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被告人权利的大宪章,|冯李斯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主讲,刑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学科,她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本课程将围绕着刑法总论(本体论、犯罪论、刑罚论)及刑法分论两编对刑法学进行探析,力求呈现一个完整清晰的刑法理论脉络。,刑 法 学,如何学好刑法学,刑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必修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它和民法学是法学专业课程中学时和学分最多的两门课程(一般都有100多学时,7学分)。同时它还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联考等各类国家级考试中必考课程之一 ,并且在各种考试中分数所占比例都很高。因此,同学们对于本课程的学习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如何学习刑法
2、,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每个刑法学者都有各自的体会。在这里,我想说一说个人的一些经验。要想学好刑法,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必要的阅读,1.教材2.法条3.司法解释4.国内法学著作和法学期刊5.台湾及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学术著作,二、留心观察社会,要学好刑法学,仅仅靠阅读是不够的,因为某种知识如果只停留在纸上,显然是十分苍白而无用的。所以,结合在课堂上所学的刑法知识,认真地、随时随地地留心观察社会,对于任何一个初学刑法的人来讲,都是必要的。留心观察社会的渠道大致有两个:1、近距离接触社会。我们都很多机会可以直接与社会接触,例如暑期社会实践等。在观察到社会现实之后,作为法律人的第一反
3、应就应当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坚持观察社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之道,课堂上的刑法学知识就会巩固,也才有可能对老师讲授的知识进行必要的质疑。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提倡各位只是天天坐在教室或者图书馆里看书学习,更反对死记硬背。其实,到大街上走走看看,利用假期多参加社会实践,多到司法实务部门了解情况,也是学习的重要途径。,2.通过媒体接触社会 现在的传媒特别发达,大家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了解各种各样的信息,看看最近发生了哪些引人注目的刑事案件,大家都在热衷讨论什么问题。其实,社会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问题,有很多就与刑法学有关,例如黑社会犯罪问题、醉驾问题、欠
4、薪问题、人体器官买卖问题、死刑的存废、商业贿赂的查处、官员腐败等等,都是刑法中的问题。对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如何用所学的知识加以解决,也是每一个学刑法学的人必须面对的。通过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我们就能够学以致用。,三、养成独特的刑法思维,在学习刑法过程中,必须要形成独特的思维,才能将刑法学这门课程学好、学透彻。刑法学和民、商法学思考问题的方法并不相同。民、商法学重在通过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比较缓和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强调利益平衡,法律解释方法多样化,解决问题的手段很灵活。刑法对犯罪进行处罚,制裁手段非常严厉,被告人一旦被确认有罪,会有重大的权利丧失,法律解释方法受到很多限制,刑事法官
5、的自由裁量范围也不如民商事法官的裁量权大。 为了确保利用刑法的惩罚是妥当的,防止错案的出现,对刑法的适用必须十分谨慎,在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寻找最合理的案件处理方法。所以,我认为把一种理论、一个法律规定适用到具体案件中时,会涉及到一般和个别之间的磨合问题,这个过程,不是一对一的对号入座那么简单,它需要法官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甚至要求法官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广泛的知识和高超的智慧。,特别提示:在刑法学中不存在某种观点绝对正确或者绝对错误的问题。任何一种刑法主张,都是站在特定立场逐步形成的,都只是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产物。在刑法学中,存在大量的学派对立,对各种
6、学派的合理性,都要充分看到;对大量存在的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界限模糊的情况,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换言之,在刑法学中,不存在“非黑即白”的现象。观点没有对错,只有谁比谁合理,谁比谁在当下更说得通的问题。,刑 法 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主讲,目录,一、刑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二、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意义,胸怀造就法学家,导言,导言,狭义的刑法学: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刑法解释学),并阐述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研究刑法的发展变化即刑法历史(刑法史学)与立法根据,对不同刑法进行比较(比较刑法学)的学科。,广义的刑法学,又称刑事法学,是指研
7、究包括实体刑法规范、犯罪现象及其发生原因与治理对策、刑事诉讼程序、刑罚执行等内容的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问题的学科。我们通常所说的刑法学是狭义意义上的。,一、刑法学的概念,对刑法学也有人做以下划分,刑法学,最广义的:刑事法学,狭义的:刑法解释学,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广义的,比较刑法学,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所形成的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导言,二、刑法学的理论体系,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2.(阶级)分析研究法、3.(横向)比较研究法、4.(纵向)历史研究法、5.理论联系实际法、6.社会学研究法、
8、7.案例分析法,导言,三、刑法学研究方法,研究刑法学的意义,导言,四、研究意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夏朝晖主讲,第一编 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第一编 刑法总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本章重点问题】,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法律性质3.刑法解释的效力和方法,【本章关键术语】,刑法 刑法典 单行刑法 附属刑法 刑法体系 刑法解释,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一、刑法的概念 广义刑法是指所有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渊源(即刑法的表现形式)有:1.刑法典(刑法修正案)2.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4.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
9、典的基本原则所制定的变通与补充规定。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刑法 狭义刑法指具有法典形式的刑法,在我国指刑法典与刑法典修正案。,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獬豸图,獬豸冠,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二、刑法的性质,1. 内容的特定性,2. 保护法益的广泛性,3. 制裁手段的严厉性,4. 适用上的补充性,5. 作用上的保障性,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还具有如下性质,一、刑法是公法。二、刑法是实体法。三、刑法是强行法。四、刑法是国内法。五、刑法是司法法。,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三、刑法的分类,刑法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2.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4
10、.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5.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第一节 刑法的分类,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第二节 刑法的根据与任务一、刑法的制定根据1.法律根据:宪法2.实践根据: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二、刑法的任务,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刑法体系,2.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 、段、但书,1.概念广义的刑法体系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刑法体系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第三节 刑法体系,二、刑法解释,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一)概念刑法解释是指人们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二)刑法解释的
11、必要性 1)文字具有多义性、发展性(例如关于“卖淫”一词的含义)2)法律具有抽象性、模糊性 3)刑法具有稳定性。,极度的精密在法律中受到非难,第三节 刑法解释,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刑法解释的分类,1.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无权解释(学理解释),2.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语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的含义。如刑法第97条对“首要分子”所做的解释。,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从逻辑上阐明刑法真实含义。它进一步可分为扩大解释(扩张解释)、缩小解释(限制解释)和当然解释。,扩张解释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
12、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使其适用于法律规范的文义所不能包括而又符合立法意图的事项。例如: 刑法第252条中的“信件”通常含义是书信和递送的文件,若将其解释为 包括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即是扩张解释。 注意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关键是看解释的结果是否在法律文义的“射程”之内,若解释的内容超出文义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就会变成类推解释。如将“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人在内的人”,将“强奸罪”中的“强奸”解释为“包括通奸在内”,即是类推解释。严禁类推解释,因为它违背罪刑法定原则。),限制解释即对刑法条文做小于其的字面通常含义的解释,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13、。例如:“为境外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这一解释就属于缩小解释。给该条之“情报”加上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未公开”等限制性定语,缩小了其范围,所以是缩小解释。又如,将故意杀人罪中得“人”解释为“行为人本人以外的人”也是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当然解释,即自然解释,是论理解释的一种。属“不言自明、理所当然”,是指刑法规范虽然没有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例如刑法第201条规定,五年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
14、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那么,认为五年内因偷税被给予三次、四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则是当然解释。,司法考试真题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强制猥亵妇
15、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司法考试真题,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
16、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句正确,其他错误,司法考试真题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D.缩小解释,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本体论,第一编 刑法总论,没有法律就没有
17、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本章重点问题】 1.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罪刑法定原则 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章关键术语】 罪刑法定 适用刑法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过程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义2.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作用3.对刑法任务与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包括,意义,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目录,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第一
18、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嬗变,1.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39条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启蒙时期 洛克、孟德斯鸠、贝卡里亚等三权分立的思想也蕴含着罪刑法定的精神。,3.罪刑法定原则真正成为基本原则,近代刑法学鼻祖的德国刑法学家费尔巴哈功不可没。,费尔巴哈,孟德斯鸠,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6.成为国际人权法上的基本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4.现代意义上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渊源是法国178
19、9年的人权宣言(第8条)、1791年的法国宪法和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5.英美法系,主要体现在程序法中。“正当的法律程序”,人权宣言封面,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自然法理论,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思想,民主主义,自由主义,沿革意义上之思想基础,现代理论认为其思想基础为,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二,形式侧面,实质侧面,禁止习惯法,禁止类推,禁止事后法,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20、2、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处罚的手段),1、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处罚的范围),明确性(刑法规定不能含糊不清),适当性,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三、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法定)化成为刑法修订和我国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原则体现在:,罪之法定,刑之法定,1.对犯罪概念的确定,2.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3.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1.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2.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3.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
21、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首先,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依法认定犯罪。其次,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准确裁量、执行刑罚。 最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地解释刑法。,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五、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完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思考:这被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与消极的罪刑法定,是否合理呢?,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22、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建议将其修改为:“行为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刑。”,1.从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与发展来看,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消极的限制机能,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自由。2.从国际公约的规定看,罪刑法定原则也是消极的3.从其他国家的规定看,都只是从消极的层面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如德国、法国、瑞士等。,目录,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渊源,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1、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提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2、作为一项法律原
23、则,最早是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目录,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王子犯法 与庶民同罪,我国刑法第4条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含义,基本含义是: 1.对任何人,只要他没有违反刑法,都平等地受到刑法的保护。2.任何人犯罪后,无论其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而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不受刑事制裁的特权。,目录,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一)平等
24、地保护法益(二)平等地认定犯罪(三)平等地裁量刑罚(四)平等地执行刑罚注意:平等并不等于无差别,平等与区别对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造成差别的原因,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的具体体现,目录,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平等原则的要求,报应正义的要求,预防犯罪的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目录,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
25、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具体内容:,首先,刑罚要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犯罪性质、 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其次,刑罚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目录,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立法上表现,司法适用上的要求,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3、规定了宽严有度的刑罚制度,4、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坚持定罪量刑并重。,2、
26、纠正重刑主义思想,强化量刑公正意识。,目录,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司法考试真题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2010年卷二单选第1题)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司法考试真题,1.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单选题)A.聚众淫乱罪B.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D.无罪,司
27、法考试真题,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司法考试真题,3.(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了_法定原则,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
28、犯_和承担的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本体论,第一编 刑法总论,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本章重点问题】 1.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2.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3.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本章关键术语】 空间效力 溯及力,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具
29、有效力,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目录,概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 空间效力一、概念和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所要解决的是刑法在什么地方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一)属地原则(二)属人原则(三)保护管辖原则(四)普遍管辖原则,1、 单一的刑事管辖原则都有其局限性2、 现代国家都是以采用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的混合刑事管辖体制。3、我国刑法有关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也是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为辅的刑事管辖混合体制。
30、,目录,概述,概念和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二、对国内犯适用的原则: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1)领陆(2)领水(3)领空“拟制领土” :我国领土的延伸,也适用我国刑法:(1)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第6条第2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旗国主义)(2)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目录,属地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二)关于犯罪地标准:如何确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隔地犯:行
31、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不一致的现象。 1)行为地说:行为地为犯罪地2)结果地说:结果地为犯罪地3)中间地说:行为与结果的中间影响地,为犯罪地4)遍在说:行为地与结果地都是犯罪地,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刑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法第6条第3款,可见我国采取的是遍在说,目录,属地原则,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不适用中国大陆刑法。3.刑法第90条的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4.刑法
32、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三)“法律有特别规定不适用本法的”情况,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目录,属地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三、对国外犯适用的原则: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一)属人管辖1、我国一般公民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2、对于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二)保护管辖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针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2、所犯罪的最低刑必须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属应受处罚(双重犯罪原则)
33、。,目录,对国外犯适用的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三)普遍管辖,1、所犯之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罪行2、犯罪人在我国领域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3、适用其他三个原则无法进行管辖,四、外国刑事判决在我国的效力,1、积极承认:将外国法院的判决与本国的判决同等看待。2、消极承认(不承认外国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但考虑其事实效力):不管外国就本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是否作出判决,作出的判决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本国法院仍有权对该行为作出审判,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3、我国采取的是消极承认
34、 (见我国刑法第10条),目录,外国刑事判决在我国的效力,引渡问题,一、概念:如果应受我国刑罚处罚的罪犯身在国外,要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就需要通过外交途径将罪犯引渡回国。引渡是国家间进行刑事司法合作的一种普遍形式。它是指一国应他国的请求,将当时在其境内而被该外国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移交给该外国起诉或处罚的一种制度。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必须是对请求引渡的罪犯有刑事管辖权的国家,包括:犯罪实行地国、受害国、罪犯国籍国等。,引渡问题,二、引渡冲突及限制: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提出引渡罪犯请求时,应优先考虑将罪犯引渡给犯罪实行国,然后才是罪犯国籍国,受害国等。 根据国际惯例,引渡在具体实施时常会
35、受到一些限制:1、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除非是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国际犯罪:2、双重犯罪原则。罪犯的行为必须是根据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的法律都构成犯罪的,否则不能引渡。3、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一般情况下,引渡的对象仅限于请求引渡国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不包括被请求引渡国的本国公民,但英美一些国家不拒绝引渡本国国民。4、死刑犯不引渡原则。即被请求国不向请求国引渡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该原则不为某些国家所采用。5、特定罪行原则。即请求国只能就引渡理由中所涉及的罪行,对被引渡者进行审判和惩处。6、不引渡便起诉原则。不引渡就应在本国起诉。7、一事不再理原则。指行为人因一种犯罪行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
36、,不得以同一犯罪事实为理由再次给予惩罚。,引渡问题,三、引渡条约:引渡是一种国家行为,但国家并没有义务引渡罪犯,除非它根据条约承担了这种义务。我国在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但也曾经通过外交途径和一些友好国家互相进行过罪犯的引渡。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3月5日批准了我国与泰国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国引渡条约,1996年3月1日又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引渡条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引渡条约。我国于2000年12月28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练习题),1、根据我国刑法规
37、定,对“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采取的判断标准是( )A.行为地主义 B.结果地主义 C.行为地或结果地主义 D.行为地且结果地主义2、A国公民在公海上空将B国民航客机劫持到C国,该犯罪嫌疑人潜逃后被我国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则我国对该犯罪嫌疑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是:(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主义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目录,刑法的空间效力练习题,3、中国公民张某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继而斗殴,张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同学美国人史密斯捅死。中国法院可依_原则主张对本案的管辖权。 A.属地管辖 B.属人管辖C.保护管辖 D.普遍管辖4、外国籍商人杰克来华经商期间,与中国女青年李
38、某恋爱,后因李某提出分手,杰克怀恨在心,遂指使人对李某用浓硫酸毁容。我国法院依法对杰克及同案犯人进行了审理,我国法院依据的是(): A.属地管辖 B.属人管辖 C.保护管辖 D.普遍管辖,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目录,刑法的空间效力练习题,司法考试题,5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中国刑法(单选)。A、张某在深圳某地购买了绳索、匕首等作案工具,利用这些工具在泰国绑架了某富商B、美国公民某甲在美国境内准备了作案工具,潜入我国境内准备杀害日本某商人,在跟踪被害人时被抓获C、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在俄罗斯境内行驶时,韩国公民李某与朝鲜公民高某发生矛盾,李某将高某杀死D、某一犯罪集团在缅甸境内
39、制造毒品,犯罪集团中的一泰国籍成员从我国云南省购买了一台用于制造毒品的机器运到缅甸境内,司法考试真题,6.(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司法考试真题,7、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
40、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司法考试真题,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以及对生效以前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
41、具体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二、刑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生效时间,失效时间,1.从公布之日起生效。2.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1.由立法机关明文宣布原有法律效力终止或废止。如刑法附则编。2.自然失效,即新法颁行后旧法自然失效,或者由于法律所依存的现实条件已经消失,旧法自动废止。,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目录,刑法的时间效力,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三、刑法的溯及力,(二)各国刑事立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大致有以下种原则: 1、从旧原则; 2、从新原则; 3、从新兼从轻原则; 4、从旧兼从轻原则;,(一)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
42、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的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目录,刑法的追溯力,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三)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第12条对刑法生效前发生的行为,分为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即刑法没有溯及力。(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刑法,即刑法具有溯及力。(3)行为时的法律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如果刑法的法定刑重于行为时的法律的法定刑,则适用
43、行为时的法律;如果刑法的法定刑轻于行为时的法律的法定刑(参照司法解释),则适用刑法,即刑法具有溯及力。(4)修订的刑法施行以前,依照行为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目录,刑法的追溯力,与刑法时间效力有关的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25日作出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与刑法同步施行,也即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12月31日作出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1998年1月13日起施行。 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刑法时间效力的问题一一作了明确的回答,从而
44、丰富了刑法时间效力的内涵,有利于司法实务的进行。,最高检关于刑法溯及力的一个司法解释,对于开始于年月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年月日以后的行为,以及在年月日前后分别实施的同种类数罪,如果原刑法和修订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追诉,按照下列原则决定如何适用法律: 一、对于开始于年月日以前,继续到年月日以后终了的继续犯罪,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 二、对于开始于年月日以前,连续到年月日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年月日前后分别实施的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
45、订刑法比原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情节较为严格,或者法定刑较重的,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酌情从轻处理意见。,案例,被告人甲从1996年7月起开始 施行贪污行为,连续作案12次,直到1998年8月才停止作案。对甲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司法考试真题,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单选)。A、某甲于1997年3月盗窃了200万元,被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某甲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1997年9月,某甲提出申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同年11月,某市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对本案,应当适用修订后的刑法B、司法解释只对其公布实施后的行为有效力C、某乙自1997年6月至1999年3月拐卖婴儿数十次,1999年3月被抓获。经侦查,某乙在1997年9月30日前拐卖过3名婴儿,1997年10月1日以后,拐卖过9名婴儿。现行刑法处刑较重,对某乙应适用79年刑法D、某丙于1997年8月12日持刀抢劫了3万元,1997年11月14日,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对某丙以后可以适用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