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乐都八中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印发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我校教育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教育稳定的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维护校园安定和社会稳定,确保我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影响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学校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
2、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全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评估范围1、教育规划编制、学校重点工程的设立和调整。2、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施教计划调整。3、学校收费政策、助学政策的执行。4、学校办学体制以及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制度改革。5、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包括岗位设置、教师调配、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等改革调整。6、学校改革中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调整等。7、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债务等化解方案的制定、调整。8、举办会议、文体比赛、节日庆典集会、校外集体活动等有师生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9、学校食堂物价变动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10、有关学校师生、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学校安全及周边
3、环境的重大问题;学校规划、管理体制、学校收费、考试、职称评定、助学政策等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11、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三、评估内容2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估:(一)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所涉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二)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项目、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本地、本单位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是否反映大多数师生员工的意愿,
4、是否兼顾平衡师生员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平衡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会引起相关地区、部门、行业及类似群体的攀比,是否考虑到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涉及群体的承受力、发展的持续性等因素,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廉洁性评估。主要对涉及行政审批、处罚执法、人事和资金使用等权力可能涉及不公正,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制度存在缺陷等环节进行评估。(四)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具体、可操作,是否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并为他们接受和支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等。(五)可控性评估。主要评估是否可能引
5、发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能够迅速化解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的解释和详细说明,并取得绝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评估责任主体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学校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负责本校直接决策或直接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
6、定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五、评估基本程序(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学校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3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调研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咨询会、听证会、抽样调查、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实地勘察、公示公告等形式,以及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以及信访、维稳等部门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利益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相关台账资料。(三)科学评估风险,形成评估报告。学校在收集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
7、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特别要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冲突所涉及的对象、人数、范围、反映的问题、矛盾和对抗的激烈程度综合作出稳定风险评估预测,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还要组织相关群众进行专题听证论证。(四)审查评估报告,形成审查决定。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接报后的 10日内,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评估事项风险审查会议,对评估报告涉及的不稳定情况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论证,依照有关程序和民主集中的原则,对事项作出实施或不实施、暂缓实施的决定。(五)实施全程跟踪,落实维稳措施。学校对已经批准实施的事项要进行全程跟踪,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和应对
8、策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严格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六)坚持多方联动,完善社会调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时,学校要积极联系、协调所在地综治、维稳、公安、司法、调解等部门,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社会调解机制,形成合力,采取社会化方式及时处置、化解矛盾纠纷。六、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细则,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凡出台实施事关全体教职工、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都要事先进行稳定风险评估。确认无风险或有风险
9、,而有化解预案的方可付诸实施。(二)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又要重视反对方面的意见,正确处理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4行为。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成果,科学决策,防止或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三)学校将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指标。为此,学校也要把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中弄虚作假,社会稳定风险化解不到位,以致酿成重大涉稳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乐都八中学校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许乃乐(校长)副组长:马新辉(党支部书记)成 员:孙国玺(教导主任) 王永堂(总务主任)段荣善(政教主任) 刘新(少先大队辅导员李庆林(年级组长) 袁存玺(年级组长)袁德存(食堂管理员) 李善海(政教副主任)班主任(现任班主任共 13 人)