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珠海市 不动产 登记申请书(四) 登记 类型: 不动产抵押权 首次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 变更 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 注销 登 不动产 最高额 确定 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更正登记 预购商品房 抵押 权 预告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预告 登记 抵押权性质: 一般抵押权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 抵 押 不动产 序号 权利证书号 登记证明 号 不 动 产 座 落 1 2 3 4 5 抵押 不动产 共 宗(抵押 不动产 超出填写范围的,请 填写抵押 不动产 情况附表) 抵 押 权 人 姓名 /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姓名 /名称 (含 占有 份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 姓
2、名 /名称 联系电话 抵押权 情 况 一般抵押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债务履行期限 起 止 最高额抵押权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债权确定 期 间 起 止 申请 内容 设立原因 借贷 货物买卖 其他 : 变更原因 因 权利人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 类型或号码 担保范围 抵押权顺位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最高债权额 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期间 其他 , 变更为 。 注销原因 主债权消灭 抵押权已实现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灭失 其他 。 其他 备注 领证时填写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共 项证书已全部领清。 领
3、证人 (签名) : 发证人 (签名) :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询 问 表 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你方真实意思表示? 是 否 2.申请登记的 不动产 有无登记簿记载以外或申请登记以外的共有人? 无 有 3.申请登记的 不动产 有无产权纠纷? 无 有 4.申请登记的 不动产 有无拆迁、倒塌、改扩建等情形? 无 有 5.申请登记的 不动产 有无查封或预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无 有 6.抵押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禁止抵押的 不动产 ? 否 是 7.抵押物属于 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规定 情形的 ,处置时 不得分割转让 ,你方是否清楚? 是 否 8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前,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撤回申请,
4、你方是否清楚? 是 否 登记机关询问暨申请人承诺 本 申请书 及 询问表 所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因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与登记机关无关。如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的,登记机关按身份证明上记载的地址邮寄后(如实际住宅地址与身份证记载地址不一致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视为已通知。 抵押人(签章): 代理人 (签章): (被询问人) 抵押权人 (签章): 代理人(签章): (被询问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签名) :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 1.填写说明: ( 1)请 用蓝 、 黑色钢笔、中文简体字填写
5、;因申请人填写错误确需涂改的,需由申请人在涂改处签名(或盖章)确认。 ( 2)不动产情况 参照 申请登记材料原因文件 填写。 ( 3) 申请人情况 参照 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 4) 共有性质 按 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含 占有比例 ( %)填写 。 ( 5) 申请内容 按 提交材料内容 填写 。 如:最高额确定的,选择 当事人协议确定 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已满二年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 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 其他;应登记错误导致更正的,按变更原因选择填写。( 6) 申请抵押权 变更、确定、注销 时填写“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 7)请如 实填写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以备 登记 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联系申请人 。 ( 8) 本申请书及询问表有正反两面,需同时使用有效。 2.小微企业登记费减免: 根据国家政策,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但需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证明材料 及申请书 。不申请减免或申请后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