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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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顺德区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指引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立健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监管体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和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的业务操作,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范围为广东省公共资 源交易目录中 “D01 国有产权交易 ”的项目内容:企业国有产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出让;行政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权,不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权。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区属行政单位(含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区属事业单位。 根据交易内容和性质不同,国有产权交易分成六大类: (一)企业产权转让,即企业转让其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 (二)企业增资,即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政府以增加资本2 金方式对企业的投入除外; ( 三)企业资产转让,即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包括底价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 (四)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包括其占有、使

3、用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等资产有偿转让; (五)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出让,包括其持有或占有的房产、物业、土地及其他资源的经营权有偿出让; (六)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包括其占有的房产、物业、土地及其他资源的租赁权有偿出让。 二、监管职责 (一)区财税局负责对区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租赁权出让等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区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4、转让、经营权和租赁权出让等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区国资办负责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负责对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3 资、资产转让和经营权出让等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对企业国 有产权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顺德高新区管委会成立或控股的企业,其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方案由该管委会负责审批。 (四)区资管办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区级国有产权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和备案;对产权交易机构(交易代理机构)的交易业务进行监管、检查和评价,调解产权交易活动的争议,受理和处理产权交易活动的投诉。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审批备案业务指南见附件 1。 三、企

5、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审批 (一)经区国资办授权,区属集团企业可负责各级子企业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审批子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 权出让等事项。区属集团企业应当制定其子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审批制度,确定审批权限,并定期向区国资办报告本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二)区属企业因产权转让或企业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区国资办报区国资委批准。转让方或增资方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若持股比例最大或协商确定的国有股东注册地不是顺德区,应在该股东注册所在地办

6、理相关批准程序。 4 (三)国有产权交易 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并可提供有关权属证明。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四)经区国资办或区属集团企业同意,集团企业下属各级子企业的经营权交易活动可以委托集团企业下属的另一家子企业代管,由代管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的审批备案手续和开展交易活动。 (五)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以及底价在 1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暂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由区国 资办另行规范。 四、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一)国有

7、产权交易方式包括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竞价、拍卖应作为产权交易的主要交易方式。带有公益性、保障性或需综合考虑技术、资信、价格等因素的产权交易项目,可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不适合竞价、拍卖、招投标或经公开征集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的,经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以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 (二)除经批准的协议转让外,国有产权交易一律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交易活动及交易5 结果信息。其中,企 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应委托经广东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可委托产权

8、交易机构或具备组织能力的交易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三)国有产权交易活动鼓励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其中,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的交易项目,应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采用其他交易方式且实行电子化交易条件未成熟的,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符合有关标准和条件要求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等产权交易活动,具体应按企业国有 产权(资产)转让交易基本流程(附件 2)操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转让交易活动,具体应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转让交易基本流程(附件3)操作。 (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和

9、租赁权出让交易活动,具体应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和租赁权出让交易基本流程(附件 4)操作。 (四)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指引附件中有关内容和要求,国家、省、市、区等法规和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6 定。以本指引发布之日计算,已签订交易合同,但未完成产权 交易的,按原合同执行。 (五)根据建立健全顺德区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监管体系工作指导意见(顺府办发 2013 103号)规定,镇(街道)国有资产交易活动由镇街相关部门负责监管,镇街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管和操作,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附件: 1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审批备案操作指南 2 企业国有产权(资产)转让交

10、易基本流程 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转让交易基本流 程 4 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和租赁权出让交易基 本流程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11月 17日 7 附件 1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审批备案业务指南 一、报审批部门办理产权交易实施方案审批 须提交的资料: (一)产权交易项目实施方案(盖公章); (二)产权交易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表(盖公章); (三)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或意见书)原件; (四)标的物权属证明复印件(盖产权持有单位公章); (五)审批部门 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企业国有产权涉及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还需提供经债权人同意的债权债务

11、处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等) 经区国资办授权由区属集团企业审批子企业产权交易的,子企业的产权交易实施方案报区属集团企业审批。顺德高新区管委会成立或控股的企业,其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方案报顺德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二、报区资管办办理产权交易项目备案 须提交的资料: (一)交易文件(包括项目需求文件、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交易或出租方案、合同文本等,纸质版须盖公章,可 为电子版); (二)区资管办产权交易项目备案表(盖公章); 8 (三)经审批部门批准同意的产权交易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表原件; (四)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或意见书)(原件,如为复印件须盖公章); (五)产权交易

12、机构(交易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 (六)标的物权属证明复印件(盖产权持有单位公章); (七)审批部门(或经审批部门授权的区属集团企业)批准同意委托代管的批复及委托代管协议复印件(委托其他单位代管项目提供,盖公章); (八)资管办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告 须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一) 经资管办加具备案意见的区资管办产权交易项目备案 表原件; (二) 交易文件电子纸质版及电子版(公告内容须与报资管办 备案的相关资料一致)。 (三)委托书和承诺书。承诺所发项目交易信息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一致性,承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符合相关规定和

13、要求。(格式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四、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结果公告(公示) 须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9 (一)经产权交易机构(交易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的成交( 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交易条件、交易(评审、评标)时间、成交受让方(中标候选人)、成交(中标)金额等。 (二)采用招投标方式的产权交易活动,公示内容还应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审情况。 交易结果公告(公示)的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交易代理机构)负责审核。 五、报区资管办办理产权交易结果备案 须提交的资料: (一)区资管办产权交易结果备案表(需电子版) (二)成交确认书(中标通

14、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三)竞价记录表或评标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 (四)产权交易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五)交易合同(与挂网公告的交易文件格式合同一致)。 10 产权交易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表 项目名称 产权持有单位 项目代管单位 资产权属人 资产坐标 标的物地址 产权证编号 建筑(租赁)面积 用地面积 拟委托产权交易(交易代理)机构 交易方式 经营(租赁)期限 交易标的价 评估机构名称 主要评估方法 评估价 其他方式估价 (请在 中打 ) 其他方式估价 的具体说明 产权持有(代 管)单位联系人 电话 项目实施方案 (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评标方案,竞价流程等内容。如本页不够可增加页面填写,并与本表双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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