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税税金的依据、费率、基数一、税金的法律依据1.1 营业税的法律依据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1.3 教育费附加的法
2、律依据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1.4 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二、税金计算之税率2.1 税金的征收范围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5 项内容,其中: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
3、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一个兜底条款,是指上列 4 项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2.2 税收法规中的税率营业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税率如下:建筑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率为 3%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为 3%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2.3 工程费用中的税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4、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综合税率如下:(1)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税率(%)3.4126%(2)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税率(%)3.3485%(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税率(%)3.2205%施工单位可以根据企业所在地点,按照上述 3 种情形选择税率计算公式。建设单位编制标底时,应当参照地方定额的税率标准计算税金。如北京市规定标底中税金不得调整,不得低于现行定额的取费标准。三、税金计算之基数3.1 税金基数的法律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建筑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总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营业额为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转包)人价款后的余
5、额,但总承包人为分包(转包)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税金的计税基数为税前造价与利润之和,即税金( 税前造价+ 利润)* 税率(%)。税前造价为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上述规定中税金基数虽然形式各异,但是本质相同。鉴于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其工程价款中应当含有日后支付给分包(转包)人的全部费用,包括相应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等。3.2 税金基数应当包括甲供材料价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在从事管道的安装等
6、施工中所耗用的材料,不论与对方如何结算价款,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这部分材料的价值在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规定:甲供材料的费用必须列入综合单价,招投标阶段不确定时可按暂估价列入。税金基数涵盖综合单价内的所有费用,包括其中的甲供材料费用。由此可见,无论双方如何结算,营业额中均含有原材料的价款,税金基数必须包括甲供材料在内的所有原材料价款。3.3 税金基数应当包括暂定金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费包括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税金基数包括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暂定金额,由此可见,税金基数包括暂定金额。暂定金额是建设单位为工程变化预留支付的价款,随着工程进展暂定金额逐渐变成实体支付施工单位,相应的税金随同价款一并支付。税金基数应当包括暂定金额,否则,竣工结算的税金将多于开工预算的税金,造成结算超出预算,引发项目投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