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购买合同卖方:_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买方: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县_区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人民币_元整。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2、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等费用结清。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承担,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
3、乙方。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 身份证号码: _地 址: 电 话:_ 购买方(乙方) _ 身份证号码: _地 址: 电 话:_ 日 期: 年 月 日房屋购买合同卖方:_,身份证号码:_身份证地址:_现住址:_家庭电话:_;手机: 买方:_,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家庭电话:_;手机: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
4、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县 _小区_幢座 号 (楼)_单元 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层,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 月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该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本交易。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
5、款方式(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人民币_元整。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三
6、)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30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90 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 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
7、备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_费用由买方承担。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卖方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时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相关手续。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具体情况进行验收,查看水、电、气表是否正常;2、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3、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
8、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2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
9、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 5%的违约金。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
10、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3 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二、逾期付款责任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3 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30 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 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
11、 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合同签订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