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东新城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GZB-NHCG2018007采购人: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04 月1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2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5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20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6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402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东新城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8007二
2、、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范围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年)一物业服务项目1 项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办公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设施设备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办公区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智能化安保系统管理;会务服务。316.1926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相关内容。2、县外企业需经宁
3、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及以上岗位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员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2017 年 10月、11 月、12 月)。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6、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
4、、法定代表人)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2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项目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六、采购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 2018 年 0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8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30。2、发售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3 楼);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 4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县外企业还需提供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证明;4、投标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加盖公章);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0000 元。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5 月 02 日 11:00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
6、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5 月 04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05 月 04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4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
7、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二、重要提示: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十三、业务咨询:采购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力洋镇金海东路 5 号联系人:杨君亚 联系电话:0574-59957348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5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条款号 条款内容采购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君亚 联系电话:0574-
8、59957348 1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联系人:鲍建锋 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条件:1、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相关内容。2、县外企业需经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及以上岗位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员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2017 年 10月、11 月、12 月)。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9、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7、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2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项目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10、。4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5商务条款资料部分:(1)服务地点:宁东新城商务中心。(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前结算当季度物业费,每季度6条款号 条款内容结算费用为年度物业费的 25%,考核费用在考核后支付。甲方以支票或转账形式结算给乙方;乙方须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4)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金)、各种保险,考核奖,人员服装费,食宿补贴,行政办公费用(通讯费、办公易耗品、交通费、培
11、训费),小型工具和装备费,管理费、税金等其他有关费用。2、最高限价:人民币 316.1926 万元/年。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作无效标处理。3、下列费用不在投标总价内:(1)能耗费用:包括水、电、燃气;(2)物耗费用:包括各类工具、物料、辅料和备品备件;(3)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除四害费用;(4)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5)绿化养护费用;(5)外墙清洗及石材养护费用。以上费用按实结算。4、本项目要求配备物业人员最低为 44 人,少于该人数,做无效标处理。(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物业人员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人工工资、人工相关费用、人员综合费用按投标人投标文件
12、“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费用标准和招标人实际要求配置的人数相应增减物业服务费;行政办公费用和公司责任险、管理费及税金按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费用标准和招标人实际要求配置的人数占招标文件要求人数的比例增减物业服务费,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5 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2018 年宁海县最低劳动工资( 1660 元/ 人.月),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若社保、最低工资等政策性调整或增加服务内容、服务面积,费用作相应调整。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中标人在本项目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且领取中标通知书。逾
13、期未缴纳中标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暂扣其投标保证金7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0.00 元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和收据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8 年 05 月 02 日 11:00 前以网银、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7条款号 条款内容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9投标文件
14、的编制和递交部分:(1)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的9.1、9.2条款规定;(2)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报价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技术商务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3)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 月04日14:00 (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 05月 04日13:3014:00(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4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12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
15、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13 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14招标服务费: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采购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见下表)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 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500-1000 0.8% 0.45% 0.55%1000-5000 0.5% 0.25% 0.35%5000-100
16、00 0.25% 0.1% 0.2%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8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项目概况1.1 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招标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1.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二、 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2.2 参
17、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纪录;(5)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投标资料表中及其他部分资格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18、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代表若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5、特别说明(针对货物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19、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质疑与投诉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