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与分类税制重点征管问题操作预培训,2018.10.24,content,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的服务,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1,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办理各项 涉税业务,“一人式”数据归集,与外部门 信息共享,1,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用?,个人实名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开具完税证明查询个人收入及纳税记录,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怎么取得纳税人识别号?,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向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出示身份证即可,无须另行申请,无居民身份证的华侨、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个人、无国籍个人,首次发生涉税事
2、项前,提供“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国籍或地区、出生年月日、性别”等信息,由税务机关赋码后续办税,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即可,无需重复申请;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找回。,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1,在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之上综合考虑个人负担差异性的制度安排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更有利于税制公平,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1,新税法设立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扣除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3、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01,02,03,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可以选择预扣预缴环节,由扣缴单位预扣工薪所得税款时进行扣除。可以选择汇算清缴环
4、节,自主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有工资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在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环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时没有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在汇算清缴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时因没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多预缴的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预扣预缴,预扣预缴概述 为什么扣缴单位代扣工资的税款成了预扣预缴?,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
5、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Jan Feb,Jul Aug Sep Oct Nov Dec,Jun May Apr Mar,1,2,3,年度中间发工资单位所扣缴的税款,只是按照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一种方法。,1,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其应纳税款。,2,3,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足额退还。,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我该如何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6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规定,选择通过单位扣除通过填写相应表单,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供给扣缴单
6、位,单位接收后在发放工资时,像办理“三险一金”扣除一样,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可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应当及时通过重新填报相关信息表并提交给单位,以便按照新信息办理扣除。,不愿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可以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我是员工,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办理扣除时,我需要提供什么?,01,03,04,02,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单位办理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证明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应当对本人填写并确认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负责。,税务机关将尽量简化
7、办税手续,尽可能少的采集相关必要信息,减少资料报送。,以子女教育例,子女和配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籍号教育阶段选择扣除比例,无须另行报送资料,视最终征求意见情况确定,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我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怎么办?,扣缴单位,自行办理,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提供给扣缴单位在以后的月份发放工资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单位不给我办理扣除,怎么办?,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8、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单位财务如何为员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我是单位财务,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单位会不会因为员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有误承担责任?,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可以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纳税人
9、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 累计预扣法,80K,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5%,3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
10、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 累计预扣法,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累计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是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的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计算公式,优 点,预扣预缴 扣缴单位应当为纳税人办理的事项,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预扣预缴的工资薪金所得,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一个月以内,向纳
11、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扣缴的其他所得,应当在代扣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年度汇缴清缴,自行申报 哪些个人要办理自行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度汇算清缴 哪些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12、,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对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缴清缴申报应做的准备,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需仔细保留扣缴单位向本人提供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要依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仔细保管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凭证,以便税务机关后续开展事后抽查时使用。,税务机关的服务,1,税务机关将提供的服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客户端,网页端,手机端,核心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创造条件、想方设法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更好地提升扣缴单位和纳税人的办税体验。,1,29,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