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乙方申请,甲方研究决定,将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发包给乙方,在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为明确责、权、利,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 工程名称:_二、 建筑面积:_ 平方米。三、 工程范围:土建、水、暖、电、卫及设计图纸中所有内容。四、 工程造价: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五、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 天 六、 工程质量:该
2、工程竣工效验必须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七、 承包方式:实行项目班子安全目标管理承包,个人负责、确保管理费上缴,基数包干,在安全完成承包指标的前提下节支归己,超支自补。八、 付款方式: 按公司收费的有关规定,计取和代扣缴费用之后,按合同开支的资金计划表审批支付,其余详见施工合同条款。九、 管理费用收取标准和方法:1、 乙方向甲方上缴 的施工管理费。招投标费用和其他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付款方式:公司在业主那里收取一次工程款扣一次管理费,竣工前将管理费一次性付清。3、 乙方向甲方必须提供 60%的材料款发票,35%的人工工资表,作为财务入账,若房产公司要求要增值发票,所
3、开具增值发票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4、 工程资料在工程竣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资料备案,造成建设单位无法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的予以罚款 2 万元整。 十、 乙方的权、责、利1、 承包经营范围: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签订内部合同,确保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进行施工并承担因施工质量低劣、安全事故以及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和经济法律责任。2、 承包期内按月进行财务汇总,及时清算当月的各项费用,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建设单位开支或将工程款转入个人账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另
4、加收 10%的管理费(在原收取管理费的基础上按总造价另收 10%的管理费作为经济处罚),如果在工程竣工以后,不按时上交管理费的,按工程总造价的 5%加收管理费。3、 按期上报资金、材料使用计划。4、 承担经营期间对外的债权、债务和其他重大事故的经济法律责任和承担未经法人授权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5、 由于乙方承包管理不当,每拖延工期一天,罚款工程总造价的 2%。6、 工程资金按收量支,不准超支,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超支要有审批手续,并偿付超占资金使用费。7、 工程节余盈利部分归己,可自行支配。8、 材料采购以公司施工预算为准,实行计划定额管理,坚持限额领料,自行采购材料,必须严把材料、设备关
5、。禁止假冒伪劣材料混入工程,外购经审核批准后,手续需经批准办理,未经批准和超施工预算数量购买和领用材料者,公司不予核付。9、 在承包期内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应给予帮助和教育,无视者报公司审批后辞退。10、 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与各班组签订劳务合同,主要以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民工工资的发放等内容,承包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每月要定期支付民工工资,造工资表发到每个民工手中,必须由公司监督、检查,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清民工工资,避免民工为了工资上访闹事。否则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罚款工程总造价的 10%,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十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对乙方
6、承包期间的施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1 )、因乙方违法乱纪行为,是甲方蒙受损失者;(2 )、因乙方不按承包合同履行义务,经教育无效者;(3 )、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缓慢,无经济效益者;(4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者,本工程项目经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5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6 )、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上访闹事事件,乙方将承担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2、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每月对用户进行一次回访,并及时保修签证,不回访保修签证者一次罚款 1000 元。保修期满 前一星期内或甲方接收。3、
7、乙方施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必须要求达到合格,凡公司和建设单位认证的分项、分部工程未达到合格,一次处罚分项或分部工程总造价的 15%,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补,并承担返工费用。4、对工程开支与进度不符的,甲方有权冻结其开支,并进行检查核实和按公司所规定的的罚款处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开支,甲方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理。十二、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
8、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权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施工,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轻伤率控制在 1.5%,重伤死亡事故控制到零。4、安全达标率 100%,年终综合考评得到甲级标准。5、文明施工必须按照 JGJ59-99 检查标准执行。十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并督促各班组执行,对各班组安全生产进行考评、奖惩。2、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模范到头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指挥一次,对指挥人员
9、进行 1000-2000 元的罚款。若乙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监督整改。十四、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给任何自然人和法人打白条或在定额材料发票及运费发票上签名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签订合同,所发生的的一切外挂帐和债务均由项目承包人个人承担,引起诉讼的,由其个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十五、公司对工程项目隐蔽、阶段检查、验收等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由专人负责验收、签字。项目经理必须积极配合公司管理人员,对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处罚等。十六、补充内容:_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