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桥先锋小学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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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先锋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桥先锋小学内部的规范化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把先锋小学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先锋小学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三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 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四条 先锋小学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和市桥城区教育指导中心

2、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六条 先锋小学的校风是:合作争先;教风是:先知先研;学风是:先学先行;校训:少年先锋 先锋少年。 第二章 办学规模和培养目标 第七条 先锋小学办学规模为 24 个教学班,班额最大限度为 45 人,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 第八条 先锋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小学,学校以师生发展为根本,以综合实践活动为平台,以学生三大活动(综 合实践活动、读书活动、辩论活动)、课程实施、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业评价为内容,以学校文化为内涵,促使师生在不断完善、超越中 润育潜能、培养习惯、发展特长, 做最好的自己 ,让学校逐步形成和谐大校园、快乐众师

3、生、人人争做最好的自己的“先锋文化”体系, 通过不懈的努力,把市桥先锋小学办成一所社会公认的“和谐校园,优质学园,成长乐园,幸福家园”。 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 教育质量。 (二)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 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

4、五)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行政工作例会。 第十条 校长应与班子充分合作,民主管理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学校的作用,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 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职工、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一条 学校设置校长一名,副校长两名,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一名,副主任一名。按学生人数确定教师编制,教师实行聘任制。 (一) 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二) 教导处负责学生日常德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教学教务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 总务处

5、负责人事、档案、财务、校产、校舍、设备以及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实行行政工 作例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审定通过学校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 3 第四章 教职工管理 第十四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恪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一) 教师应认真、自觉地履行教师法和教育法所规定的有关要求与义务。 (二) 教师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 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树立“终身从教的敬业精神,勇于改革的创新 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共

6、同进步的协作精神,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乐于奉献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争当“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新人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为祖国的教育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 教师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改进教法,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和现代化教学手段,高质量完成自己所担任的教学任务。 (五) 学校建立请示汇报制度。 第十五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进修继续教育。鼓励支持种类岗位培训,组织校本培训。 第十六条 教职 工业务考核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教务处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工作,校长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具

7、有市桥城区户籍(含部分外来务工积分入读的)、年满六周岁的一年级新生。地段生与借读生入学后按一费制标准收费。 第十八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教导处签发休学证明,可准其休学。休学时间以一学年为期限,复学时由父母或监护人在新学年开学时提出申请,并出具指定医疗单位诊定康复的证明,由教导处批准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休 学期满不按时报到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不办理一年以上的 4 休学申请。 第十九条 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升留级制度。 第二十条 学生转出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入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认真

8、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切实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缀学。学校对学生实行奖惩制度,具体方法按本校学生规章制度执行。凡未经学校批准,自动离校,经过反复多次耐心教育仍不回校的学生作非正常辍学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 采取班级授课制。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使用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人教版教材。 第二十七条 学校把德育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校长负责,全员参与,教书育人

9、。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小学德育大纲和各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德育要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健康思想、健康心理、 健康行为习惯。 第二十八条 少先队大队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按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工作,教育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十九条 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5 班主任必须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对本班学生家庭的普访任务,学期结束应根据学生的表现、学习生活、劳动等情况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第三十条 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耐心细致

10、地做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三十一条 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学生受到良好的熏陶和影响,要充分发挥校风对学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利用黑板报、墙报、橱窗、广播、图书室等形式或专用场所积极育人。 第三十二条 重视学生的文明行为养成教育,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别要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劳动的思想,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善良的品质。 第三十三条 学校使用教育部门审定准予使用的教 材,各学科年级学生使用的练习测试资料严格限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之内。 第三十四条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

11、活动,重视和推广科研,虚心学习别人成功经验,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各科组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组织好本组教研活动,确定研究专题,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总结和推广课教改经验。 第三十五条 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探索和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解决课业负担过重,忽视学生个性,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等弊端,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 泼地,主动地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让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中学习。 第三十六条 按照广州市教委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不应影响正常的

12、教学秩序,不应打乱学校正常的工作编排。 第三十七条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广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规划等设置课程,包括学科课程、巩固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 第三十八条 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参加质量抽测和期末测试。 6 (一) 试题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自主命题制定。 (二) 改卷由该科组老师负责,统一时间地点流水作业。 (三) 考试结束后,各科应写好考试分析,交教导处存档。单元教学完成后,一般应进行单元测试,科组、教导处应对测试进行监控。 第三十九条 教导处和班级应保证把科技、文娱、体育及少先队活动纳入课程计划的各类活动时间,并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学

13、生开展科技、文娱、体育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质和生活情趣,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 第四十条 重视学生的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 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抓好体育课、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艺术“ 2+1”项目活动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认真完成学生各项体质测试。每学年组织好文艺汇演、读书节、合唱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活动。 第四十一条 实行班主任全员制,每位教师都要特别关注后 20的学困生。要树立教学质量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使每一位学生都学有所得的观念。要重视学生

14、学习能力的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扎实 的基础。 第七章 校产、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按省一类标准配置学校硬件设备,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和保护工作,实现教学设备现代化。 (一)建立专用场室管理制度。 (二) 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三) 维护和管理好学校范围的场地。 (四) 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等须有专人管理,保证教学硬件完好 7 率达 96%以上,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并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 (五) 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 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 (一)

15、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一费制”有关规定。 (二) 自觉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十四条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现行的经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五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学生健康资料档案,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师生体检。 第四十六条 积极开展健康教 育,落实每周 0.5 课时的健康教育时间,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近视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七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

16、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时均应采取妥善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九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四十八条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学校要加强与上级教育部门、街、村的联系,争取其支持指导,加强警民共建文明学校,学校为社区服务,同时又让社区为学校建设 文明、祥和的周边环境。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家校协同教育。要充分发挥好家委会的桥梁作用,每学年召开不少于 4 次的家委会会议;要办好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正确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每学年 8 要以家长开放日、校运会、文艺汇演和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平时要利用家访、电访、书面通知等形式与家长沟通联系。 第五十条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通过各种活动让学生接触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细则见 先锋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二 0 一七年四月修订 9 公开方式: 免予公开 广州市番禺区 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 5月 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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