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 南 理 工 大 学 文 件校研20156 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属各相关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理工大学2015 年 3 月 27 日2河南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416 号)和关于开展 2014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417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学位20144 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学位授权点
2、合格评估应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方针,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诊断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提出改进措施,完善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形成学科特色,不断提升学校主动服务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水平。二、组织机构(一)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学校评估
3、工作,审定学校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方案,协调处理评估过程中的3重要问题,审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审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及改进提升方案,做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相关决定。(二)评估工作办公室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成员由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起草学校评估工作方案,动员部署评估工作,对学院自我评估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审核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审核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督促检查改进提升方案的落实情况。(三)学院评估工作小组各学院应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组长
4、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学科或系负责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研究生工作秘书。学院评估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学院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根据学校评估方案开展本学院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组织自我评估材料,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制定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提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三、评估范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每 6 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 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 3 年后,须接受专项合格评估。4我校须参加本次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 1,须参加专项合格评估的
5、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 2。四、评估内容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位标准,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学校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为基础,制定合格评估指导性评估指标(见附件 3) ,各学位授权点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办出特色,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这一主线,参照学校评估指标开展自我评估工作。专项合格评估内容及评估指标,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下达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为依据。五、评估方式与
6、程序(一)评估方式评估分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自我评估为主。本轮评估的前 5 年(2014 年-2018年)为自我诊断式评估阶段,最后 1 年(2019 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自我评估阶段主要以国内同行专家评估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和学位授权点开展国际评估或专业资格认证。具体评估方式由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自主确定。5专项合格评估方式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专项评估方案确定。(二)评估程序1. 学院评估工作小组组长召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明确评估目的,依据学校指导性评估指标,确定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2. 各学院主管研究
7、生教育工作的院长、学科或系负责人按照评估工作方案,明晰支撑材料和基础数据,指导相关人员整理相关材料,深入剖析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教育现状,并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 。3. 学位授权点聘请不少于 5 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聘请的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鼓励聘请第七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相关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评估专家。4. 学院评估工作小组根据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制定本学位授权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提交
8、的自评报告以及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最终确定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自我评估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6. 各学位授权点的自评报告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向社会公开并接受上级部门抽评。6专项合格评估基本程序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专项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六、评估结果应用1.评估结果作为学校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的主要依据。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学院学位授权点评估情况,自行提出学位授权点调整、撤销方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3.学校根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确定的自我评估结果,并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学位点调整、撤销
9、方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4.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七、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一)合格评估1.制 定 学 校 评 估 方 案 及 指 导 性 评 估 指 标 ( 2015 年 3 月 30 日前 )2.学位点评估准备工作阶段(2015 年 4 月-自评开始)各学院成立组织机构,学习领会评估文件精神,确定评估支撑材料明细,做好相关基础数据资料的整理工作,对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整改措施并落实完善,为总体自我评估提供依据。3.学 位 授 权 点 自 我 评 估 ( 2017 年 5 月 底 前 、 2018 年 5 月 底 前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自评工作安排,开
10、展自我评估工作,撰7写自评报告 。报告完成后,按要求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并根据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制定本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修改完善自评报告 。4.审定学位授权点自评结果(完成自评工作所在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以及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最终确定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5.评估结果公开(2018 年 11 月底前)各学位授权点的自评报告以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6.迎接教育行政部门抽检(2019 年)自我评估材料和专家评议意见由各学位授权点归档保存,以备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检时调取。(
11、二)专项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达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确定。附件: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2.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导性评估指标8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27 日印发9附件 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授权学科(类别)序号代码 名 称授权级别 授权点类别 增列时间 依托(牵头)学院 评估完成时间 备注1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博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安全学院 2017.52 0819 矿业工程
12、博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05.12 能源学院 2017.53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博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资环学院 2017.54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测绘学院 2017.55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博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机械学院 2017.56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57 1204 公共管理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应急学院 2017.58 1202 工商管理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经管学院 2017.59 12
13、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05.12 经管学院 2017.510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资环学院 2017.511 0814 土木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土木学院 2017.510序号授权学科(类别) 授权级别 授权点类别 增列时间 依托(牵头)学院 评估完成时间 备注代 码 名 称12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计算机学院 2017.513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电气学院 2017.514 0808 电气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
14、.03 电气学院 2017.515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材料学院 2017.516 0801 力学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土木学院 2017.517 0701 数学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数信学院 2017.518 0802 机械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05.12 机械学院 2017.519 0835 软件工程 硕士一级 学术学位 2011.03 计算机学院 2018.520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测绘学院 2018.521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资环学院 2018.522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机械学院 2018.523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0.12 机械学院 2018.524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计算机学院 2018.525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资环学院 2018.526 081704 应用化学 硕士二级 学术学位 2005.12 理化学院 2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