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阳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日常考评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阜阳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客观评价各级责任主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机制,确保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全方位和系统性,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33 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民生办 2014 12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4 年度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皖教秘 2014550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 特制定本细则。 一、日常考评总体要求 日常考评是年度绩效考评的综合评价方式之一,由市教育局
2、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参照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落实县级对学校的日常考评。 日常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规范的程序,按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打分,并按月予以公示。 二、日常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各项资助管理规章; (三)国家和省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相关文件。 三、日常考评适用的 项目 (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催收工作 四、日常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绩
3、效目标的组织管理情况、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三)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 五、日常考评的工作程序 (一)县级上报相关材料和数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指标按月将各自的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和数据等报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市级记录和打分。根据各县市区日常报送的相关材料、数据和工作成绩,市教育局按月对其记录并打 分,按月统计、按月公示。 (三)现场考评和打分。日常记录和打分的同时,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采取现场考评和打分的机制,结合上级部门和市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日常巡视、走访调研、调阅资料等结果,开展现场考评和打分。 六、日常考评的分值。 日常考评总分值 100
4、 分(当月得分次月公示,年终将每月得分总和除以 12,即为全年日常考评得分),日常考评得分占年度绩效评价总分值的 60%,年终绩效评价得分占年度绩效评价总分值的40%。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日常考评指标体系 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日常考评指标体系 月份 当月工作要求 分值 相关说明 一月 1完成中职学校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10 2.核算上年资助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0 分);协助财政局编制下年度资金预算( 10 分)。 20 报送资金使用及预算。 3.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完成上年度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资助档案内容要完整
5、、真实、规范,特别是过程性资料要及时归档。 20 可报送典型性材料,在以后的巡视中如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将按分值予以扣分。 4. 总结上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完成 情况( 15 分);总结上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展情况( 15 分)。 30 报送总结材料和数据 5.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 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报 1 条得 5 分; 信息被省、市级网站或刊物采用一篇加 2分,最多加 10 分。 二月 1.完成对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20 报送考评结果。 2.完成上年度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执行报告与统计工作。 20 报送纸质报告和
6、报表。 3.制定当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行事历( 10 分),制定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计划( 10 分)。 20 4.开展上年度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如:整理贷款人资料、跟踪了解贷款人家庭信息等。 20 报送相关信息或资料。 5.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三月 1.逐级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书。 15 2.制定或完善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宣传计划等配套政策措施。 15 报送资料。 3.组织开展新学期及春季新招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30 报送宣传报道或信息。 4.完成当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资助对象的评审认定工 作(
7、 10 分);审核 3 月份中职助学金名单, 2015 年春季开始由当地资助中心对名单和受助情况进行公示( 10 分)。 20 通过系统查看。 5.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报送宣传材料或信息。 四月 1.完成普高助学金的发放任务( 10 分);审核 4 月份中职助学金,规范公示程序( 10 分)。 20 查看系统或其他方式。 2.对辖区内中职学校的免学费、助学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及资助档案建设情况开展自查( 10 分);对辖区内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使用情况,及普 高资助档案建设情况开展自查( 10 分)。 20 报送自
8、查结果;在以后的巡视中如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将按分值予以扣分。 3. 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10 4. 做好中职和普高资助系统的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受助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 5. 对照省教育厅的考核细则,整理上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考核资料,争创全省先进。 10 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加 3 分,不合格的扣 2 分。 6.对即将毕业的初三学生及其家长,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10 报送宣传资料或信息等。 7.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五月 1.部署当年“百千万”大走访活动。 20
9、 报资料或信息。 2.审核发放 5 月份中职助学金。 20 3.开展月巡视或抽查工作。 20 报送资料。 4.对即将毕业的高中阶段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活动( 10 分); 对已经毕业的贷款学生,开展利息及提前还款时限、办理流程等提醒告知工作( 10 分)。 20 报送宣传资料或信息等。 5.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 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六月 1 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的巡视或抽查的准备工作。 20 根据巡视结果打分。 2.审核发放 6 月份中职助学金,规范公示程序。 20 3.做好励志成长事迹或先进个人的
10、优秀事迹做重点宣传。 15 报道一条得 5 分。 4.积极发表资助工作论文或心得等,统计发表数量。 15 发表一篇论文得 5 分。 5.完成诚信教育主题月的总结工作。 10 6.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七月 1.发放 7 月份中职助学金。 10 2. 核对春季学期的免学费、助学金发放数据,统计上半年校内资助提取、发放数据( 10 分),及时整理校内资助账目,且账目清晰、实施规范,没有以学生管理支出充抵的情况( 10 分)。 20 3.启动 2015 年度“百千万”大走访活动,即时报道、宣传相关活动和资助政策。
11、 15 报送信息或媒体报道。 4.开展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方案制定和指标分配工作。 10 5.做好 2015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足额配备受理工作人员,足额配备贷款 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等( 7 分);多种方式宣传助学贷款政策( 8 分)。 15 将通过专项督查考评打分。 6.制定或完善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本息催收实施方案。 10 报相关资料。 7.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八月 1.指导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及孤残学生、特困家庭学生的入学资助准备工作。
12、10 报送资料。 2.“百千万”大走访的同时重点宣传资助政策,并做好民意及政策知晓度的问卷调查。 20 通过巡视查 验。 3.督促各校做好资助政策宣传,抽查部分学校是否按照要求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国家资助政策简介”和助学金申请表。 15 4.开展彩票公益金普通高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0 5.启动 2015 年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受理流程高效、快捷,并及时整理归档申请资料( 10); 多种方式宣传助学贷款工作( 5 分)。 15 通过专项检查打分。 6.受理助学贷款的同时,开展 2015 年度到期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10 可报送催收完成率等。 7.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
13、;按时完成省市交 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月。 九月 1.开展秋季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对象的核查、认定工作;审核 9 月份中职助学金名单,规范公示程序。 20 2.对 2015 年度“百千万”大走访活动进行总结和走访成效的宣传。 15 报总结资料和相关报道 3.开展月巡视,确保各校做好家庭困难新生入学工作。 15 报巡视结果或其他资料。 4.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完成新生入学资助的系统填报工作。 10 5. 完成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确保做到“应贷尽贷”。 10 6. 梳理 2015 年高校毕业生资料,做好贷款催收工作,受理提前还款。 10 7.报 1
14、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十月 1完成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的发放任务,不出现无学籍受助现象。 20 2. 审核 10 月份中职助学金,不出现无学籍受助现象。 20 3.及时维护、更新普高和中职资助系统数据,确保受助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 4.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本息提前还款工作 20 5.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 );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十一月 1.审核发放 11 月份中职助学金。 20 2.对当年度的资助工作和资助宣传工作开展年度自查,为年终绩效考
15、评做好准备。 20 报送自查报告。 3.迎接省、市年度绩效考评或巡视督查。 20 根据考评结果打分。 4.继续做好当年到期的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10 分);做好当年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助学贷款系统数据维护及更新工作,做好贷款的发放工作等( 10 分)。 20 5.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 );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同上。 十二月 1.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整理汇总当年度年终绩效考评资料,并对当年度资助工作进行初步总结。 20 2.审核发放 12 月份和次年 1 月份中职助学金。 10 3.核对秋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发放数据及校内资助提取、发放数据( 5 分); 及时整理校内资助账目,且账目清晰、实施规范,没有以学生管理支出充抵的情况( 5 分)。 10 4. 积极发表资助工作论文或心得,统计发表数量。 10 同 6 月份。 5. 统计 1 12 月份受助学生中,获得国家 级、省级、市级技能大赛、或职对口招生等其他奖项、荣誉的人数。 10 填报数据。 6. 按时完成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任务,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尽收”和“零违约”的工作目标。 20 7.报 1 条以上资助信息,含先进做法( 15 分);按时完成省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分)。 20 注:按月报送以上相关材料,纸质或电子扫描件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