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介(NTQS)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 1988 年,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并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专业从事茶叶及茶叶制品检验、茶叶标准制修订、茶叶检测技术研究等工作的国家级检测检验机构。主要业务范围 中心专业从事各类茶叶及茶制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消费争议检验和 QS 发证检验,茶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茶叶检测技术研究,各级评茶员、评茶师的培训,以及为广大茶叶企业提供茶叶标准化、茶叶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近几年中心承担了茶叶产品市
2、场准入审查细则、茶制品、代用茶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细则、全国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国家技术法规的起草工作。作为我国唯一一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确认的茶叶检验能力验证组织单位,多次组织实施了全国茶叶检验能力验证和茶叶测量审核工作。作为 ISO/SC34/TC8 的技术归口单位,一直参与国际茶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参加国际实验室间茶叶成分分析方法的全球环试。组织机构 中心下设综合业务室、技术研究室、理化检验室、感官检验室、计量室、内审组、安全组、体系改进组、监督组等业务部门和组织。各种资质 中心于 1988 年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具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检验数据的资格;1989 年通过国家审查认
3、可,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各种茶叶产品监督抽查以及仲裁检验的资格;1998 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能出具得到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43 个成员国相关机构承认的检验报告;1995 年通过国家商品检验审查,具有为消费者检验争议商品的资格。管理科学规范 结果准确可靠 中心严格按照国际标准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国实验室认可准则、中国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要求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实验室管理体系。中心通过严格实施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地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检测行为的公正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最具权威性,目前已广泛地被国内外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各界
4、所认可。技术力量雄厚 仪器设备先进 中心有一批学术水平高、经验丰富的茶学.化学、生物学、感官审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等方面的专家队伍;掌握国际一流的检验检测技术。中心拥有多台用于茶叶及茶制品质量检测的大型精密仪器,其中包括气相色谱仪多台、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ICP)、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国际先进的科研、检测仪器设备。中心愿竭诚为政府有关部门、各类茶叶企业、广大消费者等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电话:0571-86040636传真:0571-86040636 E-mail: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采荷路 41 号 邮编:31001
5、6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设立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级茶叶检验中心,为更好地服务茶产业和地方经济,中心在我国乌龙茶的主产区泉州市安溪县设立检测实验室。中心现有教授 1 人,高级工程师 8 人,工程师 6人,国家注册的高、中级评茶师 5 人,硕士研究生 7 人(其中在读博士研究生 3 人);实验室面积 3180,固定资产总值 1800 多万元,仪器设备原值 600 多万元,拥有Agilent、Varian、Waters、Thermo、PerkinElmer、J2 等欧美品牌的先进检测设备,配置有气相色谱仪(GC)、高效液相色谱仪(
6、HPLC)、气质联用仪(G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AES)、凝胶色谱净化浓缩系统(GPC)、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和原子荧光光度计(AFS)等仪器设备,检测设备先进,设施完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授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验能力覆盖红茶、绿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六大茶类的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标准,检测参数包括茶叶产品的感官品质审评、理化项目、农药残留量和污染物检测、微生物检测等指标,产品标准和参数共计 152 项,检测能力处于国内同类检验机构的领先水平;中心和香港标准与检定中心签订了检测结果互认和检测合作
7、协议,是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乌龙茶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单位,先后参与 DB35/405-2000安溪乌龙茶、GB19598-2004原产地域产品安溪铁观音、GB/T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 安溪铁观音、DB35/T943-2009地理标志产品福建乌龙茶 等标准的制修订及乌龙茶、白茶国际标准提案的起草工作,中心还承担了福建省科技厅2008 年至 2010 年度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科研课题和省级科研课题共 4 个,是一个以检测为主,集检测和科研为一体的科研型检测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火车站工贸区 A-18 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61812/23286755-8188
8、传真:0595-23261810网址:www.cyjy.org邮箱: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08-8-25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及其再加工制成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等茶叶产品。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分类代码 1 107分类名称 食品 茶叶 2.2 产品种类茶叶产品主要
9、分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及其再加工制成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等。3 术语与定义绿茶: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杀青、揉捻、干燥为基本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产品。红茶: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为基本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产品。 乌龙茶: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为基本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产品。白茶: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萎凋、干燥为基本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产品。 黄茶: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杀青、闷黄、揉捻、干燥为基本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产品。 黑茶: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杀青、揉捻、渥堆、干燥为基本工艺加工制作而成的茶叶产品。 花茶: 用
10、茶叶和香花(茉莉、玉兰、珠兰、桂花、玫瑰、柚子等)为原料,经混和窨(熏)制而成的再加工类茶叶产品。紧压茶:用茶叶(一般是黑茶类毛茶或晒青毛茶)为原料,经整理加工后,蒸压成一定形状而制成的再加工类茶叶产品。袋泡茶:用茶叶为原料,一般经粉碎、滤袋包装而成的,用于成袋泡饮的再加工类茶叶产品。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茶叶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规模按茶叶年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年销售额(万元) 5000 1000,5000 10005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
11、范。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94 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测定GB/T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009.176 茶叶、水果
12、、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 茶 取样 GB/T8304 茶 水分测定GB/T8306 茶 总灰分测定GB/T9833.1 紧压茶 花砖茶GB/T9833.2 紧压茶 黑砖茶GB/T9833.3 紧压茶 茯砖茶GB/T9833.4 紧压茶 康砖茶GB/T9833.5 紧压茶 沱茶GB/T9833.6 紧压茶 紧茶GB/T9833.7 紧压茶 金尖茶GB/T9833.8 紧压茶 米砖茶GB/T9833.9 紧压茶 青砖茶GB/T13738.1 第一套红碎茶GB/T13738.2 第二套红碎茶GB/T13738.4 第四套红碎茶GB/T14
13、456 绿茶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18650 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GB18665 蒙山茶GB18745 武夷岩茶GB18957 原产地域产品 洞庭(山)碧螺春茶 GB19460 原产地域产品 黄山毛峰茶GB 19598 原产地域产品 安溪铁观音GB/T19630.119630.4 有机产品GB19691 原产地域产品 狗牯脑茶GB19698 原产地域产品 太平猴魁茶GB19965 砖茶含氟量NY/T288 绿色食品 茶叶NY/T456 茉莉花茶NY/T780 红茶NY/T863 碧螺春茶NY5196 有机茶NY5244 无公害食品 茶叶SB/T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SB
14、/T10167 祁门工夫红茶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 抽样6.1 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受检企业的主要产品或较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型号及规格(包括品种、质量等级、包装规格、生产日期)。所抽产品应为预包装产品,必要时也可抽取裸装产品。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生产企业厂区抽样时,应按 GB/T8302 规定抽样,每个样品平均分两份封存。在市场上抽样时,从销售柜台上随机抽取若干件,每个样品平均分两份封存。抽取的样品应是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其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在生产企业厂区抽样时,抽样基数为
15、净含量不少于 5kg。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在生产企业厂区抽样时,按 GB/T8302 规定,抽样数量(平均样品数量)为 500g1000g(紧压茶产品可根据单块重量适当增加抽样数量)。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数量为 400g1000g(紧压茶产品可根据单块重量适当增加抽样数量)。所抽取样品中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6.3 样品处置抽取的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用封样单封样,并及时送往检验机构。检验样品、备用样品的容器(包括包装袋、罐、箱等)应清洁、干燥、无锈、无异气味;能防潮、避光;密封性好。样品在常温环境下运输和保存,防止雨淋、日晒、挤压、潮湿
16、、高温。6.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茶叶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7.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B1 六六六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9 2 滴滴涕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9 3 氯菊酯1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06 GB/T5009.146 4 溴氰菊酯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10 GB
17、/T5009.146 5 氯氰菊酯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10 GB/T5009.146 6 顺式氰戊菊酯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10 GB/T5009.146 7 氟氰戊菊酯1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46 8 杀螟硫磷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20GB/T5009.145 9 乙酰甲胺磷 GB2763 等 强制性 GB/T5009.103 GB/T5009.145 10 铅 GB2762 强制性 GB/T5009.12 11 稀土 GB2762 等 强制性 附录 AGB/T5009.94 12 氟2
18、GB19965 等 强制性 GB19965 附录 A 13 水 分 相关产品标准等 强制性 推荐性 GB/T8304 14 总灰分 相关产品标准等 强制性 推荐性 GB/T8306 15 茶梗2 相关产品标准等 强制性 推荐性 GB/T9833.1附录 A 16非茶类夹 杂物2 相关产品标准等 强制性 推荐性 GB/T9833.1附录 B 17 感官品质 相关产品标准等 强制性 推荐性 SB/T10157 GB/T14487 18 标签 GB7718 强制性 GB7718 备注:1表示限于红茶和绿茶;2表示限于紧压茶产品。 注: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重要质量项目7.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19、和标签质量检查项目除标签检验项目外,其余项目均为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标签检查项目包括标签中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或保存期(对于可长期保存的茶叶产品可不检查)等。7.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7.3.1 若企业明示标准、明示质量状况中缺少相关推荐性标准规定的重要检验项目,如总灰分、水分、感官品质等,应按照推荐性标准规定检验。7.3.2 对感官品质项目,必要时参照其他相类似标准检验。7.3.3 若某一检验项目有不同的检验方法,宜优先采用仲裁检验方法。7.3.4 从事茶叶感官品质审评的检验人员应获得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
20、评茶员职业资格中级(相当国家四级)或中级以上证书。8 判定原则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经检验,样品的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见本规范第 5 条),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2 标签判定原则所检标签存在以下六种严重情况中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合格。(1) 无食品名称,或者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且存在欺骗性的;(2) 无配料清单(单一配料产品除外);(3) 未标示制造者或经销
21、者的名称及地址;(4) 未标示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或者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无法辨识的;(5) 除可长期保存的茶叶产品外,未标示保质期或保存期,或者保质期或保存期无法辨识的;(6) 未标示产品执行标准号,或者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实物属性严重不符。除上述情况外,标签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作判定。但应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写入检验报告中,以提示企业更正。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和标签均合格时,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中:有下列情况的,属于严重不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为 A 类不合格的。 有下列情况的,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22、: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为 B 类不合格的。9.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若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果的复检结论。9.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品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9.3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复检:被检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变质。附录:茶叶中稀土氧化物的测定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A1i测定用试样液中单种
23、稀土氧化物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A2i试剂空白液中单种稀土氧化物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V试样处理液的总体积(ml);m试样质量(g)。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8、 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 10。北京市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一、基本信息名 称 北京市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 站长所长 刘静明 电 话 010-60222968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 8 号 邮 编 100076业务联系电话 010-602213082262 联系人 诸思燕 E-mail Teazhijiansohu .com审查认可编号 2006 京质监认
24、字 043 号计量认证编号(2005)量认(京)字(Z0252)号授权检验范围:茶叶及农副产品中有机氯及拟杀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联苯菊酯、三氟氯氰菊酯、二氯苯醚菊酯等;茶叶及农副产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喹硫磷、乙硫磷、对硫磷、优乐得、马拉硫磷、倍硫磷等;茶叶感官品质评审:真伪茶鉴别、茶叶等级判定;元素:铅、铜、铁、锌、钙、镁、钾、硒、砷、钠等;茶多酚、咖啡因、蛋白质、氨基酸、可溶性固形物、维生素等;饮料:茶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乳酸菌饮料等各种饮料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感官指标检
25、测。二、简介 北京市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和中国商联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授权的法定检验机构;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委授权的消费争议商品检测中心;是经国家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授权的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2004 年 11 月本中心被国家商务部授予“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 本中心(站)承接中国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农副产(商)品、饮料、茶叶的监督抽查任务;承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委委托的消费争议商品质量仲裁检验任务;承担国家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委托的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同时承接企事业
26、单位委托的出产检验、验货检验、过程控制检验等各种检测任务。 中心(站)配备气相色谱(三台)、液相色谱、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全氮自动测定仪等三十余台现代化仪器设备。 中心(站)技术力量雄厚。每年参加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结果均为满意。曾承担国家“九五”课题大类商品标准及质量控制技术;国家“十五”课题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及设备研究;国家计委部门专项课题应用摸分离技术提取加工茶类有效成分新工艺研究,国家科技部重点课题食物安全快速检测、质量控制与预警。具有多年从事分析检验的专业人员和经验丰富的评茶人员。是北方地区唯一一家茶叶质量专业检测单位。茶叶感官审评与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毛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