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 1 -渠道分销代理协议6- 2 -渠道分销代理协议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共同开辟甲方名下所有代理房产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名下代理的项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将名下代理的项目委托乙方分销代理(非独家)销售,负责该物业在重庆地区分销代理。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1、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项目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2、甲方应及时将开发商提供的销售政策及价格告知乙方,以便乙方遵照执行。3、销售激励政策灵活,按每个楼盘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制定销售任务和激励机制,双方签字确认后作
2、为本合同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4、甲方保证对乙方推荐的客户到访后热情接待、以及做好客户归属业绩确认工作.并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确认等工作;5、甲方指派专人(姓名 电话 )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6、甲方应积极配合及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客户在甲方名下代理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7、甲方对乙方的分销代理工作有监督权,如乙方在分销代理中,不符合甲方利益及违反工作流程,在甲方提出整改通知后乙方仍不纠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带客,成交情况不满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的后,增加其他分销,或与乙方解除合同。二、乙方:1、按照
3、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和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名下代理房产项目的活动。6- 3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资料,向客户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如因此引起客户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3、乙方派专人(姓名 电话 )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4、乙方销售过程中进行广告推广的,需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销售现场包装要有明确的甲方标识及监督电话。6、由乙方陪同的看房客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若出现任何事故,
4、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三条 代理佣金和支付方式1、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客户确认单)后,并通过甲方成功购入该项目所属房屋的,乙方可获得的分销服务报酬。2、乙方代理佣金为 xxxxx 成交额外奖励 xxxxx 元现金(不开发票为 xxxx,开发票扣 x%税) 。3、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认可此种结算方式,并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见发票后方可付款) 。分销代理佣金按月支付,乙方每月月末工作日将当月达到收佣条件的结佣明细表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结佣明细表后进行核对,并于收到开发商支付的相应佣金或现佣模式客户缴
5、纳的团购费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佣金。4、选择一次性及分期付款方式成交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房款后,即可视乙方已达到收佣条件。乙方可以申请结算该宗业务佣金。甲方在收到开发商佣金后 7 个工作日内结算给乙方。5、选择按揭付款方式成交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交完首付房款,所贷款额经银行审批通过并发放后,即可视乙方已达到收佣条件。乙方可以申请结算该宗业务佣金。甲方在收到开发商佣金后 7 个工作日内结算给乙方。6、如因非甲方原因发生客户退房或者因其他原因开发商不与聚泛结算佣金,而乙方已计提的佣金,甲方将在下月从应付乙方佣金中扣回。第四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1、甲乙双
6、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在双方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内,凡经甲方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6- 4 -2、 乙方已签定购房协议的客户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第五条 销售合作流程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甲方所代理项目看房,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组织带看。2、乙方客户成功购买甲方所代理的物业之后,由乙方每周发送成交明细至甲方,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回传乙方,作为佣金结算依据。第六条 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自_ _年_ 月_ _日至_ _年_ 月_ 日
7、止。在本协议到期前一月,双方再另行协商是否签定后续协议。第七条 费用分摊乙方客户前往甲方所代理楼盘项目购房由乙方负责组织,甲方负责现场对接服务,乙方客户前往目的地的交通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陪同人员费用自理。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和变更1、 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并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相关事宜。2、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符合结佣条件的乙方应得佣金。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甲方故意隐瞒乙方业绩行为或甲、乙任一方员工故意与对方合作
8、欺诈业绩,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与该宗业务可计提佣金金额等额的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一经证实,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事件造成的所有损失。4、乙方以高额返佣游说甲方驻场人员串客户及包庇乙方违反合作条款的;5、甲方若未按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给乙方。6、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7、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如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违约金;如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金(如红线范围内拦截客户等相关明文禁止条款)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
9、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十条 有关的约定1、甲方在乙方的代理销售过程中有(合理的)监督权和统筹权,包括乙方的营销模式、宣6- 5 -传推广等,乙方的营销模式及代理活动不得违法。2、由于开发商可能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对价格及佣金进行调整,甲方应在接到开发商通知后 3 日内将调整情况以书面形式(书信、传真、微信、短信、当面送交等方式)通知乙方。3.乙方不得以代理销售相关项目的名义直接收取客户任何定金房款及其他任何款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甲乙双方应保守在合作中有关对方及代理项目的商业秘密,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5、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义务
10、若与甲方和项目开发商签订的分销代理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后者为准。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一)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二)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除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丧失履约能力的,则受灾方提供当地官方权威证明后,本协议自动解除。2、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所涉及的有关事宜,处理完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和经济事宜。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1、甲、乙方须派专人与对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须及时通知对方。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6- 6 -传真: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