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 谈 判 文 件 编号: SZXY2018-N-T-017-B 采购人: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别:工程类 日期: 2018-08-10 1 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 2 建设地点 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 内 3 建设规模 预算 228156.27 元 ,最高限价 228156.27 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发包范围 试桩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请至代理公司领取) 7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施工总工
2、期为 20 个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由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谈判响应单位由于未 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 10 谈判供应商的资质等级要求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1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2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4000 元整。 外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3、以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银行凭证随同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当场开出收据。收款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帐号: 8906015480000030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在备注内必 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该保证金届时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13 谈判文件份数 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4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时 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 76 号华福大厦 209 15 评审会 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
4、0 时 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 76 号华福大厦 209 16 报名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 15: 00 整(北京时间) 17 提疑及提疑截止时间 提疑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6 日 11: 00 整(北京时间) 2 一、 谈判公告 受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 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 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 一、采购编号: SZXY2018-N-T-017-B 二、采购内容: 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 贰
5、拾贰 万捌仟 壹 佰 伍拾陆 元 贰角柒分 整(¥ : 228156.27 元) 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及以上资质 8、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
6、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响应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 : 2018 年 8 月 15 日 15: 00 整(北京时间) 2
7、、报名地址: 苏州新区狮山路 76 号华福大厦 307 六、谈判时间 、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 09:0009: 30(北京时间) 3 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 76 号华福大厦 209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 09: 30 整(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 09: 30 整(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 76 号华福大厦 209 七、联系单位: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新区狮山路 76 号华福大厦 307 联系人:华山
8、电 话: 0512-68251186 传 真: 0512-89189896 2、采购人: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洪工 联系电话: 0512-68018536 地址: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八、请贵单位获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九、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 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2) 68751335 。 4 二、报价须知 (一)总 则 1、本工程项目
9、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 2、现场条件: 2.1 施工现场平整情况: 现有原状 ,自行负责 。 2.2 场内外道路: 现有原状,自行负责 。 2.3 施工用电: 发包人现场不提供接电,承包人须考虑自行发电 。 3、发包范围 : 阳山花苑五区农贸市场试桩工程项目 4、工期要求: 工期 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合格 。 6、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6.1 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定义: 企
10、业 2016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时间 以 验 收报告 日期为准 。 6.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7、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 承担其编制 及递交谈判响应 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价说明 1、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 1) 种报价方式。 ( 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 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一切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均含在全费用单价中。施工用水电费:标底中造价均按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施工用水电费计算。发包人现场不提供接
11、电,标底中已考虑自 行发电费用。标底中已包含本工程所需的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用。竞标单位应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总价不作调整。 ( 2)固定单价报价。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5 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 2、 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3、 一项内容只允 许一个报价,谈判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4、
12、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5、 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5.1 谈判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标底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 执行【 成交下浮率(标底价成交价)标底价暂列金额( 1+规费费率)( 1+税率) -专
13、项暂估价( 1+规费费率)( 1+税率) -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 1+规费费率)( 1+税率) 100%。 】 5.2 实质性响应条款:( 1)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2)原合同金额 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 5.3 小额工程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工程变更的,按 照工程变更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5.4 合同备案要求 1.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市级小额工程项目,除了需在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进行合同备案外,还需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至项目所在地
14、的住建招标部门按要求进行项目登记、合同备案等工作,否则无法办理相关工程监管手续。 2.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市级小额工程项目,只需在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进行合同备案即可。 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7、 本工程成交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的 1.5%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 供应商应包括在报价中。 6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组成( 按不同标段分别编制 ): ( 1)报价书(格式附后) ( 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 3)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 4)企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5)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企业
15、2016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原件核查)。 ( 6)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复印件; ( 7)施工组织方案; ( 8)近 3 年的审计报告 ( 9)材料品牌表(如有); ( 10)标底清单内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提供清单汇总(格式自拟)及对响应产品相应品牌型号对应页的截图。 (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2、对谈判文件要求: ( 1)谈判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装订成册
16、,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2)全套谈判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印鉴。 3、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工程名称。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私章。 4、报价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5、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7 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17、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链接查询。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6、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 财购( 2017) 11 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18、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 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
19、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8 四)谈判评审 1、谈判顺序 1.1 谈判采购单位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谈判活动由谈判采购单位、采购人、谈判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2 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并向谈判采购单 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1.3 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谈判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1.4 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1.5 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此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1.6 供应商代表
20、介绍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实施方案及谈判小组提问; 1.7 根据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商讨; 1.8 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终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1.9 最终总报价超招标控制价者不 成交; 1.10 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进行综合评定(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同时提交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承诺函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 1.11 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1、 2、谈判小组 2.1 谈判小组由谈判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2.2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的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 审查谈判响 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4 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6 向谈判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 2.7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9 2.7.2 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3 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谈判
22、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7.4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7.5 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7.6 配合谈判采购单位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谈判文件,将不予评审; ( 1)谈判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 ( 2)谈判响应文件未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的。 ( 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公告要求的; ( 4)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 5)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 ( 6)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 ( 7)改变随同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4、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 终止 竞争性谈 判 采购活动: (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 招标控制价 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