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ppt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3710544 上传时间:2019-07-08 格式:PPT 页数:82 大小:8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2页
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2页
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2页
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2页
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12年5月,汽车生产企业相关准入管理规则介绍,中国 南京,中机中心审核部,2,主要内容,一、行业管理情况介绍,二、相关准入规则介绍,三、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四、准入审查的注意事项,五、相关准入规则变化趋势,3,一、行业管理情况介绍,4,行业宏观管理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纲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行业结构调整与优化自主创新与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试点、补贴政策,5,公告管理:企业准入/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批准/备案企业建设完成、投产前审查企业组织经营情况变化的审查企业能力条件变化的审查企业增加产品类别、品种的审查,6,公告管理:产品审查/许可新产品申报、检验、审查产品扩展的审查产

2、品变更的审查产品勘误的审查产品公示、核查、复查产品撤销,7,公告管理:检验机构和中介机构授权检验机构的职责、能力条件授权中介机构的要求检验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检验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考核及问题处理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认可,8,公告管理:生产一致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产品一致性的管理产品出厂合格证管理企业监督与产品抽查产品问题的处理企业问题的处理,9,公告管理:与相关部门的衔接相关产业管理车辆注册管理车辆使用与运输管理车辆消费政策汽车服务业管理车辆税费政策二手车消费政策再制造、车辆报废与回收政策,10,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车辆企业实行核准及准入制度,改装车企业,整车企业,新建、

3、跨类-核准,发改委/工信部,中介机构-评估,地方-核准,备案,改装车企业,整车企业,建成、扩展-准入,工信部,中机中心-审查,地方工信部-审查,公告发布,准入文件,项目投资规定,建设,11,项目核准/备案 根据产业政策、工信部文件核准项目: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汽车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汽车企业跨类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备案项目:现有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异地新建同类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12,项目核准/备案 根据产业政策、工信部文件备案项目(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省级工业

4、主管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直属企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异地新建同类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其中汽车企业异地设立分厂应兼并现有汽车企业现有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专用汽车的项目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核准后备案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辆零部件项目,由企业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3,项目核准/备案 中外合资企业对于整车企业,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上市的整车企业,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同一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经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审批

5、取得合资企业经营许可,明确经营范围、期限、投资额度合资企业合同获得批准,14,准入管理与考核企业按照核准/备案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完毕后申请准入考核企业提出申请,报送地方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报送工信部工信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核中介机构资料审查、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对于专用车企业,可由地方自行考核后上报工信部审批企业准入考核结果,发布公告,15,根据产品的技术特点划分企业类型(按照产品类别)摩托车产品:2轮、3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产品挂车产品,不包括牵引杆挂车及中置轴挂车汽车产品:可分为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 其中:乘用车分为轿车、SUV、MPV、微型面包车 客车

6、分为大中型、轻型 货车分为轻微型、中重型 专用车及挂车分为8个品种 对于新能源汽车,具备相应的常规车辆资质其他车辆:少数非道路车辆(石油、沙漠、越野等),16,根据生产加工特点划分企业类型改装类企业:在非完整车辆上后续生产形成整车 包括在完整车辆上后续生产形成整车 主要指汽车企业中的改装类企业 挂车整车生产企业也属于改装类企业制造类企业 企业完成车辆的全部制造过程,生产整车 包括生产非完整车辆的企业(底盘生产企业) 主要指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汽车整车企业,17,企业自身变化新企业:无车辆生产资质,拟进入行业生产车辆 跨大类的企业也作为新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变化:名称、法人、股本、拆分、建子

7、公司/分公司企业生产条件变化:新增能力条件 生产线、生产地、生产工艺、产能新增品种:增加品种、类别跨类;整车资质新能源汽车企业之间整合、兼并重组(多变一、一变多、多变多)、换主、子/分公司变为独立企业,18,说明:各类车型的新能源汽车附加进行44号公告规定的准入审查,不改变企业资质,19,20,二、相关准入规则介绍,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4号),2.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5号),3.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132号),4.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137号),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

8、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指导思想-鼓励和支持,坚决鼓励和支持,具体体现:降低门槛:未限定资金投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允许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自制、自用底盘在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发布产品公告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又分为有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无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两个阶段)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调整技术阶段的划分。,指导思想-风险控制,风险控制、保护用户和第三方利益,从而保护新能源汽车事业健康发展,体现在:起步

9、期和发展期产品的生产批量示范运行或销售区域售后服务承诺(电池回收等)建立档案、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跟踪起步期产品需提交年度示范运行报告等,规则适用范围,新能源汽车系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规则适用范围,采用加强起动机方案或BSG方案的、仅具有怠速起停功能的汽车(通常采用12V的铅酸电池,不具备参与驱动的电机),按混合

10、动力电动汽车类型和定义报批稿(标准原文:只具备停车怠速停机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是一种典型的微混合模式),也属于混合动力汽车,首次申报时,也需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使用汽油、柴油、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醇汽油(E10)、甲醇汽油等燃料及使用这些燃料的双燃料汽车和两用燃料汽车,不属于规则的管理范围。,企业资质要求,规则第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为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应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允许生产的产品类别,规则第九条: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格后

11、,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可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产品(指与公告中已有的常规汽车相同类别的产品);改装类商用车企业可改装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中具备底盘生产条件的,可以自制底盘,但自制底盘仅限于本企业自用。,准入管理一般流程,准入管理一般流程,已准入企业新申报的产品类别有变化时,需重新进入完整的生产准入申请流程,进行现场审查。已准入企业新申报的产品技术方案或者技术来源有变化时,可能需与中机中心进行技术交流,说明产品变化的情况、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是否变化、安全风险是否变化等,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查。,准入管理一般流程,如果申请企业首次申请准入时,采用加强起动机方案或BSG方案的、仅具有怠速起停功能的混合动力汽

12、车(通常采用12V的铅酸电池,不具备参与驱动的电机),则申报其它技术方案的新能源汽车时,需重新进入完整的生产准入申请流程。在新能源汽车整车或底盘基础上进行改装,但改装未影响到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时,一般不进行现场审查。如对新能源部分做了改动,需进入完整的生产准入申请流程,进行现场审查。,企业准入阶段提交文件要求,一、纸质材料,向工信部提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能力、零部件供应体系,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的说明。企业按照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的报告。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投资

13、管理规定先行办理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二、电子版资料,网上向中机中心提交: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所要求的各项材料(详见后页)。,审查方式,1、现场审查:初次申请企业准入时、产品类别发生变化时、出现安全事故时;2、文件审查:现场审查前、在已准入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或底盘基础上生产改装车,且未影响原车新能源部分时;3、在中机中心面谈:现场审查前对研发能力的初步确认、技术方案或技术来源发生变化时、增加生产地址时(必要时均可能进行现场审查。,4、企业增加已通过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类别的生产地址时,一般需与中机中心召开技术说明会,主要是说明新地址在生产、检验、整车和零部件贮存、充电、人员操作安全培训、技术文

14、件准备、生产一致性保证、安全防护方面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现场审查。5、新申报产品技术方案或技术来源与已准入产品相比,发生变化时,技术说明会主要内容是针对本次申报产品的研发能力、核心技术掌握情况,以及生产准备情况。,核心技术掌握要求,准入规则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中第5条(否决项):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应理解、享有所掌握的核心技术的技术原理、结构、功能和性能要求、控制方法、通讯和数据交换、失效模式和安全风险以及测试评价方法、主要故障模式的诊断和解决措施等。此外还应理解、制定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等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

15、口定义等。对于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至少包括设计更改权和使用权)。,掌握核心技术的基本要求,(1)理解整车、关键系统或总成的技术原理、控制方法、通讯、结构、功能、主要技术特性、失效模式和测试评价方法;(2)理解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包括各系统之间接口定义、逻辑关系图、技术特征参数等;(3)理解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及主要环节的加工参数;(仅对掌握的核心技术)(4)理解产品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5)理解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解决方案。 另外,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种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应按不同的要求处理。,掌握整车控制系统核心技术,整车控

16、制系统包括各种传感器、通讯线缆及接口、软件源程序、通讯协议、控制器、仪表(显示屏)等硬件和软件。申请企业应能够提供:整车控制系统的控制策略框架、控制原理图、电气结构原理图、电路图、总成图、装配图和整车布置图;整车控制系统与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和数据交换代码;整车控制系统及子系统的源程序软件;整车设计与新能源相关的驱动系统、能源装置匹配设计和结构设计、计算验证等方面的说明。,掌握整车控制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具有:整车控制系统和子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功能和性能检验、测试能力;控制系统和子系统的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维护、维修能力。申请企业应演示:在设计开发过程中所采用的开发工

17、具(程序及软件,如整车性能及控制策略仿真软件Cruis,Matlab/simulink,Psat.快速原形开发工具,控制器自动代码生成工具Dspace.target link,编译器,仿真调试器i-system/hitex,电路仿真软件multisim,PCB电路板设计软件protel/power PCB/SPICE,整车控制器标定工具CANape,Etas),包括开发源程序所依据的软件系统、设备、环境,以及开发工具对驱动系统的验证活动和各类设计验算过程。,掌握整车控制系统核心技术,注1:审查过程中,若整车控制策略框架和控制原理、各种功能模式判断和逻辑运算已经说明详细而具体,可演示软件程序的部

18、分功能模块。注2:纯电动系统的整车控制系统作为核心技术掌握时,整车控制系统应具有采集信号、编辑转换信号、综合处理信号、输出指令信号、控制功能模块运算(至少一个功能模块)等逻辑运算和信号处理功能。注3:可以由电机控制系统整合实现整车控制系统的功能,但要求整车企业必须掌握HCU的核心技术,此时要求系统集成商应向整车企业开放整合系统的技术。,掌握驱动系统核心技术,驱动系统包括控制器(控制程序和PCB电子电路板、壳体等)、通讯接口和数据线缆、变换器(电压升/降压器)、逆变器、动力耦合机械装置、电机、变速器、离合器、换档变速操纵机构等。允许申请企业采购其它企业开发的驱动系统的成套部件,但应提供与供应商长

19、期合作的技术协议和商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满足整车要求的驱动系统或部件(如动力耦合装置或电机、变速器及换档机构等)。,掌握驱动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能够提供:驱动系统及子系统的技术要求、功能和性能指标、测试评价方法;驱动系统及子系统的控制策略框架、控制原理图、源程序功能模块、结构原理图、电气结构原理图、电路图(含控制器)、总成图、装配图和整车布置图;控制源程序软件(包括主要控制程序、子程序);驱动系统与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和数据交换代码;变换器(或变频器,包括升压、降压器)、逆变器的电气结构原理图、电路图;整车设计与新能源相关的驱动系统、能源装

20、置匹配设计和结构设计、计算验证等方面的说明。,掌握驱动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具有:具备简单的电性能(包括电压、电流、电阻、绝缘等)、高压电安全、温度测量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具备驱动系统及子系统的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维护、维修能力;具备驱动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检测能力。,掌握驱动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演示:应能够说明在设计开发过程中所采用的开发工具(程序及软件),包括开发源程序所依据的软件系统、设备、环境,以及开发工具对驱动系统的验证、各类设计验算过程。应能够结合整车行驶工况模式,说明驱动系统与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其它相关辅助系统之间的关系。,2.4.3 掌握驱动系统核心技术,注1:审

21、查过程中,若驱动系统控制策略框架和控制原理、各种功能模式判断和逻辑运算已经说明详细而具体,可演示软件程序的部分功能模块。注2:对于驱动电机的生产,可以委托加工。但企业应确定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并对其生产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包括制定检验规范、实施检测、评价。注3:对于电机控制器及变频器的生产,应与生产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或者密切合作关系),保证其按照规定的方式与整车企业同步开发控制器,有稳定的生产供应体系,供应商可根据整车企业的需求予以调整、改进控制器和变频器,生产适用于整车配套用控制器和变频器。,2.4.4 掌握车载能源系统核心技术,车载能源系统包括:动力模块(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控制器、直流

22、-交流电压转换器)、通讯接口和数据线、各种电子传感器、车载充电装置。动力电池由电池单体、电池箱、动力电池组构成;控制器具体而言,包括电池管理系统控制程序和PCB电子电路板、壳体等;直流-交流电压转换器具体而言,包括DC/DC电压升/降压器、DC/AC直流变交流的转换器、AC/DC交流变直流的逆变器等。允许申请企业采购其它企业开发的动力电池,但应提供与供应商长期合作的技术协议和商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满足整车要求的动力电池(成组电池)。,掌握车载能源系统核心技术,企业应自行开发(或者联合开发)车载能源的管理系统。当联合开发管理系统时,企业应提供双方签定的技术合作协

23、议,其中应明确双方在核心技术开发过程中各自应有的职能、权限、设计任务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者。特别说明以下两个问题:对于电池管理系统硬件的生产,可以委托加工。但企业应确定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并对其生产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包括制定检验规范、实施检测、评价。对于电池单体及电池箱,应与生产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或者密切合作关系),保证其按照规定的方式与整车企业同步开发电池,有稳定的生产供应体系,供应商可根据整车企业的需求予以调整、改进电池产品(单体电池、电池模块、成组电池),生产适用于整车配套用电池产品。,掌握车载能源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能够提供:应能够说明车辆可实现的行驶工况模式,并能够结合整车工况模式说

24、明车载能源系统与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其它相关辅助系统之间的关系。应能够提出车载能源系统的技术要求、功能和性能指标、测试评价方法;能供提供车载能源系统的电池种类、单体个数、模块结构、成组电池连接方式、成组个数;能够提出控制策略框架、控制原理图、电路原理图、成组电池结构图、总成图、装配图;能提供车载能源系统与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和数据交换代码;具备简单的电性能(包括电压、电流、电阻、绝缘等)、高压电安全、危险气体浓度、温度测量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的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维护、维修能力;应能够提供整车设计与新能源相关的驱动系统、能源装置匹配设计和结构设计、计算验证

25、等方面的说明。,掌握车载能源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具有:具备简单的电性能(包括电压、电流、电阻、绝缘等)、高压电安全、温度测量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具备车载能源系统及子系统的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维护、维修能力;具备整车动力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检测能力。,掌握车载能源系统核心技术,申请企业应演示:在设计开发过程中所采用的开发工具(程序及软件),包括开发源程序所依据的软件系统、设备、环境,以及开发工具对驱动系统的验证、各类设计验算过程。应能够结合整车行驶工况模式,说明车载能源系统与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其它相关辅助系统之间的关系。,核心技术其它要求,核心技术在多能源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兼容对于 “掌握

26、”的核心技术,企业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1)自主开发的核心技术应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此时需要详细说明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过程及成果(如硬件、软件、评价验证、流程规范等)。(2)当采用非完全自主研发(包括转让技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的技术时,企业应具有部分或全部知识产权,至少包括设计更改权和使用权。转让技术、委托开发的相关定义,详见上述第4条款的解释说明。(3)对于企业不“掌握”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方面不做要求。,改装类商用车企业自制新能源汽车底盘的要求,改装类商用车企业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需考核是否具备底盘生产条件(包括底盘的研发能力、生产和检验条件等,需结合132号公告,2.专用

27、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52,企业建设项目的申请、政府批复文件企业投资规模公司组织形式及框架建设周期及主要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及构成,产品产能、纲领研发中心、配套件管理体系、销售与服务等职能准入审查的依据是工产业2009第45号公告附件二共6大项22条,其中有8条为否决项,有14条一般项。审查条款可根据准入审查或监督检查、企业申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裁剪。,审查依据,53,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新建企业根据“调整振兴规划”,现在不允许(仅对遗留问题)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组织经营状况有变化时 指企业发生重组、更名、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法人、变更注册地址等的变化,含

28、道路规划造成变化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说明:根据企业变更的情况,可适当简化部分条款的要求,54,企业生产能力条件有变化时指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地址、生产过程及加工方式、生产组织和生产线等方面发生变化的情况。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增加品种企业增加列入附件一的其他产品品种审查要求:按照4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55,品种划分(扩展),3.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57,审查依据企业建设项目的申请、政府批复文件企业投资规模公司组织形式及框架建设周期及主要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及构成,产品产能、纲领研发中心、配套件管理体系、销售与服务等职能准入审查的依据是工产业20

29、10第132号公告附件二共6大项28条,其中有13条为否决项,有15条一般项。审查条款可根据准入审查或监督检查、企业申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裁剪。,58,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新建企业根据“调整振兴规划”,现在不允许(仅对遗留问题)审查要求:按照132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组织经营状况有变化时 指企业发生重组、更名、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法人、变更注册地址等的变化,含道路规划造成变化审查要求:按照132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说明:根据企业变更的情况,可适当简化部分条款的要求,59,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企业生产能力条件有变化时指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地址、生产过程及加工方式、生产组织和生产线等方面发生

30、变化的情况。审查要求:按照132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增加品种企业增加列入附件一的其他产品品种审查要求:按照132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60,准入申请、审查、结果上报的流程流程:企业申请地方出具意见工信部批转中机中心资料审查现场审查(中机中心+专家) (审查不通过企业整改)整改验收审查结果复核、通过时上报工信部批复公示企业新产品公告或者允许企业申报产品、或变更企业信息审查组织:组成审查组:由中机中心安排专家组审查报告:组织专家组的部门出具,61,商用车品种划分,4.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63,审查依据企业建设项目的申请、政府批复文件企业投资规模公司组织形式及框架建设周期及主要工艺、

31、流程产品品种及构成,产品产能、纲领研发中心、配套件管理体系、销售与服务等职能准入审查的依据是工信部2011第37号公告附件二共6大项36条,其中有15条为否决项,有21条一般项。审查条款可根据准入审查或监督检查、企业申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裁剪。,准入审查的要求,64,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新建企业根据“调整振兴规划”,现在不允许(仅对遗留问题)审查要求:按照37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组织经营状况有变化时 指企业发生重组、更名、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法人、变更注册地址等的变化,含道路规划造成变化审查要求:按照37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说明:根据企业变更的情况,可适当简化部分条款的要求,准入审查的要求

32、,65,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企业生产能力条件有变化时指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地址、生产过程及加工方式、生产组织和生产线等方面发生变化的情况。审查要求:按照37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增加品种企业增加列入附件一的其他产品品种审查要求:按照37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准入审查的要求,66,准入申请、审查、结果上报的流程流程:企业申请地方出具意见工信部批转中机中心资料审查现场审查(中机中心+专家) (审查不通过企业整改)整改验收审查结果复核、通过时上报工信部批复公示企业新产品公告或者允许企业申报产品、或变更企业信息审查组织:组成审查组:由中机中心安排专家组审查报告:组织专家组的部门出具,准入审查的要求,6

33、7,乘用车品种划分,三、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68,1.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产品平台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制试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条件中“三、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但是下属企业应当具有本企业相关专有产品的改进设计能力,具备专有产品总体设计、产品试制试装、专项试验验证等方面的能力。,69,2.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下属企业应当具有准入条件中“二、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要求的全面能力。 但对于平台化产品中的汽车底盘、货车驾驶室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涂装等方面统一制造的,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

34、关能力要求,70,3.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 下属企业应当具有准入条件中“五、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面能力,并能够独立实施。 但在检验能力中,涉及定期抽查、型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可由企业集团统一完成。 共用产品平台的零部件配套可在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统一要求下进行。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当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要求、自行评价,指定配套企业。,71,4.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 : 可由企业集团统一销售渠道、提供通用性服务。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当由下属企业人员提供专项服务。,72,73,四、准入有关注意事项,74,正确理解准入考核的时间节点企业增加品种对于原有品种,按照监督

35、检查的形式同时进行考核当原有品种的能力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建议取消整车企业增加专用车品种已有同品种专用车产品的(按照8个品种、13个细分品种),可以直接申报扩展具有同类产品特点的运输类专用车,整车企业可直接申报扩展消防车产品品种,需要经过考核(其中消防车在与消防局协商),75,对于企业重组的要求企业提交重组的相关文件原企业资产、产品产权、破产等方面的文件资料企业股东决议、职代会决议、公司章程等地方相关部门同意重组的文件企业异地迁址原则上不限制提交迁出地、迁入地政府部门的意见企业申请涉及产品变更变更产品商标按照产品审查要求申报(不考核)企业其他变化涉及产品变更的,要按照产品审查要求办理变更、检验系

36、族产品采取简化检验方式的,需要进行变更产品现场生产过程考核及产品抽查,76,企业集团化管理的要求集团化公司的下属企业,可借用集团化公司的资源集团化公司具有类似的企业性质可在产品开发、配套采购、销售及服务方面借用自备生产能力、检验能力(不借用集团化公司)集团化公司提交有关承诺及说明出现问题的企业,集团化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按新能源汽车的准入要求进行考核(44号公告) 可结合132号公告和37号公告一并进行考核,77,不允许新建企业,可解决遗留问题按照企业项目申请及批复审查生产及检验设施设备、能力投资额度及注册资本、开发投入产品开发能力及设备、软件;开发结果及验证资料申请时产品要求(有

37、实车、经过检验)集团化管理及能力借用情况,78,五、相关准入规则变化趋势,79,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按照国务院总理的要求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邀请汽车集团和骨干企业进行两次专项讨论;基于132号公告,包括轻型专用校车和大中型专用校车;2012年5月2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80,全挂车纳入公告管理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全挂车纳入公告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告办理全挂车注册登记。有关管理规定另行制定发布 ;召开全挂车纳入公告管理讨论会,成立工作组;与部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全挂车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和交流;,8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正准备进行修订;,82,谢 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