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琴总部大厦二期项目设备管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等规章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属于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中的第二层级,其上一级为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应对以下风险:(一)机械设备购置、调配、租赁、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可能造成企业经济受损和固定资产流失。(二)机械设备使用过程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章 管理职责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1.贯 彻 执 行 上 级 部 门 的 各 项 规 章
2、 制 度 , 明 确 设 备 管 理 岗 位 责 任 制 和 机 械 设 备 操 作 流 程 ;2.必 须 配 备 专 ( 兼 ) 职 机 械 设 备 管 理 人 员 , 并 将 分 包 单 位 自 有机 械 设 备 纳 入 管 理 ;3.根 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 制 机 械 设 备 需 求 计 划 , 并 上 报 本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4.负 责 进 场 机 械 设 备 的 资 质 、 资 料 审 核 、 归 档 工 作 和 运 行 期 间 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和 归 档 工 作 ;5.负 责 组 织 、 联 系 有 关 单 位 、 政 府 主 管 部
3、门 对 本 单 位 进 场 机 械 设 备 的 验 收 工 作 ;6.负 责 机 械 设 备 的 进 出 场 调 迁 、 进 场 检 验 , 日 常 使 用 中 的 监 督 检 查 , 对 设 备 工 作 质 量 、 安 全 隐 患 、 超 标 污 染 等 进 行 监 控 , 保 障设 备 在 使 用 中 的 安 全 性 、 可 靠 性 和 环 保 要 求 ;7.负 责 现 场 机 械 设 备 的 安 全 使 用 、 监 督 和 检 查 工 作 , 落 实 特 殊 工 种 持 证 上 岗 情 况 , 定 期 组 织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专 ( 兼 ) 职 机 械 设 备 管 理 员 职
4、责1.贯 彻 执 行 集 团 公 司 和 分 公 司 机 械 设 备 相 关 管 理 文 件 ;2.检 查 、 监 督 在 用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装 置 的 配 置 情 况 、 设 备 状 况 以 及 使 用 、 维 护 情 况 进 行 , 防 止 设 备 事 故 的 发 生 ;3.指 导 、 检 查 操 作 人 员 做 好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 并 正 确 、 及 时 填写 设 备 运 行 记 录 ;4.检 查 机 械 设 备 用 油 和 更 换 情 况 及 机 械 设 备 短 期 停 滞 期 间的 安 全 防 护 情 况 。第 三 章 机 械设备 的使用管 理1.机 械
5、 设 备 使 用 实 行 三 定 , 即 : 定 人 、 定 机 、 定岗 位 。2.凡 国 家 、 地 方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实 行 操 作 证 的 设备 操 作 人 员 , 必 须 经 考 试 合 格 并 取 得 操 作 证 后 方 准 上 机 操作 , 并 应 随 身 携 带 。3. 属 于 A、 B大 类 范 围 的 机 械 设 备 应 建 立 、 健 全 机 械 设 备技 术 档 案 。4.应 定 期 收 集 并 建 立 本 项 目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场 台 账 , 所 属项 目 部 应 定 期 上 报 现 场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场 台 账 , 现场
6、 使 用 的 机 械设 备 需 悬 挂 操 作 规 程5.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装 置 必 须 齐 全 有 效 、 符 合 要 求 , 操 作和 维 护 人 员 应 当 经 常 检 查 安 全 装 置 , 对 故 障 、 损 坏 和 动 作 失 灵 的 安 全 装 置 要 及 时 修 复 和 更 换 。 操 作 人 员 要 做 好 日 常 维 护 和 季节 维 护 工 作 ,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 严 禁 违 章 作 业 或 机 械 设 备 在非 完 好 状 态 下 “带 病 ”作 业 , 认 真 填 写 各 种 原 始 记 录 。6.机 管 员 不 定 期 对 使 用 中
7、的 机械 设 备 进 行 检 查 ,并 填 写 检查 记 录 。7.每 月 5日 前 和 年 底 , 需 填 写 月 ( 年 ) 主 要 机 械 设 备完 好 率 、 利 用 率 情 况 报 表 报 分 公 司 项 目 监 管 部 。8.项 目 经 理 部 每 季 度 对 起 重 机 械 进 行 一 次 自 检 。 对 使用 年 限 较 长 的 大 型 起 重 机 械 , 使 用 单 位 要 增 加 检 查 的 次 数 ,严 禁 工 作 在 接 近 满 负 荷 区 域 或 超 载 使 用 。第 四 章 机 械设 备 的维护 、 保养 及 维修管理机 械 设 备 的 维 护 、 保 养( 一 )
8、 项 目 经 理 部 负 责 编 制 机 械 设 备 月 保 养 计 划 , 每月 5日 前 将 当 月 月 机 械 设 备 保 修 计 划 报 分公 司 项 目 监 管 部 。( 二 ) 应 严 格 按 月 保 养 计 划 实 施 , 每 月 5日 前 将 上 月 月 机 械 设 备 保 修 计 划 完 成 情 况 报 表 报 分 公 司 项 目 监 管 部 。 如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按 期 完 成 的 , 应 及 时 通 报 分 公 司 项 目 监 管 部 ,同 时 列 入 下 月 保 养 计 划 并 说 明 原 因 。( 三 ) 机 械 设 备 的 保 养 应 严 格 按 规
9、定 的 作 业 项 目 和 工 艺 流 程进行 , 并 记 入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手 册 。 保 养 记 录 应 作 为 设 备 档案 留 存 。机 械 设 备 的 维 修( 一 ) 机 械 设 备 整 机 大 修 、 分 项 大 修 均 属 设 备 大 修 范 围 。项 目 部 机 械 设 备 小 修 发 生 的 费 用 计 入 本 单 位 施 工 成 本 。( 二 ) 项 目 经 理 部 负 责 编 制 年 度 机 械 设 备 大 修 计 划 , 每 年11月 20 日 前 将 下 一 年 度 年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大 修 计 划 经 项目 部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10、后 报 分 公 司 项 目 监 管 部 。( 三 ) 设 备 大 修 遵 循 先 内 后 外 的 原 则 , 选 择 适 宜 的 修 理 厂委 托 修 理 。( 四 ) 年 度 机 械 设 备 大 修 计 划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需 要 调 整 时 ,必 须 报 集 团 公 司 项 目 监 管 部 , 经 批 准 同 意 后 方 可 调 整 。( 五 ) 设 备 送 修 时 , 送 修 单 位 和 承 修 单 位 必 须 签 订 维 修 合同 。维 修 合 同 应 对 修 理 工 期 、 修 理 质 量 、 验 收 标 准 、 保 修 服 务 以 及结 算 方 式 等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 六 ) 各 单 位 机 械 设 备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大 修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监控 。( 七 ) 设 备 大 修 完 成 后 , 项 目 经 理 部 机 械 设 备 管 理 部 门 组织 大 修 设备 的 检 查 验 收 。 验 收 合 格 后 , 按 原 出 厂 说 明 书 的 要 求进 行 走合 期 考 核 , 并 记 录 走 合 期 情 况 。第 四 章 附 则1.本 办 法 从 颁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2.本 办 法 由 横 琴 总 部 大 厦 二 期 项 目 经 理 部 负 责 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