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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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 SDTASJ2018-0368-00 招 标 人: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 期: 2018年 6月 6日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822120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2.1 总则 .5 2.2 招标文件 . 11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4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

2、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8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9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20 2.7 纪律和监督 . 30 2.8 质疑与投诉 .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33 3.1 相关要求 . 33 3.2 评审过程 .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40 4.1 签订合同 . 40 4.2 追加合同金额 . 40 4.3 质量与验收 . 40 4.4 合同主要条款 . 41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44 5.1 服务期限 . 44 5.2 服务地点 . 44 5.3 服务成果验收 . 44

3、 5.4 质量保证期 . 44 6.1 项目说明 . 45 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2 7.1 报价文件 . 73 7.2 商务文件 . 78 7.3 技术文件 . 97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 822120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采购人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方式: 0538-8277396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382 号建设大厦 3 楼东厅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

4、分公司 项目经理:李甲伟 电话: 0538-8221203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 326 号金华大厦六楼 605 室 电子邮箱: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TASJ2018-0368-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1 宗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0 万元 三、

5、采购需求:已于 2018 年 6 月 2日至 6 月 4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8时 30 分至 2018 年 6 月 15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网址: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8221203 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

6、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 ”)。 3.方式: 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

7、用的如参与投标 /报 价,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办理山东 CA证书。 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山东 CA认证: 0538-6288106. 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 2018 年 7 月 3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30分止; 2.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 3.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岱

8、宗大街与花园路交叉口)。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七 开标厅)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甲伟 电话: 0538-822120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 8221203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发布人:

9、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82212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

10、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 招标 文件所称 服务 , 是指 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及 要求 1 招标人 采购人: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方式: 0538-8277396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382号建设大厦 3楼东厅 2 招标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李甲伟 电话: 0538-8221203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 32

11、6号金华大厦六楼 605室 电子邮箱: 3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4 标段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5 项目内容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三期)是对一期、二期功能的完善提升,主要是按照省政府要求,提升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 升平台业务系统,完善联审联办功能,提升与省级各系统和市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通过对平台的升级并部署运维监控系统,加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通过“联合审、网上办”等措施,着力解决环节多、效率低、办事难等问题,让信息多跑路换来群众少跑腿、不添堵,最终实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

12、。 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90万元。 其中市级为 170万元、乡镇级为220万元 。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 8221203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13、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 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1、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 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 (2) 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提供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 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5) 至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单位须提供通过 “ 信用中国 ”网站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7)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 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制作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6月 16日 11时 0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 年 6月 16日 16 时 3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

15、、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 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柒万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开户名: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虚拟账号: 245526987676 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

16、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8221203 8、联系电话: 0538-6226879 9、缴款截止日期: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 为准)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 及虚拟账号。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 同纸质版投标文件 ;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

17、装订 1、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 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 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 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 等),否则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 年 7月 3日 08时 30分起至 09时 30分止 。 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3日 09时 3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第 七 开标厅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7

18、月 3日 09时 30分 ; 开标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七 开标厅 。 24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8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否 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5%,余款二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

19、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 8221203 31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

20、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材料包括: 1、 提供近两年度( 2016年 和 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

21、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 2018年 01月 -05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的凭据。 (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 2018年 01月 -0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完

22、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人员等物质和技术基础。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项目名称: 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8221203 2.1.2.2投标人:是指 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 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

23、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 代理机构:系指 山 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2.1.3 招标依据 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

24、.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 3)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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