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换租申请表 换租申请人情况 承租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公租房租住情况 房屋坐落 小区 路 号 栋 户型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两室一厅 三室一厅 申请方式 单身 家庭 合租 申请居住人数 拟换 租房屋 情况 户型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两室一厅 三室一厅 申请方式 单身 家庭 合租 申请居住人数 申请居住人员变化情况 增加 人 减少 人 换租原因 结婚 生育 与父母同住 其他 增减 人员 基本 情况 类别 与承租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住房情况 增 加 人 员 有无 有无 有无 减 少 人 员 有无 有无 有无 备注: 1.若住房
2、情况选择“有”,请将房屋坐 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 2.若增加人员的直系亲属有住房的,请将住房情况填写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套数 ,合计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 承诺: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自愿退出租赁的房屋, 5 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单位性质 企业 事业 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 在编 合同 退休 其他 收入情况 工薪收入 元
3、 /月 退休工资 元 /月 劳动 合同 签订 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是 ( 缴纳时间 年 月 至今 ) 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 ( 缴纳时间 年 月 至今 ) 否 单位住房分配 情况 是 (所分配住房 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否 单 位(公 章)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 明 事 项 1.此证明 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
4、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无工作 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 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 明 事 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
5、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社会保险 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 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 个人 ) :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 /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 6 个月以上 。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 6 个月以上 。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 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 金 额 元。 特此证明 单 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说 明 事 项 1
6、.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 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 待遇 情况。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就业 和收入证明 ( 适用于 灵活就业人员)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从事 职业 月收入 现 工作 所在 地址 现 工作 所在地工作 时间 年 月至今 居委会 审核意见 单 位(公 章)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 1.此证明由 公共租赁房申 请人现 工作 所在地 居委会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 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