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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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讲解,2017年5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讲解,非营利组织优惠政策的基本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条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程序,认定所需报送资料,资格复审及纳税申报要求,免税备案办理所需资料,一、非营利组织优惠政策的基本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一、非营利组织优惠政策的

2、基本规定,(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以下内容: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二、认定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规定,非营利组织

3、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二、认定条件,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

4、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三、认定程序,1.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

5、格申请,并提供财税201413号文规定的相关材料。 2.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财税201413号文规定的相关材料。 3.根据关于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肇财监20136号)规定,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受理申请时间为当年的8月30日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5年。,四、认定所需报送资料,1.申请报告;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前年

6、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7.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资格复审及纳税申报要求,1.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2.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

7、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六、免税备案办理所需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该优惠事项有效期结束后10年。,六、免税备案办理所需资料,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非营利组织资格有效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2.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应汇缴年度的检查结论(新设立非营利组织不需提供); 3.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 4.取得各类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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