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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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LG 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 LG 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埔发改计【 2018】 1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现对 LG 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LG 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211319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区工 联系电话 : 020-8238120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

2、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378991 三、建设地点: 科学城及东区相关道路 四、项目概况: 新建球墨铸铁给水管 5107 米,管径为 DN1000DN1400。项目主水源为科学城加压站,新建管道约 2601 米,沿光谱路北侧、新乐路西侧、翠山路北侧、开达路西侧车行道敷设;备用水源为东区加压站,新建管道约 2506 米,主要沿联广路东侧、宏景路北侧、东鹏大道西侧、果园一路、拌河路西侧车行道敷设。包括给水管道、顶管井及顶管接收井 (顶管 96 米 )、钢桁 架、排气阀、排泥阀等配套设施建设及现状路面开挖修复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五、标段

3、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 JG2018-2161 3、招标内容、规模: 新建球墨铸铁给水管 5107 米,管径为 DN1000DN1400。项目主水源为科学城加压站,新建管道约 2601 米,沿光谱路北侧、新乐路西侧、翠山路北侧、开达路西侧车行道敷设;备用水源为东区加压站,新建管道约 2506 米,主要沿联广路东侧、宏景路北侧、东鹏 大道西侧、果园一路、拌河路西侧车行道敷设。包括给水管道、顶管井及顶管接收井 (顶管 96 米 )、钢桁架、排气阀、排泥阀等配套设施建设及现状路面开挖修复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 4、招标控制价: 35601403.09 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出资比例 100%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8 年 4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8 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网上报 名时间:从 2018 年 4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9 时 00 分;

5、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0 时 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幕)。 3.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 32 号四2 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幕)。 注: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由

6、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开标及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不采用电子签到方式),签到具体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 目编号即可查询(签到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 开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09 日 9 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3 开标室)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幕)。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

7、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担保: ( 1)投标担保 20 万元,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至开标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缴费指引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

8、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 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 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 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

9、机电工程 专业壹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 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2000 万元或以上独立给水管道施工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0、。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3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注: (1)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如管径、泵站提升量、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等技术指标)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 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2)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是否作为业绩证明,由招标人根据工

11、程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认可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若否,应清楚列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3)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

12、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4)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5)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6)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

13、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 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的点击路径。 (7)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低一级资质能承接的工程,业绩所设技术及经济指标不得超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该低一级资质企业所能承接的工程范围的上限,且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对于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对于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注: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建议参照

14、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标准)招标人 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或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一个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8、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 11、 投标文 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5、,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 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16、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3194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2658 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17、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5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 :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根据 LG 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 的招标公告要求,我公司现递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做出如下承诺: 1、经认真研究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现郑重承诺:接受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及所有视同放弃投标的条款要求,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不反对也不提出任何异议,并以全部努力投入到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尊重并

18、服从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 2、在此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3、在此处授权和要求所有银行、人士、公司、协作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给招标人为核实本申 请内容或关于我们能力和信誉所要求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 4、理解并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料,也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并已授权要求有关的银行、公司或部门,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有关资料,以核对本申请文件及有关我单位的能力和信誉。 5、如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情况,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 6、我司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及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进场施工 。否则,将视同我司违约,

19、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接受通报批评。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LG 新项目供水双水源保障工程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建设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 本公司或 相关人员(指项目负责人) 没有被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中。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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