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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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庆元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 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实现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 201831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 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沼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处置利用方向,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2、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到 2020年,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履行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9%以上。县域内种植业养殖业 2 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 、主要任务 (一)健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按照庆元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庆治水办 201

3、6 5 号)及关于深化农牧对接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牧资源化利用的通知(庆农发 2017 20 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督促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统筹畜产品供给和养殖粪污治理,落实“菜篮子”工程,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 二 ) 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制度,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要结合“五水共治”工作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

4、用,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 ( 三 )构建种养循环发展 机制 。 按照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 3 2014 66号)和 庆元县生态畜牧发展规划( 2014-2020年)(庆政发) 2014 52 号的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建立与种植业、林业对接的消纳模式,建设必要设施,包括异地消纳运输车辆、纳入消纳范围的田间地头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以及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形成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

5、转化、利用网络体系,确保堆肥和沼液有地方储、农民方便用,所需土地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纳入农用地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县林业局 ) ( 四 ) 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保障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养殖污染事件发生。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支持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逐步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到 2020 年,实现存栏 500 头以上生猪规模

6、养殖场臭气减排技术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科技局等) (五)加 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 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导各 规模养殖场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 4 评价。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完善畜禽粪污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上智能平台、巡查 APP 信息化防控预警工作和线下日常检查制度。 2018 年 12 月底前,生猪规模养殖场的视频监

7、控网纳入市 、县 农业 智慧云平台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 (六)培育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 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支持建设若干个区域性沼液配送服务点,加强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开展沼液储运、垫料供应、管网管护、统一防虫防臭施肥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鼓励采取收购、参股等形式,培育形成若干家有较强辐射面的有机肥生产企业。继续实施沼气工程,优化现有沼气工程技术和工艺,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或沼气发电用于生产生活,推广集中供气等利用模式。探 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

8、度,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形成运行成本低、运行效果佳、环境效益好的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到 2020 年,建成 1 个以上排泄物集中处理和沼液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9%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 5 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七)大力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重点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特色农业强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果菜茶竹优势产区和核心产区,加大有机肥、沼液肥示范推广和科学施用。适当提高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和数量,打造一批果菜茶竹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和示范基地,全面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推广沼液利用补贴。确定一批农牧结合监测点,持续跟踪有机肥

9、、沼液施用对作物生长、农产品品质、土壤肥力等的影响,优化替代技术方案。到 2020 年,全县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种植面积 1万亩、商品有机肥 0.7万吨、沼液 4万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科技局)。 (八)创新推广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 以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减臭技术为核心,加强与科研院校对接,加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努力突破重大技术、设施设备瓶颈制约。加强科技集成示范,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促进兽药和铜、锌等减量使用,加强基于兽药等残留控制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和

10、发酵床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粪污处理中,推广密闭式发酵、生物转化和微生物菌剂、臭气控制菌剂等新技术、新措施,减 少氮磷和臭气排放。推广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 6 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依托养殖场粪尿排泄物,推广整村集中供气工程,实现沼气清洁能源利用。到 2020 年推广发酵床零排放养殖场 4 家,依托养殖场推广建设整村集中供气工程 4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 (九)高标准创建美丽生态牧场。 对全县保留畜禽养殖场,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和突出地方文化

11、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整县规划,高标准推进美丽 生态牧场建设。至 2020年在全面完成标准化基础上建成省级美丽牧场 11 家。(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将相关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计划,给予扶持。要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中央、省级畜禽养殖和废弃物治理扶持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补贴。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加强资金统筹,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臭 气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

12、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局、县供电局) (二)强化解决用地用电保障。 根据当地畜产品保障供应需 7 求和自给率,按照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庆元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养殖场并落实到对应地块。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异地发酵床等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应优先考虑,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对已完成环保达标验收且未办理用地备案的规模畜禽养殖场, 由业主向乡镇(街道) 政府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政府要及时向 当地 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 报送 备案。落实规模 畜禽养殖 场相关养殖活动

13、农业用电政策。( 责任单位:县 国土资源 局 牵头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 农业局 、县供电局 ) (三)加强部门合作。 各地、各 有关 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项目支持,推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的创新,畅通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的入网通道;财政部门要加 大 投入力度,进一步突出财政支持的绿色生产导向;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规模 畜禽 养殖设施用地, 保障畜禽 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用地; 林业部门要鼓励“养殖上山”,促进 畜禽养殖废弃物 对绿色林业的资源化利用; 农业、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准入和污染监管、绩效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大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8 (四)注重宣传引导。 要大力宣传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模式、成功经验,及时解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激发主体推进种养循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典型示范和技术培训,引导种植 业广泛使用有机肥和沼液,促进畜禽 养殖废弃物高水平 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县 农业局) 附件: 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年度重点 任务和工作清单( 20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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