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 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017年度,我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办 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函 2017 15号), 2017年我办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类” 3项(共 1
2、3 个子项)、“其他类” 1项。行政许可 3项为:拆除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认定、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其中后两项为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事项。其他类中 1项审批为:纳入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的中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7 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2017 年,我办起草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取消人防工 程施工- 2 - 图设计文件审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69 号)和广东省人
3、民政府关于取消 17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粤府 2016 105号)明确的“取消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提出具体监管意见。省法制办2018 年 1月 9日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省人防办切实做好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后续监管工作意见草案的审查意见(粤府法函 2018 52 号)反馈审查意见后,我们按照审查意见对广东省人 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草案)内容进行了调整,目前,正待我办办公会议通过后以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 2017年,我办继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标
4、准化工作,完成 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录入复核确认和赋码发布;配合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升级,做好省人防办窗口新版平台的开通应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人员工作桌面,配合开通咨询投诉系统、效能监督系统,完善知识库系统;梳理上报人防部门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开展电子证照系统进驻工作。 3.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 2017年,我办全流程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 2项(共 11 个子项),占省人防办负责实施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 3 项共 13个子项)的 66.7%。未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事项数 1 项(共 2个子- 3 - 项),占全部行政许可事项( 3项共 13个子项)的
5、 33.3%,未进驻原因为该行政许可事项涉密(“拆除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4.清理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情况。 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 计生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测绘地信局 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 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 2017 1号),明确各地人防部门在“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设备质量检测”事项中“工程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
6、报告。” 5.2017年省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 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 2017 3159号)等文件要求,经认真核对,我办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7 年 10月 30日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人防办等十一部门关于取消 27 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粤人防 2017 266号)明确,“地方人民防空管理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审查机构开展人防工程改造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改由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二)行
7、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 4 - 6.上网办理情况。 我 办负责实施的 3 项(包括 13 个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已纳入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其中,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 2项(共 11个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上网办结率 100%; 1项(共 2个子项)依据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因涉密(“拆除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未进驻。 7.事项办结情况。 2017 年 1 月 12 月,拆除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申请量为 0。 2项(共 11 个子项)行政许可事项上网办理率 100%、网上全流程办理率 100%、网上办结率 100%;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55件,其
8、中,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 理乙级资质审批 15 件(含不通过 1件)、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9件。截止 2017年底,我办共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企业 2家、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以下资质企业 201 家(其中乙级 53 家、丙级 148家)。 8.跑动次数情况。 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办事人员跑动 1 次即可完成事项审批。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 除涉密事项外,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程跟踪、查询 和监督,网上办理率
9、和办结率均达 100%。 10.公开公示情况。 2017年,我办按照省政府、省编办要求,对 2013年 11 月 4日印发的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5 - 加强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的通知(粤人防 2013 311号)、 2016 年 7 月 1 日印发的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防 2016 158号)进行修改、完善, 2017 年 11月 13日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服务的公告(粤人防 2017 274 号)进一步规范省人防 办窗口服务,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省人防站点、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
10、窗口和我办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我办所有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办理的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程序要求,报经办领导签字同意后,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省人防站点、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 我们及时做好被许可人的信息登记和公示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办法,经省法制办审查、 2018年 1月 31日印发部门规范 性文件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人防规 2018 1号)对各级人防部门加强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12
11、.开展监管情况。 继续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乙级资质年检,省外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企业入粤备案,省外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入粤备案和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企业入粤备案,全年业务量达 139 件。 - 6 - 13.创新监管方式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 2017 468号)要求,结合我省人防建设管理实际,2017 年 11月 10日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基本方案(粤人防 2017 271
12、号),明确人防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具体内容。 (四)公开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14.事项办结率情况。 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数据显示, 2017 年 1 月 12 月,进驻的 5 个公共服务事项总业务量为139、上网申办业务量为 139。 15.事项办理效率情况。 为提高办事效 能,我们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压减压缩申请材料、审批时限。 2017 年 11月,与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浙江政务服务网、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对应事项申请材料对比显示,我办许可事项实质性申请材料不多于江苏、浙江、贵州三省同类事项。 16.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 梳理编制并公布我办 5
13、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以 2017 年 11 月 13日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服务的公告(粤人防 2017 274号)形式在省人防办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省人防办站点等公布。 17.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 2017 年 1月 12月,我办5 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实现- 7 - 网上全流程办事的事项为 139件,事项网上办结率 100%,全部实现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 1 次。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8.开展减证便民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查,我办没有为或要求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事项。 19.建立
14、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 落实省政务信息资源编目信息,按要求进驻省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目录的梳理发布,开展电子证照业务审核和对接联调等工作。 2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 加 强人防工程审批工作制度建设,明确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咨询、投诉等要求。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监督监控,确保服务过程全程留痕、有追踪,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 2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 根据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编办的要求,整合压减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绘制并公开办事流程图。 2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15、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企业概况、监理业务手册、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 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半年以上”的要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资质有效期内各年度年检表、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人防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人防工程监理业绩表、监理业务手册、承诺书(对资料真实- 8 - 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半年以上”的要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证书变更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工商核准变更
16、文件及其他变更 证明文件、企业修正后的章程、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企业概况、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半年以上”的要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资质有效期内各年度年检表、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 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人防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监理业务手册、承诺书(对资
17、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半年以上”的要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证书变更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企业修正后的章程、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注销”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 级资质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固定工作场所证明、设计装备资料、 ISO9000- 9 - 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8、“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证书、固定工作场所证明、设计装备资料、 ISO9000 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计业绩表、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意见书、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变更审批”删除申请材 料中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材料、承诺书(对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注销”删除申请材料中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 23.
19、缩短办事时限情况。 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的 2项( 11个子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全部低于法定时限,实际办理时,受理的许可申请时限均低于承诺办事时限。 二、行政审批取得成效 24.行政审批实施效果。 通过行政审批,达到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 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预期效果。 25.服务对象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我们开设了业务咨询专线电话( 020-86115048)、投拆电话( 020-86115271),开通业务咨询和服务投诉系统,全年答复咨询等 800 多条(次),未收到任何服务投诉。 - 10 - 三、行政审批
20、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相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有待加强 。目前,我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均由工程处具体承办,因办公场所受限,没有专设实体窗口并配套完善相关场所设施,也未配备专职人员,在 “放管服”改革任务和 日常工作日益 繁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负荷过重。 (二)监督管理方式方法尚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们主要通过每年的企业自主申报年检的方式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以下资质企业进行事后监管,监管手段较为单一,人防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下一步加强、完善。 四、行政审批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201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统一 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 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人防办窗口业务受理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 二是 做好省人防办窗口平台建设和电子证照系统进驻工作,进一步提升被许可企业信用信息“双公示”的及时性。 三是 稳步推进人防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件: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 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