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水管改造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和内容:室外主水管及室内主水管改造第二条 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1、工程合同价款:: 元(以审核价为准,含税) ,大写金额: 整2、付款方式:内网货币结算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所用材料全部由乙方自供,材料须有合格证明。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2、材料
2、改变代用时,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通知和经过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一般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方可实施。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双方同意执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第七条 施工安全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第八条 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有
3、关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位依据。2、工程竣工后,乙方在发出竣工通知书的同时,必须将“竣工验收自检资料”交甲方备查。3、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共同在验收证书上签字,并办理交工手续。4、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后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第九条 附则1、乙方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必须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方可开工。2、开工前,乙方到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3 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甲 方(盖章): 乙 方(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联系人: 联系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