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体育舞蹈赤壁培训机构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开设赤壁舞蹈培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湖北省体育舞蹈赤壁训练基地中心 培训地址:赤壁市二中新华书店旁(占地面积:350 平米)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两方需共同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招生工作,双方共同对半承担房租、水、电、物业管理、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2、由甲方负责本舞
2、蹈培训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教学师资、考级比赛、组织教学培训等;由乙方负责本舞蹈培训中心的日常课程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生的信息资料。3、甲方招聘的教学师资与赤壁舞蹈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 100120 元的不同标准由赤壁舞蹈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日结方式进行结算,并开发票以作证明。4、本舞蹈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独立核算,甲乙双方每月核算一次,实行专款专用。6、本舞蹈培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拟设置培训班如下:国标舞(少儿、成人) ,拉丁舞(少儿、成人)等。7、每学期培训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由甲乙双方制定价格。8、授课时间及方式地
3、点具体上课时间以课程表安排为准,90 分钟为一节课时。9、合作期间如有商业演出、考级比赛,所得收入,除去学员的补助后,甲乙双方按对半分配,即各自占 50%。10、甲方负责报名、收费工作,开具报名单,并按报名单收款;乙方负责开具收据或发票,有关本项目的财务数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期财务报表以供核查。第三条:合作分成收入分配经过甲乙双方核实舞蹈培训中心学费入账总收入,在扣除应由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承担费用后,按甲乙双方各 55(甲方50%,乙方 5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每月最后一日进行结算分配。第四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
4、,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如出现停班情况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自动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学员的退款和解释工作。3、一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内容,经守约方发出敦促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或未采取补救措施时,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告知方式即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4、甲乙双方保证各自具有合法办学的资质,保证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并将双方的办学资质以及相关部门对合作项目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交对方留存备案。如有一方不能取得上述批准或备案,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身负责,包括承担对学生的退费、赔偿和解释工
5、作,并赔偿对方损失等。5、乙方的教学及管理活动、乙方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教学及管理行为连续三次出现失误情况或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如甲方举办活动或其他事宜需占用场地的,需提前至少三天通知乙方,否则影响课程安排或会员投诉等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及赔偿。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向对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除全额支付该款项外,自该款项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 0.3 另行支付违约金。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3 万元 ,如果实际损失高于该金额的,以实际损失为准。第六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变更。第七条:协议期限1、本协议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应优先选择对方作为下一年度的签约合作伙伴。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