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项目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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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更好 实 施 安徽省“外专 百人计划” ,根据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实施意 见(组通字 201212 号),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安徽省 “外专百人计划”围绕我省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及关键领域组织项目,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外国专家。第三条 安徽省“ 外 专百人计划”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外国专家局牵头组织实施。第二章 申报与审核第四条 申 报条件按照 安徽省“ 外专百人计划”实施意见(组通字 201212 号)规 定

2、执行。“外 专 百人 计划” 申报项 目所聘专家应为计 划连续来华工作三年,三年内专家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月。“外 专 百人 计划” 培育 项目申报项目所聘 专家应为计划连续来华工作三年,三年内专家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来华工作起止时间以聘用合同、协议或意向书为准。第五条 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专家可适当放- 2 -宽年龄、资历、学历和在皖工作时间的限制。第六条 远程工作 时间可根据工作成果折算工作时间。由“省外专百人计划”评审 委员会根据申报单 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按照国内完成相当工作量所需时间的平均值折算。第七条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引智部门及中央驻皖单位负责对所

3、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并加盖公章。省外国专家局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列入评审范围,高校及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省外国专家局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省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工作处审核。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第八条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外国专家局组织实施“外 专百人计 划” ,在相关工作中,成立安徽省 “外专百人计划” 评审 委 员会、评审 委办公室,成立专 家评审组、考核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外专百人计划” 引进目录和年度执行计划。(二)协调落实“外专 百人计划” 的项目经费 和配套措施。(三)组织项目的绩效考核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及经费的使用。(四)建立项

4、目联络员制度,为“外专百人计划” 入选专家和用人单位服务。负责收集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帮助解决专家和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持对项目的考核。第九条 用人 单位为 “外专百人计划”专家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相关工作。- 3 -(一)为专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软硬件设施,提供专家工作平台。(二)监督专家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完成工工作。(三)按照要求向安徽省外国专家局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四)协助有关部门兑现有关待遇,为专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第四章 考核与监督第十条 考核目的:保 证“ 外专百人计划”项目顺利实施,保证高层次外国专家在皖工作成效。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是否按计划实施项目;是否

5、达到预期目标;入选专家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工作;在皖工作期间是否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专家在皖工作期间培养中方人才情况;入选专家在皖工作期间申报专利数以及获奖情况;专家为企业实现的经济效益等。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省外国 专家局组织考核组对“外专百人计划” 项目 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 进度考核和结项考核,采用专家、项目单位自评和省外专局考核组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度考核:根据项目实施的起始时间,用人单位每年向省外专局报送专家工作报告和项目进展报告,并填写报送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 绩效考核表 (见附件)。结项考核:项目周期结束一个月内,项目单位填写报送安徽省“ 外 专百人 计划” 绩 效考核表,省外

6、 专局考核组到项目实施单位- 4 -实地考察并与项目单位和专家座谈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撰写项目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项目绩效考核中发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外国专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外国专家局核实后,终止项目合同,停止配套支持,并按合同约定,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第五章 经费使用与管理第十四条“外专 百人计划” 经费资助 标准按照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实 施意见中 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外专 百人计划” 项目专家 资助经费在项目开始和结束年度分两次拨付,该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在皖工作相关的科研经费支出,也可用于提高专家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工薪资助部分由项目单位用于支付专家薪酬。第十六条“外专

7、百人计划培育项目”资助经费由专家聘请单位支配使用,可用于支付专家工薪(不超过年薪的 60%)、国际旅费、生活费、翻译费、境内中转费等,具体按引进外国专家重点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执行。第十七条 每批“ 外专百人计划”入选专家名单公布的同时启动资助经费核拨工作。入选专家到职后各申报单位即可凭专家聘用合同、专家来华护照签证页复印件、国际机票复印件以及相关费用支出发票复印件到省外国专家局核拨经费。第十八条 各入选专家聘请单位须单列台帐管理“ 外专百人计划” 资 助经费 。省外 专局组织专项经费审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5 -视情节予以处置。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外国专家

8、局负责解释。- 6 -附件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绩效考核表专 家 姓 名 专 家 国 别 工 作 年 度 年 至 年申 报 单 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安徽省外国专家局制- 7 -专家姓名第一次 第三次实际在华工作总天数起止时间第二次 第四次姓名 职务 电话 邮箱地址项目联系人收款单位账户信息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收款账号: 联系电话: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果- 8 -外国专家发挥作用情况中方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9 -申请专利及获奖情况项目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引智归口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省外专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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