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专项补助申领发放服务 (其他 ) 一、编号: 09-02-015 二、政策依据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发放 2004年度 “成都市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 ”的通知(成残联 200445号) 三、服务范围、对象及条件 锦江区户籍,经济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残疾人家庭。 四、补助金额 受助对象每户每月补助 50元。 五、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份。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低保 证原件及 1份复印件。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2、申请。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公共服务站受理申请并指导申请人填写成都市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审批表。 2、调查。社区公共服务站会同社区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公示。社区公共服务站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以及所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天。 4、报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分别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社区公共服务站负责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填入锦江区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审批汇总表,并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及成都市城乡一体化救
3、助平台后,连同审批表报送区残联教育就业科审批。 5、发放。区残联审批后通知社区公共服务站,由社区公共服务站在规定时间按月向申请人发放补助金。 七、表格、公示等材料的规范样本 1、成都市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审批表 2、锦江区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公示 受理 申请 调查 公示 发放 报审 附表 1 成都市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审批表 区(市)县 街、乡(镇) 村、居委会 编号:成残专补 受助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残疾类别 残疾状况 四肢( )三肢( )两肢( )单肢( ) 截肢( )盲( )低视力( ) 残疾证 号 家庭人口 月人均 收入(元) 城镇或 农村 城镇() 农村() 身份证号 码 现家庭地址 申请原因 申请 日期 村、居委会核实结果 街、乡(镇)残联审批意见 区(市)县残联审批 意见 复核 意见 附表 2 锦江区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公示 下列户主申请特困残疾人专项补助经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若有意见,请在 年 月 日前( 7个工作日内)向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公共服务站反映。 社区公共服务站电话: 社区居委会电话: 户主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口 申请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