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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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 (一标段) 项目编号:温交易 2017329 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 2017288 号 采购人: 温 县 公 安 交 通 警 察 大 队 采购代理机构: 恒 信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日 期 : 二 一 八 年 四 月 招标文件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17 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21 第五章 合同签订及条款 .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

2、)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 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的委托,就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 2.交易编号: 温交易 2017 329 号采购编号:温政采 2017 288 号 。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标段:安装中心隔离护栏 10000 米、爆闪灯 13 个、标志牌 23 块、防撞柱 100 根、防撞墩 16 个;(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第二标段:纬二路、纬三路冷喷道

3、路标线 13180 平方米;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第三标段:增设高清球机 12 套;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4.项目预算: 一标段 :298.77 万元 二标段 :21.09 万元 三标段 :18.18 万元 5.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6.工期: 30 天 。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7.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7.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 投标单位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经销商不能 同时参与投标); 7.2.1 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资质或贰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 7.2.2 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

5、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2.3 业绩要求:一标段: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金额 300万元以上(含 3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二标段: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7.3 三标段: 1.投 标单位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2016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电子警察业绩 不少于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7.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5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 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7、)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8.1 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CA 数字证书后报名。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投标人资 格原件。 8.2 报名时间 2018 年月日时分 - 2018 年月日时分(节假日除外)。 8.3 招标文件的下载 2018 年月日时分 -2018 年月日时分,通

8、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8.4 通过企业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00 元 /标段、手续费交易金额的 7%, 0.5 元封底, 20 元封顶。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投标文件的 递交 10.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

9、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 10.3 开标时间: 2018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7 个工作日。 12.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00 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2900.00 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1900.00 元) 递交时间: 2018 年月日 16 时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10、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13.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391-6106598 地址 :温县温泉镇太行西路 317 号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15716521263 0371-86688490 地址:焦作市摩登街 9 号楼 监督单位:温县财政局 电话: 0391-6197778 2018 年 月 日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

11、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391-6106598 地址 :温县温泉镇太行西路 317 号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及代理 机构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15716521263 0371-86688490 地址:焦作市摩登街 9 号楼 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 温交易 2017 329 号、采购编号:温政采 2017 288 号 1.2.1 采购预算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 298.77 万元(大写:贰佰玖拾捌万柒角柒分) 1.2.2 资金来源

12、 县财政资金 1.3.1 采购内容 安装中心隔离护栏 10000 米、爆闪灯 13 个、标志牌 23 块、防撞柱 100 根、防撞墩 16 个;(数量及技术参数详 见附件) 1.3.2 工期 30 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13、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单位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 标); 3、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资质或贰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 4、 业绩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金额

14、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5、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15 年至 2017 年)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近期企业完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企业相关税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前 6 个月任三个月)。 6、 社保要求: 提供企业社保证明(提供开标日前 6 个月任三个月缴费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15、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取消其投 标资格。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以上所要求的证件,如无特别规定,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 ( 以下证件均为原件于开标时交到工作人员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16、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 1.7.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3.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 2018 年月日时分 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3.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在线支付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网银或通过 7 家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17、的企业网银缴纳投标保证金 (企业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前提条件是:企业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功能,以下4 家有特殊要求: 中国农业银行:智博版网银(必须用智博版网银,智锐版网银不能进行网上支付)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高级版网银(必须用高级版网银) 中国交通银行:管理员在网银中设置操作员权限 中国招商银行:管理员在招行 U-Bank 软件中设置(用网银前确认先客户端已安装) ),手续费 15 元 /笔。 企 业网银缴纳咨询电话:客服电话: 400 880 9888-8 客服电话: 010-58903377/010-5890333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元) 投标人

18、通过温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网上缴纳。 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于 2018 年月日 16 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系统确认为准。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副本必须与正本内容一致) 3.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 4.1.1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 密封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副本整体密封;开标一览表用信封单独密封;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正本、副本并写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交易编号:采购编号: 开

19、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XX(项目名称及包名)项目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开标一览表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8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交易编号:采购编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XX(项目名称及包名)项目开标一览表 在年月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技术、经济专家4 人,共 5 人组成。 6.2.1 评标办法 最

20、低价评标法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需要补 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中标金额的 0.6%,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

21、:采购人: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郭先生电话: 0391-6106598 地址 :温县温泉镇太行西路 317 号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15716521263 0371-86688490 地址:焦作市摩登街 9 号楼 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总则 1.1 招标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

22、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温县产业集聚区增加交通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9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内容、供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项目内容和参数及服务要求。 1.3.2本招标项目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投标人 1.4.1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3、4.2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投标人的货物应当说明货物的来源地:如果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是否应当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执行。 1.6 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招标澄清、答疑会 1.7.1 招标澄清、答疑会:不组织。 1.7.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评标标准 和评标方法; ( 4)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5) 合同签订及条款; (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 1.7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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