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与注销税务稽查,大连市国税局2014年3月,企业清算所得税管理的重要性,企业清算的所得税管理是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最后环节,是保证应收尽收,避免税款流失的最后一道闸门。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的清算,不仅能避免企业偷逃税款,而且能发现和纠正以往日常管理中未能发现的问题,为经营期检查提供思路和线索。,一、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对象二、企业清算的所得税期间界定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步骤四、注销稽查中企业所得税清算应关注的重点,一、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对象,企业的破产与解散引起企业清算的事由清算所得税的企业范畴,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
2、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定的破产以外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入清算程序的过程。”,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破产,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引起清算的事由为解散或破产,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事务,收回债权,偿还债务,清理资产,并分配剩
3、余财产,终止消灭公司的过程。,关于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财税【2009】60号明确“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1)按公司法、破产法等规定需要清算的企业;(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财税【2009】59号文件)”,二、企业清算的所得税期间界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
4、应当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例: 实际经营期 清算期 终止经营 1月 6月 8月 12月,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步骤,(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计算步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财税【2009】60号)计算清算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减免税额得出应补(退)税额,(二)计算清算所得(国税函【2009】388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清算所得=资产处置损益+负债清偿损益-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其他所得或支出,(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清算所得-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他免税所得-弥补以
5、前年度亏损 注意: 企业经营期间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清算期间原则上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是不设账或难以准确进行财务核算的企业。因此由税务机关确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弥补被核定年度亏损。,注意: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提供鉴证报告、审计报告、税务稽查结论、税务处理决定书,但被检查年度不需提供。(市局征管流程) 以前年度亏损,指清算开始日往前追溯5个纳税年度的可弥补亏损。,(四)适用税率计算企业清算所得税,适用基本税率25%。 注意: 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针对经营期间的企业,因此不适用于清算期间。,例
6、1: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企业 某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定与计税基础无差异)3890万元、资产的可变现净值423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假定与计税基础无差异) 3700万元,最终清偿额3590万元,企业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7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法定补偿金100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万元,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100万元。清算所得=(4230-3890 ) +(3700-3590) -70-100-20-100=160(万元),清算所得税=16025%=40(万元)。 对应所得税清算表的填列,在注销检查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企业决议解散后不进行清算,在向税务机关申请
7、注销后也未进行清算,那么我们在审核其所得税清算报表的时候也应该十分谨慎。 举例说明:例2,(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第一条: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有其他应付款20万元未付出去,经核实,此20万元为其法定代表人出借给该企业的款项,则此20万元应作为收益参加负债清偿损益额的计算。,注销时未偿付的向法定代表人的借款的处理,四、注销稽查中企业所得税清算应关注的重点,(一)资产处置当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可变现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有无人为减少清算所得的情况(二)负债是否真实并如实清偿,有无虚构债务、虚假偿还,以隐瞒或减少清算所得的行为(三)往来账项是否正确清理,相关成本结转是否正确(四)通过对银行账户、合同、存货、库存商品等相应检查确认是否有帐外经营行为,(五)账面资金和清算财产是否已经全部清理并转出,防止部分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后,保留营业执照及原有资产,继续经营以逃避缴纳税款。关于抵账的问题若要相互抵销需有三方协议,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