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部党员活动室布置方案 http:/ 2008 年 9 月 5 日 共浏览 27887 次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一、党旗二、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分别在党旗左右两边)三、入党誓词四、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五、党组织网络图六、全体支委职务、分工及照片七、党支部的基本任务(见支部工作手册 P59)八、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见支部工作手册 P62)九、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的职责(见支部工作手册 P63-67)十、党内有关制度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了改进局机关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坚持从严治党方 针,加 强党内监督,保证 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
2、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 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局 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 单位中心工作,充分 发挥 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 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广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二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局党组的指导下实施。第三条 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责任:(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3、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学 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 见, 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
4、思想政治工作。(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五条 党小组长的工作责任(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 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 规 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 时 向支委会反映本小组情
5、况。(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六条 责任考核(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检查考核。对检查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 施。(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 结果 应及时报告局党组和机关工委,使之成为干部的 业绩评定、 奖励惩处、 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市直机关
6、工委和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第七条 责任追究(一)局机关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 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 予辞职,或由上 级党组织 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二)党支部不坚持“ 三会一 课” 制度, 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局党组应责令限期改正;经 教育无起色的,局党组应向市直机关工委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三)党小组长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
7、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党建工作报告制度为了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支部党建活动情况,使支部工作得到上级党组织的及时检查和指导,特制定党建工作报告制度。一、支部年初向党组报送党建工作安排,时间在三月底前。要求全年党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 具体,既具有高 标准又具有 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每季度向党组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 终写出全面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 告有关情况。三、报告内容主要为党支部职责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完成落实情况,重点是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等项 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及
8、其成绩效果。四、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 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办法、措施。“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 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 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 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 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
9、,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 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 人物、播放有教育意 义的 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
10、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 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 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 认识,总结经验 教训。要本着“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 评团结” 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 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至 10 月份。遇有
11、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 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 奋斗,清正廉洁,遵 纪守法的情况;4、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 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 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 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 ,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 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
12、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 书记应 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 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 督和帮助。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
13、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
14、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 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 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 ,可 暂不参加评议活动; 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 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
15、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维护中央权威,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 员义务,完成党 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 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 联系群众
16、,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 、发 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 赋予的权力。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 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 道德和社会公德。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 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
17、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 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 见较大、有 发生违纪苗 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
18、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 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四)监督保障: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 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 级表彰或处 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二、谈话时间。一般
19、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 政治生日 ”,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4)正式谈话。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 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 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 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 动态,了
20、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 集中谈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 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直机关发展党 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 动机。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 进步。同 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 质、 现实表现。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 训合格取得培训 卡。未 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 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