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组管理考核细则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励和促进全体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结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特制订本细则。2.考核原则及适用范围2.1 考核原则:采用满分 100 分制,本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2.2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3.考核内容及办法3.1 考核内容3.1.1 工作绩效工作绩效指的是员工在岗期间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和效率,主要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衡量。3.1.2 工作态度工作态度指的是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积极性、热情、责任感等,主要从纪律性、协调性、积极
2、性、责任感等方面进行衡量。3.1.3 职业纪律职业纪律是员工在从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从业规则和程序,它是保证员工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行为规则。3.1.4 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生产是指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制度,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使生产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文明礼貌,对所管辖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4.考核结果的应用4.1 月度考核得分将作为员工每月绩效奖发放的依据。4.2 月度得分累计将作为年度考核,发放年终奖、先进评比、岗位晋升、转正定级等的依据。5.考核细则5.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 1 分。
3、 当 值 时 不 按 规 定 着 装 者 ; 未 按 规 定 执 行 专 用 钥 匙 交 接 登 记 者 ; 未 按 规 定 登 录 设 备 缺 陷 通 知 单 者 ; 上 班 期 间 迟 到 、 早 退 者 ;5.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 3 分。 未 及 时 接 听 值 班 电 话 者 ; 各 类 班 组 、 养 护 记 录 未 按 时 完 成 ,或 记 录 不 全 、 错 误 , 字 迹 潦 草 、 涂 改 严 重者 ; 车 辆 运 行 日 志 填 写 不 及 时 、 不 规 范 、 不 准 确 、 不 完 整 , 字 迹 潦 草 、 涂 改 者 ; 工 作 态 度 不 认 真
4、, 上 班 时 串 岗 、 离 岗 者 ; 工 作 完 毕 作 业 机 械 、 工 具 未 清 理 、 擦 拭 或 整 理 放 回 原 地 或 指 定 位 置 者 ; 未 办 理 请 假 手 续 ,旷 工 半 天 者 ; 工 作 不 积 极 、 消 极 怠 工 者 ; 当 班 时 不 与 同 事 协 作 进 行 生 产 工 作 者 ;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违 反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5.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 5 分。 无 故 不 参 加 部 门 、 公 司 组 织 的 各 种 技 术 培 训 、 考 试 或 活 动 者 ; 月 度 技 术 考 试 不 及 格 者
5、; 未 按 照 要 求 按 时 完 成 设 备 巡 检 ,或 巡 回 检 查 质 量 较 差 的 以 及 未 进 行 相 关 巡 检记 录 者 ; 未 办 理 请 假 手 续 旷 工 一 天 者 ; 违 背 或 不 服 从 上 级 安 排 的 工 作 或 指 示 者 ; 挑 起 打 架 斗 殴 事 件 , 在 公 司 范 围 内 恶 意 争 吵 、 言 语 不 逊 者 ; 上 班 时 带 有 醉 态 , 影 响 工 作 者 ; 违 反 操 作 程 序 规 则 ,导 致 差 错 或 不 良 影 响 者 ; 值 班 期 间 擅 离 工 作 岗 位 者 ;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违 反 管 理
6、 规 定 的 行 为 。5.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 8 分。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劝 阻 无 效 ,拒 不 改 正 者 ; 故 意 损 坏 生 产 用 工 器 具 或 公 共 财 物 者 ; 威 胁 、 侮 辱 、 诽 谤 或 危 害 公 司 任 何 人 员 , 工 作 中 有 暴 力 、 扰 乱 工 作 秩 序 者 ; 聚 众 闹 事 或 变 相 罢 工 者 ; 偷 取 公 司 或 同 事 财 物 者 ; 未 办 理 请 假 手 续 ,旷 工 连 续 二 天 或 累 计 三 天 者 ; 酒 后 上 岗 者 ; 不 能 按 要 求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者 ; 其 他 类 似
7、 性 质 的 违 反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5.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 1020 分。 当 班 时 不 服 从 上 级 命 令 , 拒 绝 正 常 工 作 安 排 , 不 服 从 指 挥 , 扰 乱 正 常 工 作秩 序 者 ; 当 班 时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或 不 按 操 作 程 序 工 作 , 造 成 异 常 或 未 遂 者 ; 发 现 习 惯 性 违 章 行 为 者 (如 :登 高 作 业 未 系 安 全 带 、 未 正 确 排 放 安 全 警 示 锥 、车 辆 随 意 停 放 等 等 )。5.6 对班组长及部门专责的考核: 所 管 辖 区 域 卫 生 保 洁 脏
8、 、 乱 、 差 , 清 扫 整 理 不 合 格 者 , 每 次 考 核 责 任 班 组长 3 分 。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未 及 时 填 报 提 交 “生 产 事 件 报 告 单 ”者 , 考 核 责 任 班 组长 3 分 。 未 按 要 求 按 时 组 织 安 全 日 活 动 或 安 全 活 动 日 台 账 记 录 不 全 者 , 每 次 考 核 责任 班 组 长 5 分 。 班 组 日 志 、 班 前 班 后 会 记 录 未 及 时 记 录 ,或 填 写 不 规 范 、 不 认 真 , 每 次 考 核责 任 班 组 长 5 分 。 班 组 各 类 生 产 台 账 未 要 求
9、 按 时 完 成 ,或 完 成 质 量 较 差 者 , 每 次 考 核 责 任 班 组长 5 分 。 月 度 班 组 日 志 、 考 勤 、 养 护 日 等 对 外 报 送 材 料 未 按 时 完 成 并 上 报 或 填 报 错误 者 , 每 次 考 核 责 任 责 任 班 组 长 5 分 。 机 械 设 备 维 护 跟 踪 不 到 位 , 每 次 考 核 责 任 班 组 长 5 分 。 设 备 出 现 异 常 或 故 障 , 未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组 织 消 缺 或 排 除 故 障 , 每 次 考 核 责任 班 组 长 5 分 。 领 导 交 办 的 工 作 , 未 按 要 求 按 时
10、 完 成 者 , 考 核 相 关 责 任 人 5 分 。6.奖 励 规 定 班 组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 并 经 领 导 及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实 施 者 , 奖 励 3 分 。 参 加 公 司 及 上 级 公 司 组 织 的 竞 赛 活 动 , 获 得 名 次 者 , 奖 励 3-10 分 ( 公 司级 别 3 分 , 上 级 公 司 级 别 5 分 , 集 团 公 司 10 分 ) 。 发 现 机 械 设 备 、 车 辆 缺 陷 、 事 故 隐 患 或 制 止 严 重 违 章 指 挥 和 作 业 , 避 免 设备 或 人 身 事 故 发 生 者 , 奖 励 5-15 分 。 对 在 事 故 处 理 或 设 备 抢 修 中 成 绩 突 出 者 , 奖 励 5-1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