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ent c1: 请另行拟定一个验收单作为附件,双方签字确认按此验收。1暖气管道施工改造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住所地:承包单位(乙方): 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 暖气管道改造施工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 暖气管道改造施工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免费设计。 第三条 费用 3.1工程总造价为 37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此价格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税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费、保险费等需要完成本工程的所
2、有费用。 )3.2税费按 计收,已包含在总价中。发票由乙方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的三个工作日提供。3.3 暖气改造使用材料及价格详见附件,由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进行采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共计 天。Comment c2: 请业务部门明确供暖效果,是以北京市的供暖标准为准还是双方议定,建议明确。Comment c3: 建议预留 10%。2第五条 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 30% ,即人民币 11100元作为首付款。6.2 暖气片安装完毕,工程验收合格,以供回管打压测试验收结果单上的数据合格,并达到供暖效果
3、, 双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65%即即人民币24050元。6.3合同尾款 5%,即人民币 1850 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并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已及时履行完毕维修义务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书面确认无误后的 15天内付清。第六条 工程材料进场后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北京市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提出的安装要求。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承担费用。 8.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8.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
4、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8.4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验收报告。 8.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改造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8.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如乙方擅自变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应予以赔偿。 8.7乙方必须遵守设计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8 乙方对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3验收等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改造工程负责。验
5、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改造安装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8.9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售后服务条款9.1 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终身维护保养。 9.2 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12 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修理的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9.3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 9.4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6、。9.5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并有专人负责指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它不可预测的一切意外事故,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而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索赔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 2的违约金。 11.2 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11.3 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
7、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 五 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4一切损失。 11.4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 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