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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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县安监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政务中心安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10 办理时间 上午 09:00-12:00 下午:13:30-16:30咨询电话 7190662(政务窗口) 7287508(工矿商贸企业监督管理股)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7286266、721199612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公布,2009 年

2、 8 月 29 日国家主席令第 18 号令第一次修正,2014 年 8 月 31 日国家主席令第 13 号令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13 实施对象 申请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设计人或设计单位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 2 15 权限划分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0 年 12月 1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

3、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第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4、。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

5、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16 行使内容 县安全监管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3 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7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010 年 12 月1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4 月

6、 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十条第二款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设计依据;(二)建设项目概述;(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四)建筑及场地布置;(五)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

7、理人员配备要求;(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十三)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4 4 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 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

8、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正面印制;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3.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9、无26 结果名称 关于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5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5 31 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如何确定金属冶练建设项目?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 版)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5124 号)的精神,冶炼过程中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纳入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主要包括:(一)铁冶炼、钢冶炼、铁水预处理

10、、炉外精炼和连铸工艺;(二)有色金属火法冶炼工艺;(三)铁合金生产工艺;(四)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五)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具体见金属冶炼目录 (2015 版)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3.决定责任: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4.送达责任:批准的,5 个工作日内送达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5.监管责任:加强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

11、施设计审查,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6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的;5.发现未依法开展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6.发现取得安

12、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7.擅自增设、变更安全设计审查批复意见书核发、增项、迁址,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补领安全设计审查批复意见书、安全设计审查批复意见书更正程序或条件的;8.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7 备注附件: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空白)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示范文本)5.关 于 金 属 冶 炼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的 批

13、 复 ( 范 本 ) 7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县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监督管理股承办人审查(限 12 个工作日)(限 5 个工作日)县安监局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2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县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审核(限 3 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 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县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附 件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14、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7 个工作日)县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监督管理股对许可过程及结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8 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复印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加盖“与原件一致”章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建设项目

15、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复印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加盖“与原件一致”章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 9 附件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空白)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10 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年 月 日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建设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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