。相关详细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危机 处 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三)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四)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五)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第二
7、十三条 预警和预防的规定各项目、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 事件的预警、 预防工作第一责 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第二十四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 时间、可能影响范 围、预期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案 场的责任人负责向事故(件)相关部 门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 为有可能导致或 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 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 应立即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由事故(件)相
8、关部门领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接办。值班领导接到事故(件) 报告时,要做 详细记录,接报时间要具体到分钟。发生在各项目或案场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值班领导应 与各项目或案场取得联系,确有必要的,要责成案场上报事故(件)处理的有关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将有关情况了解清楚后,一般性的安全生 产 事故和突发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形成 简明报告,并在 5 分钟 内送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关于重大事故(件)的批示意见,值班领导要迅速转办,并做好情况跟踪和详细记录。公司对处理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成立危机 处理小组进行处理的,值班领导要及时进行
9、沟通,掌握有关情况。跟踪。值班领导要准确了解和掌握事故(件) 发展的动态和 进程,随 时搞好跟踪调度和信息反馈,及时将事故(件)进展和处理情况报告领导。结案。对重大事故(件)的处理 过程,要形成完整的局面材料。在接 报当天处理完毕的,由当日值班值班领导及事故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需 2 日以上方可处理完毕的,以接 报当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主,组织 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材料汇总 工作。 处理完毕,要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公司资料室存档,必要时可作为公司知 识成果, 报至综合办公室备案。更多详细规定参照相关详细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六条 工作职责实行事故部门领导
10、负责制,事故相关部 门领导为主办领导 ,值班领导的跟踪、协调的责任。当日不能正理完毕的,值班领导交接班时 ,要向接班 领导讲清情况,接班领导继续跟踪协调。主办领导要高度负责,做到不拖、不误, 务求准确、及 时。 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主办领导的责任。同时,主办领导要准确领会公司意图, 严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协调处 理,不得擅做主 张。值班领导夜间或公休日遇有难以独立处理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副总裁, 请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一) 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 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准随意泄露;(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 统一安排;(三
11、)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第六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 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 项 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条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
12、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 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 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维护情况;(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 检查、定期不定期 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第二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 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 及其他授权。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 释与修订本权归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