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莱芜市国家税务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为响应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 2011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 动的通知 (商秩函 【2011】471 号)要求,深入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诚信兴 商” 的经营理念,我局自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一、健全组织,建立联动宣传机制我局将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创建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良机。在“宣传月” 前期准备阶段,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协调小组”,并下设协调 小组办公室,具体负
2、责诚信兴商宣传月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任务,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二、因地制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一)依托文化品牌,开展特色宣传一是利用文化广场开展宣传。在广场的活动现场悬挂诚信兴商宣传标语,向来往的群众发放税收宣传资料。二是开展税法进景区活动。在景区设立税收宣传咨询点,开展税收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和深化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向游客、景区内工作人员和经营业户讲解“诚信兴商” 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多措并举,传递诚信理念一是继续开展“上门 送税法” 活动。宣
3、传 月期间,我局通过巡查纳税户、以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发票管理办法的税法知识教育,加强和规范合法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使用和销售假发票的行为。询问和抽查了部分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并同时宣传各种税收法律知识和新的征管举措,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新税法和最新纳税服务项目。二是利用移动通讯信息平台加强宣传。通过税信通平台,向辖区内纳税人进行信息发送,并作出税务人员的工作承诺,让广大纳税户了解税收知识,真正让税收传遍千家万户,做到税收宣传家喻户晓。三是开展重新经营户核查工作。对存在重新经营情况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为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动
4、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长效管理,确保纳税人适用的纳税信用等级类别的真实性,对现有各等级类别的纳税人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重新对纳税人作出应适用等级类别的鉴定。经评定,我市共有 357 户企业达到 A 级纳税人评定标准,新增加 A 级纳税人 163 户,38 户 A 级纳税人下降到 B、C 类,实现有升有降、升降有据的动态管理机制。(三)贴近实际,注重实用效果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坚持税收宣传与当前税收工作重点相结合,与纳税人的实际相结合,使税收宣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一是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在办税服
5、务厅集中发放调查问卷,内容涵盖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及纳税服务需求内容及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希望、意见和建议等多方面内容,广泛征集纳税人服务需求。活动期间共发放调查问卷 7805 份,回收有效问卷 7784 份。二是开展税法进企业活动。我局组织了宣传服务小组,主动上门为企业送税法、送服务、送信息,在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后,帮助企业改进管理措施,并提醒按时申报纳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遵从度。三是开展税法惠三农活动。三、措施有力,“诚信兴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诚信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大张旗鼓的诚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自觉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得
6、到了进一步改善。(二)促 进 了 重 点 工 作 开 展 。我局将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与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以宣促建。在宣传过程中,及时发现当前工作中的不足,有目的、有步骤地加以改进,促进纳税服务体系的全面构建和完善。(三)提升了国税部门形象。税 务 机 关 与 社 会 各 界 的 沟 通和 联 系 得 到 了 加 强 ,全 社 会 对 税 收 工 作 的 了 解 不 断 深 化 ,对税 务 工 作 的 支 持 不 断 加 大 ,协 税 护 税 的 社 会 基 础 进 一 步 增 强 ,和 谐 税 收 建 设 的 前 景 更 加 广 阔 。四、存在的问题(一)、有关部门对诚信兴商工作重视不一,不能建立一个共同的工作平台。工商、银行与税务部门对纳税诚信监管不一,相互信息不通,不能形成合力的监管。(二)、信用体系建设还在处于初期阶段,信用对于个人的利益没有形成利害关系,个人对信用的认知以及重视程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