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昌市林业扶贫领域资金审计检查服务项目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ycmc-01 号1采 购 人:宜昌市林业局二零一八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3第二章 谈判须知 .6一、总 则 .6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三、谈判报价要求 .8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五、谈判的步骤 .9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1七、签订合同 .11八、公告、质疑 .12九、项目验收 .12十、适用法律 .13第三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4一、项目概况 .14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4三、商务要求 .17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182一、商务文件组成 .1
2、9二、技术文件组成 .193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直林业系统采购计划,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对林业扶贫领域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洽谈。 一、项目编号: ycmc-01 号二、项目名称:宜昌市林业扶贫领域资金审计检查服务项目三、服务内容:1、审计检查对象:局及局属单位、县市区林业(农林水)局、局直拨扶贫资金的村镇;2、审计检查地点:局及局属各单位、县市区林业(农林水)局、部分村镇;3、审计检查的时间范围:局及局属各单位、县市区林业(农林水)局 2016-2017 年度市级及以上林业部门安排的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局直拨扶贫资金的村镇
3、2013-2017年度我局下拨的扶贫资金; 4、审计检查要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收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43、取得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确保检查期间能抽调 5 人以上的专业人员(要求提供能证明为本单位职工的证明材料,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检查具体方案和检查人员名册。4、提供具备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2017 年
4、会计事务所信用评定结果为 A 级的等级证书。5、近三年审计类似单位的业绩(三条以上)。6、 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7、 2015-2017 年,在湖北省、宜昌市无不良执业记录。以上资质要求提供原件。五、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下载方法: 1、发放时间:2018 年 3 月 7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3日止(工作时间); 2、下载方法:供应商登陆 http:/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名时间: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8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7:00 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宜昌市林业局办公室(传真号:0717-6343671
5、),否则不能参加竞争性谈判;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3 月 14 日上午9: 00 之前,逾期不收; 3、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将纸质谈判供应文件送达宜昌市林业局二楼计资科(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 48 号),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7 年 3 月 14 日上午 10:00;2、谈判地点:宜昌市林业局二楼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 48 号)。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宇蝶联系电话:0717-6343009传真:0717-6343671联系地址:宜昌市林业局二楼计资科(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 48 号)6第二章 谈
6、判须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采购人”是指:宜昌市林业局。2.2“谈判供应商”是指: 符 合 本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并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2.3“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依法确定并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2.4“服务”是 指 : 除 货 物 和 工 程 以 外 的 其 他 政 府 采 购 对 象 。2.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是指:谈判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 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3.1 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7、”第四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 谈判费用4.1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7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5.3 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5.
8、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5.5.1 商务文件1)谈判响应函;(附件一)2)谈判报价表;(附件二)3)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第四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4)所投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5)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5.6.2 技术文件81)服务方案2)谈判供应商认为
9、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6. 计量单位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谈判保证金7.1 本次谈判不收取保证金。8. 谈判的有效期8.1 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30个日历日。谈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三、谈判报价要求9.1 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按不高于检查单位资金支出总额的 3比例报价。9.2 谈判总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各种应有费用。9.3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
10、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9.4 谈判供应商要详细填写“报价表”中的内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0.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0.1 谈判供应商应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9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2 谈判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10.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2)竞争性谈判项
11、目名称;3)谈判供应商名称;1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1.1 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人。12. 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处理12.1 按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五、谈判的步骤13. 成立谈判小组13.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4.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14.1 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递交的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