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表 以下内容请申请人用正楷字体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 申请编号条形码 身份证号码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 蓝底光学光面照片 相片大小: 48mm33 mm 头部宽度: 21-24 mm 头部长度: 28-33 mm 姓 名 出生日期 出生 地 性 别 男 女 拼音 姓 拼音名 文化程度 研究生 以上 本科校 专科 高中 初中 小学 其他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前往地区 香港 澳门 工作 单位 职务或职 级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婚姻 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结婚 时间 年 月 日 分居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声明 :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
2、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无假。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的资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满十四周岁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其父母或监护人须作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的 父亲 母亲 监护人,依法拥有对申请人的监护权,同意申请人提出申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是: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 类别 夫妻团聚类 照顾无依靠父母类 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 无依靠儿童投靠亲属类 继承产业类 港 澳 亲 属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与申请人关 系 男 女 年 月 日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号码 港澳身份 证号
3、码 何时何 地何因 赴港澳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谓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和职务 家庭住址 本 人 简 历 右 边 栏 目 由 公 安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填 写 受 理 单 位 意 见 审 批 单 位 意 见 申请人单位或户口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单位或户口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 所填各项内容属实, 不属于 属于 法定不批准出境的 五种情形 , 同意 不同意 其赴港澳定居。 不同意的理由是: 法定不批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 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栏 申 请 人 户 口 簿 复 印 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